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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劉向【新序】卷7士詩解2子臧讓國季子讓國君子以不受國為義不殺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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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10-18 20:3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劉向【新序】卷7士詩解2子臧讓國季子讓國君子以不受國為義不殺為仁
題文詩:
公子喜時,字子臧也,曹宣公子.宣公諸侯,
伐秦卒於,師曹人使,子臧迎喪,公子負芻,
使與太子,留守負芻,殺太子而,自立子臧,
見負芻之,當主宣公,即葬子臧,將亡國人,
皆從之也,負芻立是,為曹成公,成公懼之,
告罪且請,子臧,成公為君.其後晉侯,
會諸侯執,曹成公歸,之京師將,見子臧於,
周天子而,立之子臧,曰前記有,之聖達節,
次守節下,失節為君,非吾節也,雖不能聖,
敢失守乎?遂亡奔宋,曹人數請,晉侯謂:子臧返國,吾歸爾君.於是子臧,返國晉乃,
言天子歸,成公於曹,子臧遂以,國致成公,
成公為君,子臧不出,曹國乃安,子臧,
千乘之國,可謂賢矣,故春秋賢,而褒其後.
延陵季子,吳王之子,嫡同母昆,弟四人長,
曰遏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札.札曰季子,
最小而賢,兄弟皆愛,之既除喪,將立季子,
季子辭曰:曹宣公之,卒也諸侯,與曹人皆,
不義曹君,將立子臧,子臧去之,遂不為也,
以成曹君,君子,能守節義.君義嗣也,
誰敢干君?有國非吾,節也札不,才願附臧,
以無失節.固立之棄,其室而耕,乃舍之遏,
曰今若是,迮與季子,季子必不,受請無與,
子而與弟,弟兄迭為,君而致諸,侯乎季子.
皆曰諾故,諸其為君,者皆輕死,為勇飲食,
必祝曰天,若有吾國,必疾有禍.故遏也死,
余祭;余祭死後,乃夷昧;夷昧死而,
國宜季子,季子使而,未還僚者,長子庶兄,
自立吳王,季子使而,還至則君,適之遏之,
子王子光,號曰闔閭.不悅:先君所為,
不與子而,與弟者凡,為季子也,將從先君,
之命則國,宜之季子,不從先君,命而與子,
我宜當立,者也僚者,惡得為君?於是使專,
諸刺僚致,國乎季子.季子:爾殺吾君,
吾授爾國,是吾,爾為亂也.爾殺我兄,
吾又殺爾,是父子兄,弟相殺終,身無已也.
去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號曰,延陵季子.
君子以不,受國為義,不殺為仁,是以春秋,
賢季子而,尊貴之也.君子真情,彬彬有禮.
【原文】  曹公子喜時,字子臧,曹宣公子也。宣公與諸侯伐秦,卒於師,曹人使子臧迎喪,使公子負芻,與太子留守,負芻殺太子而自立,子臧見負芻之當主也,宣公即葬,子臧將亡,國人皆從之,負芻立,是為曹成公,成公懼,告罪,且請子臧,子臧乃返,成公遂為君。其後晉侯會諸侯,執曹成公,歸之京師,將見子臧於周天子而立之。子臧曰:『前記有之,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為君非吾節也,雖不能聖,敢失守乎?』遂亡奔宋,曹人數請晉侯謂:『子臧返國,吾歸爾君。』於是子臧返國,晉乃言天子歸成公於曹,子臧遂以國致成公,成公為君,子臧不出,曹國乃安,子臧讓千乘之國,可謂賢矣,故春秋賢而褒其後。【注釋】
子臧讓國:
春秋時期,曹宣公死後,宣公嫡子繼位曹君,曹成公(宣公之第,一說庶子)卻殺君自立,各國諸侯和曹國人都認為新立的曹君不義,晉國抓住曹成公,想要讓周天子立子臧為曹君,子臧離開曹國,以成全曹君繼續在位。

【左傳·成公十五年】載:『諸侯將見子臧於王,而立之,子臧辭曰,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為君,非吾節也,雖不能聖,敢失守乎,遂逃奔宋。』

【史記·管蔡世家】載:『成公三年,晉厲公伐曹,虜成公以歸,已復釋之。○索隱按:左傳成十五年,晉厲公執負芻,歸於京師。晉立宣公弟子臧,子臧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為君非吾節也』。遂逃奔宋。曹人請於晉。晉人謂子臧『反國,吾歸而君』。子臧反,晉於是歸負芻。』
【原文】  延陵季子者,吳王之子也,嫡同母昆弟四人,長曰遏,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札。札即曰季子,最小而賢,兄弟皆愛之。既除喪,將立季子,季子辭曰:『曹宣公之卒也,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將立子臧,子臧去之,遂不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節義。君義嗣也,誰敢干君?有國非吾節也。札雖不才,願附臧,以無失節。』固立之,棄其室而耕,乃舍之。遏曰:『今若是迮而與季子,季子必不受,請無與子而與弟,弟兄迭為君而致諸侯乎季子。』皆曰:『諾。』故諸其為君者皆輕死為勇,飲食必祝曰:『天若有吾國,必疾有禍於身。』故遏也死,余祭立;余祭死,夷昧立;夷昧死,而國宜之季子也,季子使而未還。僚者,長子之庶兄也,自立為吳王,季子使而還,至則君適之。遏之子曰王子光,號曰闔閭。不悅曰:『先君所為,不與子而與弟者,凡為季子也,將從先君之命,則國宜之季子也,如不從先君之命而與子,我宜當立者也,僚惡得為君?』於是使專諸刺僚,而致國乎季子。季子曰:『爾殺吾君,吾授爾國,是吾與爾為亂也。爾殺我兄,吾又殺爾,是父子兄弟相殺,終身無已也。』去而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故號曰延陵季子。君子以其不受國為義,以其不殺為仁,是以春秋賢季子而尊貴之也。【注釋】
劉向【說苑】卷14至公詩解2季札三讓捐國不恨棄位無忿太王至公保民三遷
季札(前576年-前484年),姬姓,名札,又稱公子札、延陵季子、延州來季子、季子,是吳王壽夢最小的兒子。季札品德高尚,是具有遠見卓識的政治家和外交家。
季子讓國:
春秋時吳國王子季札推辭君位的故事。吳王壽夢有四子,長曰諸樊,次為余祭、夷末(或作夷昧、余末)、季札。壽夢欲傳位季札,季札以不能違背立長的禮義原則推辭。壽夢只好立長子諸樊為君,但是囑咐諸樊以後依次傳弟,直到季札。諸樊除喪完畢,讓位季札,季札棄家而耕於野,因封季札於延陵,號延陵季子。後來余祭、夷末依次繼位。夷末將卒,又欲傳位季札,季札再度辭讓逃去,吳人乃立夷末子州於,即吳王僚。
迮(zé):倉促。  祝:以言告神,表達願望。  悔:災禍。  僚:又名州於,夷昧子。  長庶:庶子中的年長者。  闔(hé)廬:名光,謁之子,一說為夷昧之子,公元前514—前496年在位。用楚亡臣伍子胥,屢敗楚兵,後在與越王勾踐作戰中傷指而死。  延陵:季札封地,在今江蘇省常州市。  吳國:吳國首都,在今江蘇省蘇州市。
【意譯】

他就是連孔子都推崇的吳國王子季札!季札是誰呢?說起來他就是吳國夫差的叔祖!季札的父親是第一任吳王壽夢,在壽夢統治期間,吳國國力增強,於是壽夢開始稱王!到壽夢晚年,他遇到了一個煩惱,那就是繼承人問題。原來壽夢有四個兒子,『長曰諸樊,次曰余祭,次曰余眜,次曰季札』。

  在壽夢四個兒子中,幼子季札最賢明,他遊歷諸國,很有外交才能,是吳國第一流的人才,所以壽夢想把王位傳位季札。但沒想到被季札拒絕,這也是他第一次辭讓王位。壽夢死後,大臣們『立長子諸樊,攝行事當國』。一年後,『諸樊已除喪,讓位季札』。

  沒想到季札再次辭讓,他還引經據典,表示不接受王位。但是吳國人非常欣賞季札,他們舉國擁戴,『吳人固立季札』。季札只好退隱山林,『棄其室而耕』。 諸樊只好繼承了王位,不過他並不死心,幾年後諸樊病重,他在臨死前將王位傳給了二弟餘祭,希望沿用兄終弟及的方式,因為這樣就會傳到季札。

之後季札被封到了延陵,因此稱其為延陵季子。余祭在位十七年後被手下人刺死,王位由三弟余眛繼承。余眛在位四年後患病,於是想履行當年兄終弟及的誓言,傳位給四弟季札。但沒想到季札第三次辭讓王位,而且逃亡隱居。於是吳國人作出了一個錯誤的決定,他們擁立老三餘眛的兒子公子僚為王。

  這引起了老大諸樊之子公子光的不滿,『常以為吾父兄弟四人,當傳至季子。季子即不受國,光父先立。即不傳季子,光當立』,因此公子光暗中招賢納士,準備滅掉吳王僚,奪取王位。公元前515年,公子光的心腹專諸在上菜時,用魚腸劍將吳王僚刺死。

之後公子光繼承了吳國王位,即為吳王闔閭!闔閭即位後,四叔季札出現了,他對眾人說:『苟先君無廢祀,民人無廢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吾敢誰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亂,立者從之,先人之道也。』利用自己的身份,表示對侄子吳王闔閭的支持。
591425752 發表於 2025-6-19 07:34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卷七所載子臧、季札讓國事考論

劉向【新序】卷七所載曹公子子臧與吳季札讓國之事,實為春秋時期最具典範意義的讓國案例,二者雖異代而同揆,共同詮釋了"以不受國為義,以不殺為仁"的士人精神。考其本末,可窺見先秦儒家政治倫理之精微。

子臧之事見於【左傳·成公十三年】。曹宣公卒於伐秦之役,負芻弒太子自立,此乃典型"篡弒"行為。按【春秋】筆法,當書"曹伯負芻弒其君某",以彰其罪。而子臧作為合法繼承人,面對"禮"與"力"的衝突,選擇"致國於負芻"而奔宋,此非畏懦,實乃"守節不撓"之舉。【公羊傳】所謂"君子大其弗受"者,正在於子臧以"義"制"勢",避免了因爭位而引發的流血衝突,此即"不殺為仁"的深層體現。其最終"終身不入曹國",更將道德自律推向極致。

季札之事載於【史記·吳世家】。作為吳王壽夢幼子,季札三讓國位,與子臧形成跨時空呼應。值得注意的是,季札在僚、光相弒的政變中,雖痛心於"父子兄弟相殺"的慘劇,卻仍堅持"復命哭墓"的禮制規範。這種"不以國私身"的態度,與【論語】"泰伯其可謂至德"的評價一脈相承。司馬遷特筆記載季札"棄其室而耕",正是要凸顯其"逃位"行為中的道德光輝。

二者相較,子臧面對的是既成篡逆,季札則預防了潛在紛爭,但都體現了三個共同精神維度:其一,"義"高於"位"的價值排序,與【孟子】"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的思想相通;其二,"仁"重於"功"的倫理選擇,符合【禮記】"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的治國理念;其三,"禮"制"力"的實踐智慧,正如【易傳】所言"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

後世論者或謂此類讓國不合"大居正"之義,然細考之,子臧、季札之"讓"實為特殊歷史情境下的最優解。在禮崩樂壞的時代,二人以個體道德實踐維繫了政治倫理底線,這正是孔子讚嘆"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的深意所在。劉向將此二事並列於【新序·節士篇】,恰揭示了士人精神中"守經"與"達權"的辯證統一。

要之,子臧、季札之讓國非消極避世,實乃以"不受"為"大受",以"不殺"成"至仁"。這種政治選擇對後世"禪讓"理論的形成具有原型意義,亦為理解儒家"以德抗位"傳統提供了重要註腳。
xing5205353 發表於 2025-7-6 22:10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卷七所載子臧、季札讓國之事,實為春秋高義之典範,其精神內核可析為"以不受國為義,以不殺為仁"二端。今試論之:

一、子臧讓國之義
曹公子喜時(子臧)面對負芻弒太子自立之亂局,其行止有三重境界:其一,迎喪盡禮,守人子之本分;其二,葬畢即去,顯政治之清明;其三,"終身不入曹國",成節義之極致。【春秋】書"曹伯負芻卒於師"而不稱"弒",正因子臧"賢而能讓",使亂臣賊子懼。此與吳季札"三讓徐君之劍"事異理同,皆以"不受"成全天道人倫。

二、季札仁德之辨
延陵季子之"仁"體現於三不殺:不殺僚,存兄弟之誼;不殺闔閭,息宗室之爭;不殺慶忌,止復仇之鏈。司馬遷謂"延陵季子之仁心慕義無窮",實指其以"不殺"斬斷暴力循環。觀子臧"雖不能存,不忍久立",與季札"北過徐君"之誠,皆是以消極之行成積極之德。

三、讓國思想之流變
考【左傳·襄公十四年】載"曹人復請於晉",晉侯欲反子臧,子臧"盡致其邑與卿而不出",較【新序】所記更顯決絕。劉向編纂時強化"讓國"主題,實為針砭西漢中期宗室相殘之弊。此與【公羊傳】"君子大居正"之說形成張力——讓國非棄責,乃以退為進護綱常。

要之,子臧、季札之選擇,絕非消極避世,而是以"不受"重構政治倫理,以"不殺"重塑權力邊界。班固【漢書·古今人表】列子臧於上中,季札於上下,正見漢儒對此類"讓德"之推崇。然需辨明:此種高義須植根於"天下有道"之前提,若處桀紂之世,則伯夷、叔齊之潔身恐非中道。讀【新序】此篇,當於"讓"與"仁"的辯證中,得見先秦士人處理權力與道德之智慧。
yanqzh 發表於 2025-8-23 14:33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卷七所載子臧、季札讓國之事,實為春秋士人高義之典範。劉向以此二事並論,非獨述史,更欲彰明『不受國為義,不殺為仁』之微言大義,其間深意,值得細究。

子臧之事,見於曹宣公卒後。時公子負芻篡弒太子自立,而子臧本可依禮法爭位,卻選擇『以國讓之』。其言『前志有之曰:聖達節,次守節,下失節』,遂逃奔宋國。此非畏禍,實乃守節。子臧所謂『達節』,非曲學阿世之謂,而是洞明時勢後主動選擇的道德超越——既不認同篡弒之惡,亦不以暴力相抗,以避位守潔成全君臣之義。故【春秋】賢之,諸侯高之,終使負芻懼而請歸。子臧之讓,非棄責,乃以不居位之方式匡正倫理,此謂『以不受為義』。

延陵季子之讓國,更顯仁智雙全。吳王壽夢欲傳位於季札,季札固辭;後諸兄亦欲以兄終弟及相讓,季札竟『棄其室而耕』。觀其言『潔身清行,仰高履尚,惟仁是處』,可見其非違父命,乃以仁德為重。尤其後來公子光使專諸刺王僚,季子雖痛心而言『苟先君無廢祀,民人無廢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此非苟且,實寓『不殺為仁』之深意——既不忍見宗室相殘,亦不以復仇之名再生禍端。故太史公贊其『仁心慕義無窮』,正是對其以柔克剛、以德化怨之仁德的體認。

二子之讓,形異而神同。子臧避篡逆之污,季札止骨肉之戮,皆以『不受』成全更高之道德價值。劉向列此於【士節】篇中,意在揭示士君子處世之要義:當禮崩樂壞之際,守節不必拘於執拗抗爭,仁德未必顯於快意恩仇。有時退讓反成守護,捨棄實為獲得。此種『以讓全仁』『以退為進』的智慧,正是先秦士人面對政治困局時的一種道德創造性轉化。

後世儒者常言『君子無所爭』,然非消極避世,而是如子臧、季札般,在進退之間恪守仁義之本。其風範至今猶有鏡鑒之益:真正的士節,不在權勢爭奪中證明,而在道德抉擇中彰顯。

以上內容圍繞【新序】文本展開解讀,力求符合專業國學討論風格。不足800字,着重剖析『讓國』行為背後的倫理邏輯,避免現代價值評判,保持古典語境中的義理闡釋。

華韻國學知識助手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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