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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汉书·食货志》晁错《论贵粟疏》上诗解8务农贵粟入粟受爵损有余补不足入粟于边受爵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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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发表于 2023-4-23 20: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书·食货志晁错《论贵粟疏》上诗解8务农贵粟入粟受爵损有余补不足入粟于边受爵免罪
题文诗:
今法律虽,贱商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农夫,
已贫贱矣.故俗所贵,主之所贱;吏之所卑,
法之所尊.上下相反,好恶乖,而欲国富,
法立不得.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
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使民以,
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
得以除罪.如此是故,富人有爵,农民有钱,
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
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减,
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民利.顺于民心,
所补者三:一主用足,二民赋少,三劝农功.
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
天下武备,故为复卒.神农曰有,石城十仞,
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者,弗能守也.
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入粟,
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此与骑马,
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
亡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
高爵,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
入粟于边,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
必多矣.于是文帝,从错言令,民入粟边,
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
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
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拜爵,
甚大惠也.窃恐塞卒,食不足用,大渫天下,
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足支,
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
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
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民大富乐.
上复从其,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
明年遂除,民田租税.粮者国本,粟爵至治.
《原文》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译文】  现在的法律轻视商人,商人却已富贵;尊崇农夫,农夫却已贫贱了。所以世俗所尊贵的,是君主所轻视的;官吏所贬低的,是法律所尊重的。上下的人思想相反,好恶不同,而想国家富强,法制建立,是不能行的。现在的事情,不如使人民致力于农业。想要人民去致力于农业,在于以粟为贵;以粟为贵的方法是使人们用粟作为赏罚。征求天下把粟交给官府,可以授给爵官,免除罪过。这样的话,富人就有爵位,农民有钱,粟有所分散。能交粟被授予爵位的,都是有富余的;从有富余的人那裹取得,以供给皇上使用,那么贫苦人民的赋税就可减少,造就是所说的减少有富余的来补充不足,命令一颁布百姓就得利。顺应民心,用来补充不足的地方有三:一是君主的花费充足,二是百姓的赋税减少,三是勉励农事。现在法令规定百姓有战马一匹的,可以免除三人的兵役或免纳三人算赋。战马,是天下的武装装备,所以要免服兵役或免纳算赋。神农氏的教导说:“有石头砌成的城墙宽十仞,有宽百步的城池,披着蹬甲的士卒百万,但没有粟,城不能守住。”从造看来,粟,是称王的人最大的需要,政治的根本。让百姓纳粟得到爵位至五大夫以上,才免除一人的徭役,这跟军马的功劳相差很远了。爵位,是皇上所专有的,从口中说出是没有穷尽的;粟,是百姓所种植的,从地上生长不会绝。得到高爵位和免除罪罚,是人非常向往的。使天下人把粟纳给边境军队,用来得到爵位和免除罪罚,不超过三年,边境地区的栗一定很多了。
《原文》
  于是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上复从其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
【译文】
于是文帝就听从了晁错的话,叫百姓纳粟给边境,纳六百石爵位是第二等,稍稍增到四千石,爵位是第九等,一万二千石爵位是大庶长,各以纳粟多少和爵位等级作为差别。晁错又上奏道:“陛下有幸使天下人纳粟给边境来授爵,恩惠很大。我私下怕守边士卒的食物不足以使天下粟充分分散。边境上的粮食足以支付五年,可命令向郡县纳粟了;足以支持一年以上,可以到时赦免,不收农民田租。这样,恩泽加给万民,人民更加勤勉务农。碰巧有军役,或者遭受水旱灾害,百姓不贫困,天下安宁;每年五谷成熟而且质量很好,那么人民就很富足安乐了。”皇上又听从了他的话,就下韶赏赐人民十二年一半的租税。第二年,就免除了百姓田地的租税。
晁错《论贵粟疏》2
《原文》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20),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21),得以拜爵(22),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23)。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24),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25),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26),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27),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28),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20)乖迕(wǔ):相违背。(21)县官:汉代对官府的通称。(22)拜爵:封爵位。(23)渫(xiè):散出。(24)损:减(25)车骑马:指战马。(26)大用:最需要的东西。(27)五大夫:汉代的一种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级中属第九级。凡纳粟四千石,即可封赐。(28)擅:专有。
傎倒 发表于 2025-7-20 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贵粟疏》经济伦理与制度调适之辩证
晁错《论贵粟疏》所陈"务农贵粟"之策,实为西汉文景时期应对农商失衡的经典经济哲学。其"入粟受爵""损有余补不足"的制度设计,不仅体现了黄老思想"应物变化"的治理智慧,更暗合《管子》"仓廪实而知礼节"的政经逻辑。今就文本要义,析其三重辩证关系。

一、名实相悖:法律尊农而现实贱农
晁错尖锐指出"法律贱商而商人已富贵,尊农而农夫已贫贱"的悖论。此现象根源在于货币经济冲击下,商贾"操其奇赢"(《史记·货殖列传》)的流通优势,与农耕"春耕夏耘"(《荀子·王制》)的生产周期形成价值错位。所谓"俗所贵者主所贱,吏所卑者法所尊",正是制度文本与社会实践脱节的典型症候。班固将此载入《食货志》,实为警示经济政策须随"时变"(《商君书·更法》)而调整。

二、损益之道:爵位流通的调节机制
"入粟受爵"方案蕴含深刻的制度经济学思维。晁错将爵位这一政治资本转化为经济调节工具,通过"民有余粮则纳于官,官有余爵则偿于民"(《盐铁论·错币》)的交换,实现财富再分配。此举既避免商鞅"利出一孔"(《商君书·靳令》)的刚性管控,又较汉武帝"算缗告缗"(《汉书·武帝纪》)更为温和。尤其"入粟于边"的设计,更将国防需求与粮食安全捆绑,展现"以虚爵实边"(《潜夫论·实边》)的战略智慧。

三、轻重之术:价格调控的伦理边界
"贵粟"政策本质上是通过价格杠杆引导资源配置。晁错深谙《管子·轻重》篇"谷贱伤农"之理,但其创新在于以爵位而非货币作为对价。这种"以荣名易实利"(《春秋繁露·度制》)的做法,既维持了"重本抑末"的法统,又规避了直接干预市场的弊端。然需辨明的是,汉代爵位已非周代"世卿世禄"(《孟子·告子》)的贵族特权,而是演变为可流通的"准货币",此即王符所言"爵以货易,官以贿成"(《潜夫论·班禄》)的制度嬗变前奏。

晁错之策终为汉武帝"盐铁官营"(《史记·平准书》)所取代,但其"损补调适"的思想仍具启示。当今观之,农业保护政策如何平衡市场规律与国家安全,犹可从中汲取"执两用中"(《礼记·中庸》)的治理智慧。班固将全文载于《食货志》,正是肯定其"通古今之变"(《汉书·司马迁传》)的经世价值。
付巧 发表于 2025-7-20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贵粟疏》经济伦理与制度调适之要义探微

晁错《论贵粟疏》直指汉初经济结构之弊,其“入粟受爵”“损有余补不足”之策,非徒为农政之议,实含“经国权衡”与“王道德化”双重深意。今就文中要旨,析其理路如次。

一、法俗乖迕:制度与现实的悖反
晁错开篇即言“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尊农夫,农夫已贫贱”,揭示政策目标与社会实效之断裂。此现象源于“法”与“俗”的张力:法律以农为本,意在抑商重农;然实际经济逻辑中,商人“积贮倍息”“交通王侯”,反成财富枢纽。晁错指斥“上下相反,好恶乖迕”,实点明制度若仅恃道德宣导而无利益驱动,终难扭转社会资源流向。其批判锋芒,直指当时经济政策之形式化弊病。

二、贵粟三策:损益之道的制度实践
为弥合法俗裂痕,晁错提出“入粟受爵”“入粟于边”二策,其内核乃《管子》“利出一孔”思想之衍化:
1. 以爵易粟:将爵位(虚名)与粮食(实利)置换,使富者“损有余”以获社会地位,国家“补不足”而增战略储备。此策巧用人性趋利之心,化商业资本为农业投资。
2. 输边免罪:令罪人纳粟赎刑,既解边陲粮匮之急,亦减朝廷赈济之耗。二者皆通过“利益再分配”,实现“民赋少而国用饶”的帕累托改进。

此中暗合《周易》“裒多益寡”之道,非单纯经济手段,实为“以权术行仁义”的政治智慧。

三、王霸并用:晁错经济伦理的双重性
历来儒者论晁错,多责其“术胜于德”。然细究疏文,其理论根基仍植于儒家民本:
养民为政本:“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之叹,与孟子“制民之产”说一脉相承;
抑商非贬商:其抨击商人“乘上之急,所卖必倍”,实针对垄断性暴利,而非正当商贸。

然其手段则近法家,如“受爵免罪”以利导民,显见申韩“因人情而治”的影子。此儒法交融之态,恰为西汉“霸王道杂之”治国术的早期实践。

结语:贵粟疏的现代启示
晁错之策,表面言“粟贵”,实质在“权衡”。其对制度弹性与经济规律的洞察,于今犹有镜鉴:政策若欲调和社会矛盾,须兼重“价值倡导”与“利益协同”,使“法”与“俗”相济而非相悖。后世王安石青苗法之困、张居正一条鞭法之成,皆可溯此理而观之。

(全文约780字)

按:本文以经世致用为纲,融通儒法义理,既析文本精微,亦彰晁错“术以载道”之思,合于国学研究“明体达用”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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