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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袁子正書】卷5論兵詩解用兵必備禮正而後法明文用而後武法因才處任用兵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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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9-24 07:2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為政失道,可思而更.兵者存亡,
之機一死,不可復生.故曰天下,
難事在兵.今有人能,力舉重鼎,
氣蓋三軍,一怒而三,軍士皆震,
世俗見若,人者謂之,能用兵矣.
然吾觀之,此亡國兵.夫有氣者,
志先其謀,無策徑往,怒心一奮,
視天下如,若無人焉.不量其力,
而輕天下,之物偏遇,可以幸勝,
倘若遇有,數者御之,則必死矣.
用兵正體,不備凡不,可以全勝.
善用兵者,我謂之死,則民盡死;
我謂之生,則民盡生;我使之勇,
則民盡勇;我使之怯,則民盡怯.
能死而不,能生能勇,而不能怯,
此兵之半,非全勝者.用戰有四:
有大體者,難與持久;有威刑者,
難與爭險;於善柔者,待之以重;
善任勢者,制之以堅.用兵能使,
民堅重者,可與之赴,湯火可與,
之避患難.進不可詭,退不可追,
所在之處,而民安畫,地而守固,
疑言離間,不能入之,權謀詭譎,
不能設之.所謂堅重,者備物也.
備物者無,偏形無偏,形故其變,
無不之也.故禮與法,首與尾也;
文與武者,本與末也.故禮正而,
後法明也,文用而後,武法也故,
用兵不知,先為政則,亡國之兵.
用人有四:一以功業.期之二與,
天下同利.三樂人之,勝己四曰,
因才處任.以功業期,人盡其能;
與民同利,則民樂業.樂人勝己,
下無隱情;因才擇任,眾物備舉.
人各有能,有不能也.是以智者,
不以一能,求眾善也;不以一過,
掩眾美也,不遺小類,不棄小力,
故能有為.夫治天下,者其所以
,行之在一,一者何也?曰公而已.
公者所以,攻天下邪,屏讒慝萌.
而兵也者,傾危之物,死生之機,
一物不至,則眾亂興.故以仁聚,
天下之心,以公正塞,天下之隙,
心公隙塞,則民專而,可為用矣.
公心明故,賢才自至,一公則萬,
事通一私,則萬事閉.兵者死生,
之機也者,是故貴公.公者千古,
私者一時,義兵無敵,正己政人.

卷五 論兵

題解
本篇談的是用兵之道。袁准總結了作戰的四大原則和用人的四大要點,強調要重視公正。他又指出,禮與法是首和尾的關係,文與武是本和末的關係,用兵不知先為政,會導致國家滅亡。
夫為政失道,可思而更也。兵者,存亡之機,一死不可復生也。故曰:『天下難事在於兵。』今有人於此,力舉重鼎,氣蓋三軍,一怒而三軍之士皆震,世俗見若人者,謂之能用兵矣。然以吾觀之,此亡國之兵也。夫有氣者,志先其謀,無策而徑往,怒心一奮,天下若無人焉。不量其力,而輕天下之物,偏遇可以幸勝,有數者御之,則必死矣。凡用兵正體不備,不可以全勝。故善用兵者,我謂之死,則民盡死;我謂之生,則民盡生;我使之勇,則民盡勇;我使之怯,則民盡怯。能死而不能生,能勇而不能怯,此兵之半,非全勝者也。
譯文為政失去正道,還可以反思並改正。用兵是生死存亡的關鍵,人死是不會復生的。所以說,天下的難事在於用兵。假如現在有人在此能力舉重鼎,氣勢蓋過三軍,一發怒三軍將士都被震懾,普通人見到此人,會說他能統率軍隊。但是依我看來,這是一個亡國的武夫。有怒氣的人,情緒先於謀略,沒有定好策略而直接用兵,怒火-發,天下好像沒有敵得過他的人了。不能正確估量自己的實力,而傲視天下,偶然或許可以取勝,若遇到有謀略的人抵抗,他就必死無疑了。凡是用兵,正常的法式不完備,就不能獲得全勝。所以善於用兵的人,想讓士兵拼死,士兵就會拼死;想讓士兵生還,士兵就會生還;想讓士兵勇敢,士兵就會勇敢;想讓士兵膽怯,士兵就會膽怯。能讓士兵赴死而不能讓他們求生,能讓士兵奮勇而不能讓他們膽怯,這是只知道用兵的一半,不會獲得全勝。
夫用戰有四:有大體者,難與持久;有威刑者,難與爭險;善柔者,待之以重;善任勢者,御之以堅。用兵能使民堅重者,則可與之赴湯火,可與之避患難。進不可詭,退不可追,所在而民安,盡盡疑畫誤地而守固,疑間不能入,權譎權譎:quánjué,權謀、詭詐不能設也。堅重者,備物者也。備物者無偏形,無偏形故其變無不之也。故禮與法,首尾也;文與武,本末也。故禮正而後法明,文用而後武法,故用兵不知先為政,則亡國之兵也。
譯文作戰有四個方面:對於有長久計畫的敵人,不可與之久戰;對於軍紀嚴明的敵人,不能與之爭險;對於善於以柔制勝的敵人,要慎重地對待;對於善於利用地形的敵人,則以壁壘與之對峙。用兵而能使己方將士信心堅定從容,就能與他們一起赴湯蹈火,可以和他們一起共度患難,進軍時不會被欺詐,退軍時敵人不能追擊,所到之處百姓安寧,用盡地勢之利而防守堅固,謠言、離間不能入其心,弄權、欺詐的行為無法施展。所謂堅定從容,是事先做好了充足的準備。準備充足,就沒有出乎意料的情況。沒有出乎意料的情況,所以他用兵就能變化自如了。所以說,禮與法是頭和尾的關係,文和武是本和末的關係。禮義端正了法度就會嚴明,文治運用後武力才能施展。所以用兵不知道先處理好政事,就是亡國之兵。
用人有四:一曰以功業期之,二曰與天下同利,三曰樂人之勝己,四曰因才而處任。以功業期之,則人盡其能;與天下同利,則民樂其業。樂人勝己,則下無隱情;因才擇任,則眾物備舉。人各有能有不能也。是以智者不以一能求眾善,不以一過掩眾美,不遺小類,不棄小力,故能有為也。夫治天下者,其所以行之在一,一者何也?曰公而已矣。故公者,所以攻天下之邪,屏讒慝之萌。兵者傾危之物,死生之機,一物不至,則眾亂興矣。故以仁聚天下之心,以公塞天下之隙,心公而隙塞,則民專而可用矣。公心明故賢才至,一公則萬事通,一私則萬事閉。兵者死生之機也,是故貴公。
譯文用人有四種方式:一是以建功立業為期許,二:是和天下人共用利益,三是喜歡別人勝過自己,四是根據才能給予相應的職位。以建功立業相期許,就能人盡其能;與天下人共用利益,百姓就會樂於本職:喜歡別人勝過自己,下屬就不會隱瞞實情;因才任職,就會萬事得到整治。人才各有所能和所不能,因此有智慧的人不會責求一個人辦成所有的事,也不會因為某方面的缺陷而掩蓋他的長處。不忽視小的方面,不放棄小的才能,所以能有作為。治理天下的人,他所以能夠成功,在於一點。哪一點呢?就是公正罷了。公正,能夠克制天下的私心邪心,抑制邪惡和姦佞的萌發。軍隊是能使天下傾覆的東西,是生死存亡的關鍵,一件事考慮不周,各種災禍都會發生。所以要用仁德聚攏天下的民心,以公正阻塞天下的猜疑。心地公正,猜疑停止,百姓就會專心用命了。公正之心顯明,賢才就會到來。一用公心,就萬事亨通。-一用私心,就萬事遇阻。軍隊是國家生死存亡的關鍵,所以要重視公正。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shenshen 發表於 2025-7-4 04:28 | 顯示全部樓層
【袁子正書·論兵】義疏

【袁子正書】卷五【論兵】一篇,以兵道為存亡樞機,申明用兵必本於政、任人貴公之理。其文義精深,今試為疏解如次。

一、兵道之體:正禮明法為本
袁子開宗明義,謂『為政失道可更,兵機一失難復』,此承【孫子】『兵者國之大事』之旨,而更強調政治根本。其斥『力舉重鼎、氣蓋三軍』者為『亡國之兵』,實本【吳子】『凡人論將,常觀於勇,勇之於將,乃數分之一爾』之說。蓋血氣之勇,不過『無策徑往』,若遇『有數者御之必死』,恰如項羽巨鹿之勝終困垓下。故袁子提出『正體』之要:『禮正而後法明,文用而後武法』。禮法為綱,文武為用,此與【司馬法】『仁本』篇『以禮為固,以仁為勝』相表里,皆言兵道必根植於政道。

二、用戰四要:因勢制變之略
袁子歸納四類戰法應對:
1. 『大體者難與持久』——如曹操持重,宜以速戰破之;
2. 『威刑者難爭險』——若秦軍嚴酷,當避其鋒芒而用柔韌;
3. 『善柔者待以重』——似蜀漢懷柔,需以實力壓迫;
4. 『任勢者制以堅』——類苻堅乘勢,唯堅壁可挫其銳。
此四法暗合【孫子】『避實擊虛』之智,尤重『備物無偏形』,即【李衛公問對】所言『奇正相生,循環無端』。

三、用人四維:至公之道
袁子論用人四要:
1. 『以功業期之』——如商鞅立木,使人盡其能;
2. 『與天下同利』——仿漢高約法,民自樂業;
3. 『樂人勝己』——效周公吐哺,則下情上達;
4. 『因才處任』——若管仲治齊,各當其分。
其核心在『公心』二字。昔者齊桓用仇人管仲而霸,袁紹忌才田豐而亡,正反印證『一公則萬事通,一私則萬事閉』之理。

四、結語:義兵之貴在公正
袁子終以『兵者死生之機,貴公而已』作結,此實承【荀子·議兵】『仁人之兵,王者之志』之統。公心者,非獨賞罰分明,更在『以仁聚心,以公正塞隙』。昔光武推赤心置人腹中,故能摧王莽百萬之眾;而董卓徇私斂怨,終致屍燃臍脂。歷史昭昭,足為鏡鑒。

要之,袁准此篇熔鑄儒法,會通文武,其言『禮法為首尾,文武為本末』,誠為治國統兵之樞要。後世讀之,當思【大學】『物有本末』之義,勿徒眩於奇謀詐力,而忘『正己政人』之大本焉。

(全文畢,計798字)

按:本文謹依傳統註疏體例,以經解經,參酌【孫子】【吳子】【司馬法】諸兵家要義,輔以史實證發,力求呈現袁准論兵之深旨。
隨緣 發表於 2025-7-11 04:43 | 顯示全部樓層
【袁子正書·論兵】義疏

【袁子正書】卷五【論兵】一篇,以兵道為存亡樞機,申明用兵必先正禮明法、因才任勢之理。其文質而義奧,今試為疏解,以闡發精微。

一、兵道之本:禮正法明,文用武法
袁子開宗明義,謂『禮與法,首尾也;文與武,本末也』。此承先秦兵家『兵者,國之大事』之訓,而更進一層。昔【司馬法】言『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已辨禮法之序;袁子則直指用兵若失政道,縱有『力舉重鼎、氣蓋三軍』之勇,亦屬『亡國之兵』。何哉?蓋怒心奮而無謀,輕天下如無物,此匹夫之勇,非廟算之智。故【孫子】重『五事七計』,而袁子特標『正體不備,不可全勝』,二者一脈相承。

二、用兵四要:堅重為綱,因變制勝
袁子論戰,列四法曰:『大體者難持久,威刑者難爭險,善柔者待以重,任勢者制以堅。』此實兵家陰陽相濟之道。昔吳起用兵『嚴刑明賞』,然袁子謂『威刑難爭險』,蓋險地貴結人心,非刑威可強致。至若『堅重』之要,尤在『備物無偏形』。備物者,非徒甲兵之利,乃指政教周全。【管子】云『器備不行,以半擊倍』,袁子則謂『變無不之』,皆言戰守之具須隨勢而化。

三、用人四術:公心為要,因才處任
『以功業期之、與天下同利、樂人勝己、因才處任』——此四術實為治國用兵之通義。袁子特重『公』字,謂『公者攻天下邪,塞天下之隙』。昔齊桓公用管仲而霸,首在『祿賢能』;袁子更申『不遺小類,不棄小力』,此與【墨子·尚賢】『官無常貴,民無終賤』暗合。至若『因才處任』一說,尤見兵家精微。韓信將兵,劉邦將將,各盡其才,故能成事。

四、義兵之極:公破萬私,正己化人
篇末結以『兵者死生之機,貴公去私』,此實全書樞要。袁子言『一公萬事通,一私萬事閉』,非獨論兵,乃為政之綱。【六韜】云『利天下者,天下啟之』,袁子則以『公正塞隙』為聚心之本。昔湯武革命,順天應人,故稱『義兵』;若恃力輕物,雖勝必亡,此袁子所以深誡也。

結語
袁准此篇,熔儒法兵三家於一爐。其謂『禮正而後法明,文用而後武法』,實承荀子『仁人之兵』之旨;而論『堅重備物』,又合於【孫臏兵法】『富國強兵』之策。後世讀之,當知用兵非僅戰陣之事,實為政教之延伸。明乎此,則『正己政人』之奧義,可不言而自喻矣。

(全文約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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