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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礼仪网 二、“百之” 
 
 楚简中的“百之”也省作“百”,现主要见于新蔡楚简,[16]如:
 [乐]之,百之,贡之。举祷于子西君特牛,乐……。(甲一:27)
 ……乐之,百之,赣(贡)之。祝……(甲三:298)。
 ……璧,以 祷,大牢馈,前钟乐之,百之,赣(贡)。徽曛曰:吉。既告且……(甲三:136)
 ……王大牢,百之,贡。壬辰之日祷之。……(零:40)
 ……[乐]之,百之,贡。以祈……(零:287)
 举祷于昭王大牢,乐之,百,贡。……(乙二:1)
 
 
 杨华先生认为:
 
 
 “百”应读如字,后代写作“貉”,又写作“貊”。“百之”,应当是立标而祭,意为以十百倍之虔诚进行祭祷,而求十百倍之神佑。[17]
 
 
 简文中的“百”是否就是文献中的“貉”或“貊”,可能还有待于进一步证明。将“百之”释为“以十百倍之虔诚进行祭祷”,这与相同位置的“以钟乐之”、“以祭品贡之”的性质相距较远。我们认为,这里的“百”可能应当读如“柏”,其性质当是一种类似于包山楚祭祷简中“蒿之”,义为“燃柏以祭”。“柏”字异体即作“唷保而且“百”、“柏”二者也可以相通,如:
 
 
 《诗经・邶风・柏舟》毛传:柏音百,字又作唷
 《银雀山汉简释文》:……柏(百)里系(奚)曰恶闻其请(情)(论・三十六・八)[18]
 《后汉书・和殇纪》:“登百B山。”李注:“即柏B山也。”[19]
 
 
 “柏”自古以来就同“鬼神”、“祭祀”相联系,而且古人在祭祀歆神时的确利用过“柏”的香味,如:
 
 
 《礼记・杂记》:畅臼以唬杵以梧。
 郑注:所以捣郁也。唬柏也。
 孔疏:臼以唬杵以梧者,谓捣鬯所用也。唬柏也。梧,桐也。谓以柏为臼,以桐为杵,捣郁鬯用柏臼桐杵,为柏香桐e白,于神为宜。
 
 
 “柏”还可以作神主及棺椁。如:
 
 
 《周礼・大驭》: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R,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犯R,遂驱之。
 郑玄注:行山曰R。犯之者。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柏为神主,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
 
 
 贾公彦疏:菩刍棘柏为神主者,谓于三者之中但用其一以为神主则可也。
 《论语・八佾》: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
 《礼记・丧大记》: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
 
 
 还可以用作保护坟墓的树木,如:
 
 
 《淮南子・齐俗训》:“周人之礼,其社用栗,祀灶,葬树柏。”
 《汉书・东方朔传》:“柏者,鬼之廷也。”
 颜师古注:“言鬼神尚幽暗,故以松柏之树为廷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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