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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颜氏家训》卷20终制篇诗解1生死有命不得已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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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1-11-12 1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颜氏家训》卷20终制篇诗1生死有命不得已仕
题文诗:
生死有命,死不可免,人之常分.吾年十九,
值梁丧乱,其间,白刃为伍,亦常数;
幸承余福,得至于今.古云五十,不为夭也.
吾已六十,坦然不以,残年为念.吾也先有,
风气之疾,常疑奄然,聊书素怀,以为汝诫.
先君夫人,皆未还,建邺旧山,而客旅葬,
江陵东郭.承圣末已,启求扬都,欲营迁厝.
蒙诏赐银,百两已于,扬州小郊,北地烧砖,
沦没,流离如此,数十年间,绝于还望.
今虽,家道罄穷,何由办此,奉营资费?
扬都污毁,无复孑遗,还被下湿,未为得计.
自咎自责,贯心刻髓.计吾兄弟,不当仕进;
但以门衰,骨肉单弱,五服之内,傍无—人,
播越他乡,无复资荫;使汝等,沈沦厮役,
以为先世,之耻故而,淑冒人间,不敢坠失.
兼以北方,政教严切,而其全无,隐退者故.
 《原文》 20.1
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①。 吾年十九②,值梁家丧乱③,其间与白刃为伍者④,亦常数辈⑤;幸承余福,得至于今。 古人云:“五十不为夭。⑥”吾已六十余,故心坦然,不以残年为念。 先有风气之疾⑦,常疑奄然⑧,聊书素怀⑨,以为汝诫。
  【注释】

  ①“人之”句:常分:定分,分内之事。 王叔岷说:“案陶潜《与子俨等疏》:'天地赋命,生必有死,自古圣贤,谁能独免!’”

  ②吾年十九:据颜之推《观我生赋》:“未成冠而登仕,财解履以从军。”自注云:“时年十九,释褐湘东王国右常侍,以军功加镇西墨曹参军。”又据缪钺《颜之推年谱》,时年为太清三年(549)。

  ③梁家:指梁朝。

  ④白刃:指刀、剑等有刃口的武器。 与白刃为伍,即指在刀光剑影中出没。

  ⑤辈:次。 王利器说:“辈犹言人次。 《史记.秦始皇本纪》赵)高使人请子婴数辈。’用法与此相同。”

  ⑥“五十”句:《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注:《诸葛亮集》载先主遗诏敕后主日:“人五十不称夭,年已六十有余,何所复恨! 不复自伤。 但以卿兄弟为念。”

  ⑦风气:疾病名。《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以知齐王太后病者,臣意诊其脉,切其太阴之口,湿然风气也。”

  ⑧奄然:突然死去。

  ⑨素怀:平时所想的事情。

  【译文】
死,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必然的归宿,无可避免的。 我十九岁的时候,正好遇上梁朝大乱,这期间出没于刀光剑影之中,也有好多次;幸承祖上的福荫,得以活到今天。 古人说:“活到五十岁就不算短命了。”我如今六十多岁了,所以心里坦然,不会因残年无多而有什么顾虑。 我先前患有风气的毛病,常疑心自己会突然死去,因而姑且记下平时的一些想法,以作为对你们的嘱告。



 《原文》 20.2
  先君先夫人皆未还建邺旧山①,旅葬江陵东郭②。 承圣末③,已启求扬都④,欲营迁厝⑤。 蒙诏赐银百两,已于扬州小郊北地烧砖⑥,便值本朝沦没⑦,流离如此,数十年间,绝于还望。 今虽混—⑧,家道罄穷,何由办此奉营资费⑨? 且扬都污毁,无复孑遗⑩,还被下湿⑪,未为得计。 自咎自责,贯心刻髓。 计吾兄弟⑫,不当仕进;但以门衰,骨肉单弱,五服之内⑬,傍无—人,播越他乡⑭,无复资荫⑮;使汝等沈沦厮役,以为先世之耻;故淑冒人间⑯,不敢坠失⑰。 兼以北方政教严切,全无隐退者故也。
  【注释】
  ①旧山:犹今言故乡。 卢文招说:“之推九世祖含随晋元帝东渡,故建邺乃其故土也。”
②旅葬:又称“客葬”,指葬在外地,不曾归葬故乡。
  ③承圣:梁元帝萧绎的年号(552—554)。
  ④扬都:指建康,南北朝时习称如此。
  ⑤厝:浅葬以待改葬。
  ⑥扬州:亦指建康。 烧砖:烧制墓砖。 王利器《集解》:“自吴至陈、隋时代,江南人士,墓葬郭内用砖,皆由自家烧造,内中有少数砖必系以年月某氏墓字样,如长沙烂泥冲南齐墓,有碑文云'齐永元元年己卯岁刘氏墓’是也。 与颜之推烧砖之说正相符合。 又南朝大贵族墓葬,在发掘情况中估计,最多者需用砖三万枚,每烧窑—次至多—万枚,须烧三次始敷用,要—千人的劳动力。”
  ⑦本朝:古人谓所事之国为本朝。 颜之推早年仕梁,故称梁为本朝。 顾炎武日:“之推仕历齐、周及隋,而犹称梁为本朝;盖臣子之辞,无可移易,而当时上下亦不以为嫌者也。”
⑧混—:统—。 指隋灭陈统—南北。
  ⑨奉营:奉祀营葬。奉,捧。 此指恭敬地把先君先夫人迁葬至建康。

  ⑩污毁:指隋平陈后,扬都的宫室民居已多毁坏。
  ⑪下湿:指江南地区地势低洼而潮湿,相对于西北的高亢而言。
  ⑫吾兄弟:参见1.2 注③。
  ⑬五服:旧时的丧服制度,以亲疏为差等,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名称,统称五服。
  ⑭播越:离散流亡。
  ⑮资荫:门第的庇护。 《周书.苏绰传》:“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
  ⑯冒:惭愧,冒昧。
  ⑰坠失:废弛。 此指辞官退隐。
  【译文】
我先父先母的灵柩都没有送回到故土建邺,而客葬在江陵的东郭。 承圣末年,我已向朝廷启求想把父母的灵柩迁回扬都。 承蒙元帝下诏赐银百两,我已在扬都近郊北边烧制墓砖,碰巧遇上梁朝覆亡,我流离失所到了此地,几十年间,已断了返归扬都的希望。 如今南北虽然统一了,可我的家资已经穷尽,何以筹措这笔迁葬的费用? 况且扬都已遭毁弃,老家没有一个亲人了,回去葬入那潮湿低洼之地,算不得是好的办法。 为此,我的内心自怨自责,一如利刃穿心,痛入骨髓。
 想来我们兄弟,本不该走这仕进之路,只是考虑家族衰弊,骨肉孤弱,五服之内的亲戚,没有一人可以依靠,加上流徙他乡,失去了门第的庇荫。 倘若使你们陷于仆隶的地位,我以为这是给祖上带来耻辱。 因此我只能惭愧冒昧地存于世间,不敢随便辞去官职。 另外,北方的政治教化苛严峻迫,完全没有退隐之人,这也是我不便退隐的缘故。
福耨沙星 发表于 2025-5-1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颜氏家训·终制篇》生死观发微

《颜氏家训》卷二十终制篇,乃颜之推晚年训诫子孙之作,其生死观尤具深意。今观首段"生死有命"之论,实熔铸儒道两家精髓,非徒豁达之辞,更见士大夫立身处世之根本。

一、天命观与乱世体验
"死不可免,人之常分"八字,显见儒家"知命"思想。《论语·颜渊》云"死生有命",颜氏以亲历梁末丧乱之体验印证此理。其十九岁即"与白刃为伍",屡蹈死地而幸存,此非人力可强求,故言"幸承余福"。此中既含对天命的敬畏,亦暗合《老子》"天地不仁"之天道观。值得注意的是,颜氏将个人际遇置于历史变局中审视,体现南北朝士人特有的沧桑感。

二、寿夭之辨的超越
引"五十不为夭"古语而自陈六十之寿,表面似袭《礼记·曲礼》"五十曰艾"之说,实则别有深意。汉魏以来,士人每以"人生七十古来稀"为叹,而颜氏"坦然不以残年为念",非谓轻生,实乃参透《庄子·大宗师》"不知说生,不知恶死"之境。此种生死态度,较之魏晋名士的放达更为沉静,较之佛教的轮回观更重现世,可谓儒道交融的成熟智慧。

三、"不得已仕"的微旨
篇题特标"不得已仕",当与颜氏历仕四朝的经历相参。其《观我生赋》尝自叹"三为亡国之人",此篇以"终制"为名,实含对仕途选择的终极解释。所谓不得已者,非仅乱世保身之需,更暗合《周易·遁卦》"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的处世哲学。颜氏将生死观与仕隐选择并论,遂使家训升华为一种存在哲学的表述。

要之,此段文字以生死命题为纲,统摄天命认知、生命价值与政治抉择三层意蕴。颜氏之伟大,正在于将乱世中的生存智慧提炼为超越时代的家训传统,其思想密度与情感张力,犹在"二十篇"家训文本之外。后世读者当于此"不得已"三字中,体察士大夫阶层在理想与现实间的永恒困境。

(全文798字)
卢朱伍 发表于 2025-5-27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颜氏家训·终制篇》生死观与仕隐抉微

《终制》一篇,乃颜之推暮年训诫子孙之要义,其文质实而意深远。今观首章"生死有命"之论,实承儒家天命观而兼融乱世体悟,兹析其理如下:

一、生死之辨的双重渊源
"死不可免,人之常分"八字,既本《周易》"原始反终"之理,又暗合庄子"适来夫子时,适去夫子顺"之达观。颜氏十九逢梁末丧乱,"白刃为伍"之述非虚辞,《观我生赋》载其"三为亡国之人"的经历可证。此般生死体验,使儒家"知命"说褪去书斋气,淬炼为血火中的生存智慧。"幸承余福"之叹,尤见士人在鼎革之际如苇苕系巢的侥幸,较之嵇康《家诫》更添沧桑。

二、仕隐选择的历史语境
"不得已仕"四字须置于南北朝门第沉浮中理解。颜氏自南入北,历仕四朝,表面似违"忠臣不事二主"之训,然细究其"自古文人多陷轻薄"(《文章篇》)的自省,可知乱世士大夫的仕宦实含保全宗族之深虑。北齐政书《颜氏家训》屡言"泯躯而济国"(《养生篇》),却又强调"君子处世贵能克己复礼"(《慕贤篇》),这种张力正是六朝士族在皇权更迭中的生存策略。

三、终制思想的实践意义
篇中"六十坦然"之语,非道家齐生死之说,实为儒家"居易俟命"的变奏。颜氏将丧葬仪节归为"唯当缄素为心"(《终制篇》后文),与当时竞相厚葬的世风形成鲜明对比。其训诫子孙"汝曹宜以传业扬名为务",恰揭示终制本质不在讨论死亡,而在规范生者如何延续家学门风。这种将个体生命纳入家族历史长河的视野,正是中古士族文化精髓所在。

要之,此篇以生死言处世,借终制喻家国。颜氏将个人际遇升华为普适性家训,其价值不在玄理之深,而在示后世以乱世中持守门第的具体智慧。今日读之,犹见其"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时俗之谬"(《四库提要》评语)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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