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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六韬文韬3国务》诗解爱利成生与乐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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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3-7-16 2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韬文韬3国务诗解利成生与乐喜
题文诗:
王问太公:国之大务,主尊人安,为之奈何?
太公:爱民而已.文王:爱民奈何:
太公: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
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敢释其故:
民不失务,利之;农不失时,成之;
省刑罚,生之;薄赋敛,与之;
俭宫室榭,乐之;吏清不苛,喜之.
民失其务,害之;农失其时,败之;
无罪而罚,杀之;重赋敛,夺之;
多营,以疲民力,苦之;吏浊苛扰,
怒之.善为国者,以民为本,驭民,
父母爱子,如兄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
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其民,如加于身,
赋敛其民,如取己物.感同身受,爱民之道.
至治治本,本立道生,水涨船高,真情为民.
原文:
文王问太公曰:“愿闻为国之大务①,欲使主尊人安,为之奈何?”
  太公曰:“爱民而已。”
  文王曰:“爱民奈何?”
  太公曰:“利而无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
  文王曰:“敢请释其故。”
  太公曰:“民不失务则利之,农不失时则成之,省刑罚则生之,薄赋敛② 则与之,俭宫室台榭③则乐之,吏清不苛扰则喜之。民失其务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无罪而罚则杀之,重赋敛则夺之,多营宫室台榭以疲民力则苦之,吏浊苛扰则怒之。故善为国者,驭④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已物。此爱民之道也。”
  注释
  ①务:要务。
  ②敛:征收赋税。
  ③台榭:台,高而平的建筑物。榭,在台上盖的高屋。本为存放武器之所,后成为游观之地。
  ④驭:驾驭,治理。
【译文】
文王问太公道:“我想知道治国的根本道理。要使君主受到尊崇,民众得到安宁,应该怎么办呢?”
太答道:“只要爱民就行了。”
文王问道:“应当怎样爱民呢?”
太公回答说:“要给予民众利益而不损害他们的利益,使民众取得成功而不败坏他们的事情,保护民众生存而不无辜杀害,给予民众实惠而不掠夺侵占,使民众安乐而不要让他们蒙受痛苦,让民众喜悦而不要激起他们愤怒。”
文王说:“请您解释一下其中的道理。”
太公说:“民众不失去职业,就是得到利益;不耽误农时,就是促成了民众的事情;减省刑罚,就是保护了民众生存;少征收赋税,就是给予民众实惠;少修建官室台榭,就是使民众安乐;官吏清廉不苛扰盘剥,就是让民众喜悦。
反之,使民众失去职业,就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耽误农时,就是败坏民众的事情;民众无罪而妄加惩罚,就是杀害他们;横征暴敛,就是对民众的掠夺;大兴土木修建宫室台榭而疲劳民力,就会增加民众的痛苦;官吏贪污苛扰,就会激起民众的愤怒。所以,善于治国的君主,统驭民众像父母爱护子女,兄长爱护弟妹那样,看到他们饥寒就为他们忧虑,看到他们劳苦就为他们悲痛,对他们施行赏罚就象自己身受赏罚,向他们征收赋税如同夺取自己的财物。这些就是爱民的道理。”
邱眉 发表于 2025-6-27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六韬·文韬·国务》爱民之道》
《六韬》所载文王与太公问对,实为治国之枢要。其第三章‘国务’以‘爱民’为纲,阐发‘利而不害,成而不败,生而不杀,与而不夺,乐而不苦,喜而不怒’六义,诚王道之本也。今试析其精微,以明圣贤之政。

一、爱民者,政之体也
太公对文王之问,直指‘爱民而已’四字。此非泛言仁德,乃以‘民为邦本’为政理之基。《尚书》云‘民惟邦本’,管子言‘政之所兴在顺民心’,皆与此章相发明。爱民非徒施惠,实为‘主尊人安’之根本策略。王者欲固其位,必先安民;欲安民,必洞悉民生利害。

二、六法者,政之用也
太公所陈六法,实为施政之具体准则:
1. 利而不害:所谓‘民不失务则利之’,即《周易》‘损上益下’之道。轻徭薄赋、通商惠工,使民各安其业,此‘因民所利而利之’之智。
2. 成而不败:‘农不失时则成之’,呼应《孟子》‘不违农时’之说。王者当谨天时、重农政,如《月令》所载顺四时以劝耕桑,使‘仓廪实而知礼节’。
3. 生而不杀:此非仅指刑戮,更在‘省刑慎罚’。孔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当以教化导民向善,如《周礼》三赦之法,体现‘天地之大德曰生’。
4. 与而不夺:即‘俭宫室之费以与民’,暗合《老子》‘圣人不积’之旨。人君去奢泰、节用度,则民得蓄财养家,《大学》所谓‘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也。
5. 乐而不苦:使民‘役简赋轻’,如《诗经》‘乐只君子,民之父母’之境。制民产、均劳逸,则民自歌咏升平。
6. 喜而不怒:导民以和,若《乐记》‘大乐与天地同和’。政令宽简,则民气舒泰;苛政峻法,必致怨怼。

三、古今之鉴,王政之要
此六法看似平易,实含深意:
辩证思维:每句皆以‘勿’字示禁,以正面立行,暗合‘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预防之道。
系统性:从物质基础(利、成)到精神引导(乐、喜),构建‘衣食足→礼义兴’的治理逻辑。
现实意义:汉代文景之治轻徭薄赋、唐代贞观之治均田减刑,皆得此章真髓。

结语
《国务》篇之要,在‘以民心为心’。太公六法,上承尧舜‘允执厥中’之训,下启儒家‘仁政’之说,诚为万世治术之圭臬。今人读之,尤当思‘民为贵’之古训,于施政中体察‘爱民者,民恒爱之’的永恒智慧。

(全文798字)
无人者 发表于 2025-6-29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阐微》《六韬·文韬·国务》爱民之道发微

《六韬》载文王问治国大务,太公以"爱民"二字为纲,实乃王道政治之枢机。今就"利而勿害"六句精义,参以三代治术,试为剖判。

一、利政之本在遂民之业
"民不失务则利之",此《尚书》"正德利用厚生"之遗意也。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太公所谓"务",非徒耕稼而已,实含四民各安其业之义。《周礼》设九职任万民,商贾通其货,百工饬其器,皆所以"利之"。汉文帝除关梁之禁,明太祖颁《大诰》禁官吏扰民,皆深得太公"勿害"之旨。

二、成政之要在顺天之时
"农不失时则成之",此合于《月令》王政思想。《吕氏春秋·上农》篇载后稷教民"辨土宜、候星晷",孟子言"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详载顺时耕作之法,可见"成之"非仅保收成,实含参赞化育之天道观。唐太宗置常平仓、宋真宗推广占城稻,皆"成而勿败"之政术。

三、生杀之辨见仁暴之分
"生而勿杀"直承《尚书》"好生之德"。孔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太公此语实为三代慎刑思想张本。《周礼》三宥三赦之法,汉文帝废肉刑,皆体现"生"之精义。然"勿杀"非废刑律,观太公治齐"尊贤尚功",其"生杀"之度,在仁心与明法之间。

四、与夺之衡显治道之明
"与而勿夺"暗合《老子》"既以为人己愈有"之旨。范仲淹设义田、朱熹创社仓,皆"与"之实践。然《大学》言"财聚则民散",太公非言滥施,实指"什一而税"的取予之道。明末加派辽饷而民变,清康熙"永不加赋"而基固,可证"夺"之戒。

五、乐苦之界系民心向背
"乐而勿苦"与《孟子》"乐民之乐"相表里。周公制礼作乐非为娱君,实"乐民"之具。隋炀帝劳民开运河而亡,元世祖修漕运便民而兴,同工而异效,关键在"勿苦"二字。王阳明《南赣乡约》以礼乐化民,正得太公遗意。

六、喜怒之发关治乱之机
"喜而勿怒"深合《中庸》"发而中节"之义。三代采诗观风,汉设乐府,皆所以察民情。诸葛亮治蜀"开诚心布公道",张居正虽严而"一条鞭法"减民怨,皆善调"喜怒"之例。暴秦苛政、晚唐酷吏,皆"怒"之戒也。

要之,太公六句实为环环相扣的治术体系:利在成业,成在顺生,生在善与,与在共乐,乐在调情。宋儒真德秀《大学衍义》谓:"王道以得民心为本",此六者正是得民心之要术。然须明辨:勿害非纵容,勿杀非废刑,勿夺非厚敛,其中"时中"之妙,尤当深味。今观基层"枫桥经验"之调解、精准扶贫之方略,其精神正与太公爱民之道古今辉映。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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