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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賈誼【治安策】詩解10等級分明天子加焉廉恥節禮以治君子刑不上士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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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3-24 17:3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賈誼【治安策】詩解10等級分明天子加焉廉恥節禮以治君子刑不上士大夫
題文詩:
人主之尊,譬如廳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

陛九級上,廉遠地故,則堂高也;陛無台級,

廉近地故,則廳堂卑.高者難攀,卑者易陵,

理勢然也.故古聖王,制為等列,內有公卿,

大夫士者,外有公侯,伯子男也,然後下有,

官師小吏,延及庶人,等級分明,天子加焉,

故天子尊,不可及也.俚諺曰欲,投鼠忌器.

此善諭也.鼠近於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

況於貴臣,之近主乎!廉恥節禮,以治君子,

故有賜死,而無戮辱.故黥劓罪,不及太夫,

是以其離,主上不遠,禮不敢齒,君之路馬,

蹴芻有罰;倘見君之,几杖則起,遭君之乘,

車則下入,正門則趨;君之寵臣,雖或有過,

刑戮之罪,不加其身,尊君之故.此所以為,

主上豫臣,遠不敬以,體貌大臣,而厲其節.

今自王侯,三公之貴,皆天子之,所改容而,

禮之者也,古天子之,所謂伯父,伯舅而令,

與眾庶同,黥劓刖笞,棄市之法,然則猶堂,

不無陛乎?被戮辱者,不泰迫乎?廉恥不行,

大臣者無,乃握重權,大官而有,徒隸無恥,

之心乎焉?望夷之事,二世見當,以重法者,

投鼠而不,忌器之習.臣聞履鮮,不加於枕,

冠雖敝不,以為苴履.夫嘗已在,貴寵之位,

天子改容,而體貌之,吏民嘗俯,伏敬畏之,

今而有過,帝令廢之,退之可也,賜死可也,

滅之可也;若束縛之,夫系緤之,輸之司寇,

編之徒官,司寇小吏,詈罵榜笞,殆非所以,

令眾庶見.夫卑賤者,習知尊貴,者之一旦,

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習,天下也非,

尊尊貴貴,之化也夫,天子之所,嘗敬眾庶,

之所嘗寵,死而死耳,賤人安宜,得如此而,

頓辱之哉!廉恥治官,天子刑不,上士大夫.

【原文】

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187,眾庶如地。故陛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陛亡級,廉近地,則堂卑。高者難攀,卑者易陵,理勢然也。故古者聖王制為等列,內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延及庶人,等級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里諺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諭也。鼠近於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況於貴臣之近主乎!廉恥節禮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太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禮不敢齒君之路馬,蹴其芻者有罰188;見君之几杖則起,遭君之乘車則下,入正門則趨;君之寵臣雖或有過,刑戮之罪不加其身者,尊君之故也。此所以為主上豫遠不敬也,所以體貌大臣而厲其節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貴,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禮之也,古天子之所謂伯父、伯舅也,而令與眾庶同黥劓刖笞棄市189之法,然則堂不亡陛乎?被戮辱者不泰迫乎?廉恥不行,大臣無乃握重權,大官而有徒隸亡恥之心乎?夫望夷之事190,二世見當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習也。

【注釋】
187.陛:從『阜』,表示與地形地勢的高低上下有關。本義:帝王宮殿的台階。

(廉:堂屋的側邊。【儀禮·鄉飲酒】:『設席於堂廉東上。』)
188.蹴:踢、踏。芻:餵牲畜的草,亦指用草料餵牲口。
189.黥(qíng):古代在人臉上刺字並塗墨之刑,後亦施於士兵以防逃跑。刖(yuè):古代的一種酷刑,把腳砍掉。棄市:【禮記·王制】:『刑人於市,與眾棄之。』棄,同『 棄 』。本指受刑罰的人皆在街頭示眾,民眾共同鄙棄之,後以『棄市』專指死刑。
190.望夷:秦代宮名。因東北臨涇水以望北夷,故名。秦末,趙高迫殺秦二世於此。
【譯文】

君主的尊貴,就好像宮殿的廳堂,群臣就好像廳堂下的台階,百姓就好像平地。所以,如果設置多層台階,廳堂的側邊遠離地面,那麼,堂屋就顯得很高大;如果沒有台階,廳堂的側邊靠近地面,堂屋就顯得低矮。高大的廳堂難以攀登,低矮的廳堂就容易受到人的踐踏。治理國家的情勢也是這樣。所以古代英明的君主設立了等級序列,朝內有公、卿、大夫、士四個等級,朝外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下面還有官師、小吏,一直到普通百姓,等級分明,而天子凌駕於頂端,所以,天子的尊貴是高不可攀的。俗話說:『欲投鼠而忌器。』這是個很好的比喻。老鼠靠近器物,人們怕砸壞器物都不敢扔東西打它,更何況那些接近皇帝的尊貴大臣呢!君主用廉恥禮義來約束正人君子,所以對大臣只能命令他自殺而不對他用戮刑。因此,刺額、割鼻子等傷殘肢體的肉刑都不施加到大夫以上的官員身上,因為他們離君主不遠。按照禮的規定:臣子不能察看為君主駕車的馬匹年歲大小,用腳踢了為君主駕車的馬所吃的草料,就要受到處罰;見到君主用的扶幾和手杖就要起身;在路上遇到君主的輦車就要下車恭候;進入宮殿的正門就得小步快走;對於君主的寵臣,即使犯了罪,也不對他施加殺戮之刑,這是尊敬君主的緣故。這樣做是為了及早防止臣下對君主有不敬行為,是為了尊重大臣,勉勵他們保持節操。現在從諸侯王、列侯到三公等高級官員,都是天子理應鄭重地以禮相待的人物,相當於古代天子所稱的伯父、伯舅,而如今卻使他們與平民百姓一樣接受刺額、割鼻、剃鬚發、剁腳、笞打、辱罵、斬首示眾等刑罰,這樣不是正如廳堂沒有台階一樣嗎?遭受殺戮的人不是太接近皇帝了嗎?不講廉恥倫理,那些手握大權的大臣,不是會雖處於朝廷之上卻有像刑徒罪隸那樣無恥之心了嗎?至於秦二世被殺的望夷官事變,秦二世親近被判重罪的趙高,就是投鼠而不忌器的結果。
【原文】

臣聞之,履雖鮮不加於枕,冠雖敝不以苴履191。夫嘗已在貴寵之位,天子改容而體貌之矣,吏民嘗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過,帝令廢之可也,退之可也,賜之死可也,滅之可也;若夫束縛之,系緤之,輸之司寇,編之徒官,司寇小吏192詈罵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眾庶見也。夫卑賤者習知尊貴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習天下也,非尊尊貴貴之化也。夫天子之所嘗敬,眾庶之所嘗寵,死而死耳,賤人安宜得如此而頓辱之哉!

【注釋】
191.苴(jū)履:苴:鞋裡墊的草。履:鞋
192.司寇:官名,掌管刑獄、糾察等事;也指漢代刑罰名,罰往邊地戍守防敵。司,通『 伺 』。

【譯文】

我聽說,鞋即使新鮮,也不能放在枕頭上,帽子即使破舊,也不能用作鞋墊。如果一個人曾經擔任過高級職務,天子曾經對他以禮相待,官吏和百姓曾經對他俯地叩首表示敬畏,如今他有了過失,陛下下令免去他的官職是可以的,叫他告老還鄉是可以的,叫他自殺是可以的,殺了他也是可以的;如果讓人用繩子把他捆綁起來,押送到管理刑徒的官府,罰他做官府的刑徒,主管刑徒的小吏可以對他責罵笞打,這些都是不應該讓百姓見到的。如果卑賤的人都知道達官貴人一旦犯罪被處刑,我也可以對他進行凌辱,這是不利於訓練天下百姓遵守禮義,不利於提倡尊重高官、優待顯貴的。天子曾經以禮相待的、百姓曾經以為榮耀的官員,死了便死了,卑賤的人怎麼可以如此侮辱他呢!
張機及 發表於 2025-7-11 19:48 | 顯示全部樓層
【治安策】第十章闡發禮制尊卑與刑不上大夫之義

(一)堂陛之喻與等級秩序
賈生以"堂陛之喻"構建政治空間象徵體系:"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此三維空間結構揭示三重政治倫理:其一,九級陛階的物理高度象徵權力梯度,所謂"廉遠地則堂高";其二,"高者難攀,卑者易陵"的力學原理轉化為統治術,暗合【周易】"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的宇宙觀;其三,周代五等爵制(公侯伯子男)與朝堂官制(公卿大夫士)形成經緯交織的等級網絡,佐證【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凡五等"的典章制度。

(二)"投鼠忌器"說的政治隱喻
引里諺"投鼠忌器"闡釋刑律適用界限,其精義有三:1.器物象徵君主權威,貴臣為器之延伸,此本於【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君之器"說;2.形成"禮刑二軌"治理模式:對士大夫"有賜死而無戮辱",對庶民則施肉刑,與【白虎通德論·五刑】"刑不上大夫者,據禮無大夫刑"相發明;3.提出"體貌大臣"原則,通過"路馬之敬""几杖之禮"等儀軌維護官僚尊嚴,此即【周禮·春官】"以賓禮親邦國"的具體實踐。

(三)秦漢刑律異變與制度危機
批判秦制"刑戮無別"導致三重悖謬:1.空間秩序瓦解——"堂無陛"喻指等級坍塌;2.恥感文化消亡——大臣"有徒隸無恥之心";3.統治權威受損,此即引望夷宮之禍為戒,印證【史記·秦始皇本紀】"群臣人人自危"的惡果。賈生特別指出"冠履倒置"現象:昔日受"天子改容"之禮遇者,今遭"司寇小吏詈罵",此實違背【春秋】"刑人不在君側"(【穀梁傳·襄公二十九年】)的古訓。

(四)禮治精義與制度設計
其主張包含三個治理層級:1.頂層設計——通過"等級分明"實現"天子加焉"的威儀;2.中層約束——以"廉恥節禮"培育士大夫氣節;3.底層規範——用刑罰威懾庶民。這種"刑不上大夫"的制度安排,本質是維護【禮記·曲禮】"刑人不在君側"的政治倫理,其終極目標在於形成"尊尊貴貴之化"的統治秩序。文中"履雖鮮不加於枕"的譬喻,恰與【荀子·富國】"禮者,貴賤有等"之說互為表里。

要之,此章實為漢代禮法之爭的重要文獻,賈誼既承續先秦"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禮記·曲禮】)的傳統,又針對秦政之失提出制度改良方案,其思想脈絡可追溯至周公"明德慎罰"的治國理念。今日觀之,其中關於權力尊嚴與法律適用的辯證思考,仍具啟示意義。
湯勺 發表於 2025-7-28 18:08 | 顯示全部樓層
賈誼【治安策】第十章闡發禮制尊卑思想探微

(一)空間隱喻中的權力結構
賈生以"堂陛之喻"構建政治空間象徵體系:"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此說本於【禮記·禮器】"天子之堂九尺"的典制,通過九級台階(陛)的空間距離,形成"廉遠地則堂高"的視覺威懾。考【周禮·考工記】載"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這種建築等差實為權力差序的物質載體。賈誼深刻把握空間政治學原理,揭示"高者難攀,卑者易陵"的權力運行規律。

(二)禮刑分治的治理智慧
文中提出"廉恥節禮以治君子"的治理原則,源自【禮記·曲禮】"刑不上大夫"的古老傳統。賈生引"投鼠忌器"之諺(見【漢書·賈誼傳】顏師古注),闡明對待貴戚大臣當存"體貌"之禮。考【春秋】載"衛人殺寧喜"而【公羊傳】譏其"暴骨以逞",正可印證賈誼"賜死而無戮辱"的主張。這種"黥劓之罪不及大夫"的制度設計,實為保持統治集團尊嚴的政治智慧。

(三)等級制度的當代困境
賈生痛陳當時"王侯三公與眾庶同刑"的禮崩樂壞現象。按【周禮·秋官】"八議"之法,貴族犯罪當"議親""議貴",而漢初"黥劓刖笞"之刑濫施於大臣,實有違【尚書·舜典】"象以典刑"的古訓。文中"履雖鮮不加於枕"之喻,本於【韓詩外傳】"冠履之分"說,強調等級秩序不可僭越。這種對"徒隸無恥之心"侵蝕官僚體系的憂慮,在今日觀之猶具警示意義。

(四)政治倫理的現代啟示
賈誼構建的"天子—大臣—庶民"三級治理模型,其核心在於"尊尊貴貴之化"。考【荀子·富國】云"禮者,貴賤有等",賈生此論實承儒家禮治精髓。當代管理理論中的"心理契約"說,恰可與此"刑不上士大夫"的尊嚴政治相印證。然需辨明者,賈誼並非主張特權豁免,而是強調"賜死可也,滅之可也"的尊嚴懲戒方式,這種政治倫理對現代公務員榮譽制度建設仍具參考價值。

結語:賈生此章以建築空間喻政治秩序,以禮刑分治明君臣大義,其思想深度遠超同時代政論。文中"等級分明,天子加焉"的頂層設計,既是對周代分封制度的理論總結,亦為漢代中央集權提供倫理支撐。今日重讀,猶見其"廉恥治官"思想之不朽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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