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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韩诗外传》卷10诗解6卞庄子三北养母母亡三胜雪耻谏争之臣国宝佩戴桃殳以戒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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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3-12-1 2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外传卷10诗解6卞庄子三北养母母亡三胜雪耻谏争之臣国宝佩戴桃殳以戒亡国
题文诗:
传曰卞庄,好勇也,母无恙时,三战三北,
交游非之,国君辱之,卞庄受命,颜色不变,
母死三年,鲁兴师卞,庄子请从,见于,
将军曰前,犹与母处,是以战北,辱吾身!
今母没矣,请塞.遂走敌而,斗获甲首,
而献之请,以塞一北.又获甲首,而献之请,
以塞再北.将军止之,不止又获,甲首献之,
曰请以此,塞三北也.将军止曰;请为兄弟.
卞庄子曰:北以养母,今母殁矣,吾责塞矣.
吾闻节士,不以辱生.遂奔敌杀,七十而死.
君子闻曰:三北塞责,灭世断宗,士节小具,
于孝未终.经有: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也.
昔殷王纣,残贼百姓,绝逆天道,至斫朝涉,
刳孕妇脯,鬼侯醢梅,伯然所以,不亡者以,
其有箕子,比干之故.微子去之,箕子执囚,
为奴比干,谏而死然,后周加兵,而诛绝之.
诸侯,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
吴王夫差,为无道至,驱一市之,民葬阖闾,
所以不亡,有伍子胥,故胥以死,越王勾践,
欲伐之而,范蠡谏曰:子胥计策,尚未忘于,
吴王腹心.子胥死后,三年越乃,能攻之也.
大夫,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
季氏无道,僭天子舞,八佾旅泰,山以雍彻,
孔子:是可忍也,孰不可忍/然不亡者,
冉有季路,为宰臣也.故曰有谔,谔争臣者,
其国昌有,默默谀臣,者其国亡.曰不,
明尔德时,无背无侧;尔德不明,无陪无卿.
言大王咨,嗟痛殷商,无辅弼谏,诤之臣而,
亡天下矣.桓公出游,遇一丈夫,裒衣应步,
带着桃殳.桓公怪问,何名?何经所在?
何篇所居?何以斥逐?何以避余?丈夫:
是名二桃,桃之为言,亡也夫倘,日日慎桃,
何患之有?亡国之社,以戒诸侯;庶人之戒,
在于桃殳.桓公于,是说其言,与之共载.
来年正月,庶人皆佩.经有:殷监不远.
  《原文》
传曰:卞庄子好勇,母无恙时,三战而三北,交游非之,国君辱之,卞庄子受命,颜色不变。及母死三年,鲁兴师,卞庄子请从,至,见于将军曰:“前犹与母处,是以战而北也,辱吾身!今母没矣,请塞责。”遂走敌而斗,获甲首而献之,“请以此塞一北”。又获甲首而献之,“请以此塞再北。”将军止之,曰:“足。”不止,又获甲首而献之,曰:“请以此塞三北。”将军止之,曰:“足,请为兄弟。”卞庄子曰:“夫北、以养母也,今母殁矣,吾责塞矣。吾闻之,节士不以辱生。”遂奔敌,杀七十人而死。君子闻之,曰:“三北已塞责,又灭世断宗,士节小具矣,而于孝未终也。”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注释】刘向新序卷8义勇诗解4弘演纳肝芊尹文拔剑断司马旗帜楚王任贤卞庄子三北养母母亡三胜雪耻
《原文》新序卞庄子好勇,养母,战而三北,交游非之,国君辱之,及母死三年,齐与鲁战,卞庄子请从,见于鲁将军曰:“初与母处,是以三北,今母死,请塞责而神有所归。”遂赴敌,役一甲首而献之。曰:“此塞一北。”又入,获一甲首而献之。曰:“此塞再北。”又入,获一甲首而献之。曰:“此塞三北。”将军曰:“毋没尔家,宜止之,请为兄弟。”庄子曰:“三北以养母也,是子道也,今士节小具而塞责矣。吾闻之节士不以辱生。”遂反敌杀十人而死。君子曰:“三北已塞责,灭世断宗,于孝未终也。”
【注释】
卞庄子,亦称管庄子、卞严子、辨庄子,春秋时期鲁国卞邑(今山东省泗水县泉林镇)大夫。卞庄子,春秋时鲁国卞邑大夫,食邑于卞邑(今山东省泗水县泉林镇)。卞庄子是鲁国著名的勇士,皇疏说他能够独力与虎格斗。
卞庄子是鲁国著名的勇士,皇疏说他能够独力与虎格斗。韩诗外传卷十记载,卞庄子是个孝子,他的母亲在世时,他随军作战,三战三败,朋友看不起他,国君羞辱他。及其母死三年,鲁国兴师伐齐,他请求从战,三战三获敌人甲首,以雪昔日败北之耻,最后又冲杀七十人而告阵亡。刘向新序也记载其事。
【译文】
卞庄子一向有好勇之名,在战场上却“三战三北”,连续三次当逃兵。鲁国上下,从国君到他的熟人朋友,都瞧不起他,认为他徒有虚名。卞庄子却处之泰然,不做辩解。 但在母亲去世之后,卞庄子不仅主动请战,而且连续三次斩获敌人首级,回报将军说,这只是清偿了自己三次逃跑的欠债。将军欣赏卞庄子的勇猛,叫他不必再上场杀敌,并且愿意和他结为兄弟。但是,卞庄子说,自己之前不惜辱没“节士”的声誉逃跑,是为了成全对母亲之“孝”。现在,自己对母亲已尽“孝”,该为自己恢复声誉了。于是,他返回战场杀敌,最终英勇牺牲,捍卫了自己“好勇”之名。
《原文》
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昔殷王纣残贼百姓,绝逆天道,至斫朝涉,刳孕妇,脯鬼侯,醢梅伯,然所以不亡者、以其有箕子比干之故。微子去之,箕子执囚为奴,比干谏而死,然后周加兵而诛绝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吴王夫差为无道,至驱一市之民以葬阖闾,然所以不亡者,有伍子胥之故也。胥以死,越王勾践欲伐之,范蠡谏曰:“子胥之计策尚未忘于吴王之腹心也。”子胥死后三年,越乃能攻之。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季氏为无道,僭天子,舞八佾,旅泰山,以雍彻,孔子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然不亡者,以冉有季路为宰臣也。故曰:“有谔谔争臣者、其国昌,有默默谀臣者、其国亡。”诗曰:“不明尔德,时无背无侧;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言大王咨嗟,殷商无辅弼谏诤之臣,而亡天下矣。
【注释】出自《孝经》谏诤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译文】《孝经》
曾子说∶“像慈爱、恭敬、安亲、扬名这些孝道,已经听过了天子的教诲,我想再冒昧地问一下,做儿子的一味遵从父亲的命令,就可称得上是孝顺了吗?”孔子说∶“这是什么话呢?这是什么话呢?从前,天子身边有7个直言相谏的诤臣,因此,纵使天子是个无道昏君,他也不会失去其天下;诸侯有直言谏争的诤臣5人,即便自己是个无道君主,也不会失去他的诸侯国地盘;卿大夫也有3位直言劝谏的臣属,所以即使他是个无道之臣,也不会失去自己的家园。普通的读书人有直言劝争的朋友,自己的美好名声就不会丧失;为父亲的有敢于直言力争的儿子,就能使父亲不会陷身于不义之中。因此在遇到不义之事时,如系父亲所为,做儿子的不可以不劝争力阻;如系君王所为,做臣子的不可以不直言谏争。所以对于不义之事,一定要谏争劝阻。如果只是遵从父亲的命令,又怎么称得上是孝顺呢?”
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2,出自诗经《大雅·荡之什·荡》; “不明尔德,时无背无侧;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
知人之明你没有,不知叛臣结朋党。知人之明你没有,不知公卿谁能当。《原文》
齐桓公出游,遇一丈夫,裒衣应步,带着桃殳。桓公怪而问之曰:“是何名?何经所在?何篇所居?何以斥逐?何以避余?”丈夫曰:“是名二桃,桃之为言亡也。夫日日慎桃,何患之有?故亡国之社,以戒诸侯;庶人之戒,在于桃殳。”桓公说其言,与之共载。来年正月,庶人皆佩。诗曰:“殷监不远。”
【注释】桃殳桃木做的殳杖。古人佩以为戒。
陆明 发表于 2025-7-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韩诗外传》卷十卞庄子事考:论孝勇之辨与臣道大义

《韩诗外传》所载卞庄子三北养母、母亡雪耻之事,实为儒家伦理体系中"孝勇之辨"的典型范本。考《荀子·大略篇》《新序·义勇》皆有类似记载,然韩婴所述尤具深意。

卞庄子之"三战三北",表面观之似怯懦无能,然细究其"受命颜色不变"之态,实为"孝重于勇"的极致体现。《礼记·曲礼》云"父母在,不许友以死",卞子宁受"交游非之""国君辱之"而不改其志,正是践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孝道大义。此中深意,当与《论语》"战阵无勇非孝也"对观——孝道非谓不勇,而在明辨勇之所施。

其母殁后"三胜雪耻"之转折,尤见儒家"丧服制度"的伦理规范。《仪礼·丧服》规定"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卞庄子严守丧制,待礼毕方显其勇,此即《孝经》"居上不骄,为下不乱"之实践。其勇之发,非为私誉,实乃"移孝作忠"的臣道升华。韩婴以此事与"谏争之臣"并论,暗合《孝经》"天子有争臣七人"之义,揭示"国宝"真谛不在玉帛而在骨鲠之臣。

至若"桃殳戒亡国"之喻,当溯源于《周礼·夏官》"桃弧棘矢以除其灾"的礼制传统。桃木兵器的象征意义,与《左传》"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形成微妙对话——韩婴实则警示:徒恃勇力而无礼义,终将蹈履亡国之辙。此与《孟子》"仁者无敌"之说遥相呼应。

统观全篇,韩婴通过卞庄子事相,构建起"孝-勇-忠"的伦理链条,其深层意蕴在于阐释《韩诗》学派"温柔敦厚"的诗教观。表面叙事下实含三重维度:个体层面彰显"孝为德本"的修身要义,君臣层面确立"以道事君"的政治伦理,国家层面则昭示"礼义为干橹"的治国大道。此中微言大义,足为后世法。
尖脚到底 发表于 2025-7-2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韩诗外传》卷十卞庄子事考:论孝勇之辨与臣道大义

《韩诗外传》所载卞庄子三败养母事,实为阐释儒家"孝先于勇"伦理观的典型文本。考《荀子·大略篇》亦有"卞庄子之勇"记载,然未及孝母细节,韩婴此传当采自先秦佚闻,其深层意蕴值得抉发。

卞庄子"三战三北"而色不变,非怯战也。郑玄注《礼记》云"孝子不登危",正可为此事作解。战国勇士往往轻死生,而卞子宁受"国君辱之"而全孝养,此乃"大勇若怯"之体现。其行为暗合《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训,较之专诸、聂政等以勇犯险者,更得儒家伦理精微。

母丧三年后请战雪耻,尤具深意。孔子曰:"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孝经·开宗明义》)卞庄子前之避战,尽人子之责;后之请战,全臣子之义。此中时序不可颠倒,恰如《论语》载"父母在,不远游"而续以"游必有方"。汉代经师王褒《僮约》注引此典,特标举其"孝悌之至,通于神明"的伦理完成式。

文末"谏争之臣"之喻,当与《荀子·臣道》对读。桃殳(桃木殳杖)为周代"五兵"之一,《周礼·夏官》载其"以戒不虞"的功能,此处转化为道德警喻。韩婴以兵械喻臣节,实承《诗经》"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的讽谏传统。东汉班固《白虎通义》释"谏"为"间也,执义而间于君",正可发明卞庄子故事的政治隐喻。

要之,此章通过卞庄子事迹,构建了"孝-勇-忠"的伦理链条。其叙事策略以"三北"与"三胜"形成张力,最终归本于《孝经》"以孝事君则忠"的治理逻辑。清代经学家皮锡瑞《经学通论》谓"韩传多存古义",此篇即彰显战国儒家在勇德问题上的辩证思考,对理解汉代"以孝治天下"的政治哲学具有枢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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