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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史学] 【太监监军制度是一种最坏的制度,明末的教训,可谓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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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公羊学 發表於 2018-10-25 11: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明朝太监监军.影视图片

明朝太监监军.影视图片
明末太监监军影视

明代太监监军,亦始于成祖。【仁宗实录】载:『甘肃总兵官都督费瓛不能专断军政,悉听中官(太监)指使。敕责其低眉俯首,受制于人。』【宣宗实录】载:『交阯(今越南)左参政冯贵,善用人。尝得土军五百人,劲勇善战。贵抚育甚厚,每率之讨贼,所向成功。后为中官马骐夺去,贵与贼战不利,遂死之。』宣德元年,敕责太监山寿曰:『叛贼黎氏,本一穷蹙小寇,若早用心擒捕,如探雀雏。尔乃妄执己见,再三陈奏,惟事招抚,以致养祸遗患。及方政等进讨,尔拥官军坐守义安,不往来策应,视其败衄。』是则交阯之失,实本于太监监军,而仁、宣二宗亦但加之谯责而已。王振之专,土木之难,此非其渐乎?


正统九年,命成国公朱勇、兴安伯徐亨、都督马亮、陈怀等,统兵出境,剿兀良哈三卫。勇同太监僧保出喜峰口,亨同太监曹吉祥出界岭口,亮同太监刘永诚出刘家口,怀同太监但信出古北口。至十四年,阳和口之战,太监郭敬监军,诸将悉为所制,师无纪律,而宋谦、朱冕全军覆没矣。


【金史·完颜讹可传】:『刘祁曰「金人南渡之后,近侍之权尤重。盖宣宗喜用其人以为耳目,伺察百官,故奉御辈采访民间,号行路御史。或得一二事,即入奏之。上因责台官漏泄,皆抵罪。又方面之柄虽委将帅,又差一奉御在军中,号曰监战。每临机应变,多为所牵制,遇敌辄先奔,故师多丧败。哀宗因之不改,终至亡国。论曰夫以蛰御治军,既掣之肘,又信其谗以杀人,失政刑矣。唐之亡,坐以近侍监军。金蹈其辙,哀哉!』


洪熙中,太监始有守备南京者。正统中,太监始有率兵讨贼防边及各省镇守者。景泰初,太监始有分坐十营,或称监枪者,然仍听尚书于谦等节制。至正德中,边关始置内监,且令提督禁兵内操,分坐勇士四卫军营,益非祖宗之旧矣。他如监工、监器,会同审录,苏杭织造,榷税开矿之遣,皆利少害多。阉人之有祠堂,自英宗之赐王振始也。至魏忠贤则生而赐祠,且遍于天下矣。


国家以倚之为长城的袁崇焕就是因为太监作梗,散布流言,而被崇祯帝所冤杀。李自成进逼北京,定西伯唐通率孤军入卫勤王,崇祯帝仍然恶习不改,派太监杜之秩监唐通军,而杜之秩与李自成暗通款曲,唐通怒,开居庸关降于李自成,明社遂倾,崇祯帝吊死煤山。

袁崇焕

袁崇焕
袁崇焕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搞这些鬼名堂干啥?最终还是太监监军制毁了大好江山。


边疆稳定来之不易,拨乱反正来之不易,百万军民枕戈待旦才换来坦步葱雪,咫尺龙沙的局面,又要搞什么再平衡?大将筹边之功或毁于一旦!


崇祯元年七月,袁崇焕平台召对,答以便宜行事五年可以平辽,又言:『以臣之力,制全辽有余,调众口不足。一出国门,便成万里。忌能妒功,夫岂无人?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见乱臣谋。』崇祯帝起立倾听,谕之曰:「明无疑虑,联自有主持。』赐酒馔而出。二十四日,赐崇焕尚方剑,假以便宜。崇焕以前此熊廷弼、孙承宗皆为人排构,不得竟其志,上言:『军中可惊可疑者殊多,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择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诸有利于封疆者,皆不利于此身者也。况图敌之急,敌亦从而间之,是以为边臣甚难。陛下爱臣、知臣,臣何必过疑惧,但中有所危,不敢不告。』帝优诏答之,赐蟒玉、银币,疏辞蟒玉不受。


崇祯皇帝在平台召对之时,虽然表示对袁崇焕完全信任,不会听信流言和奸臣挑拨,但崇祯帝之为人『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遽失措。言语戆直,切中事弊者,率皆摧折以去。其所任为阃帅者,事权中制,功过莫偿。』所以仅仅一年半以后,袁崇焕就被下狱,不久以后又被凌迟处死。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


原题:【太监监军制度是一种最坏的制度,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搞这些鬼名堂干啥?明末的教训,可谓深矣!】


老天棚花 發表於 2025-5-14 19:4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监军制度之弊与明代军政衰颓》

"宦官监军"诚为军政之大弊,然其制度性病灶实植根于君主专制体系本身。考诸史册,此制之害非惟明季独有,实为历代中央集权体制下难以根治的痼疾。

一、制度性缺陷溯源
《周礼》所载"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本为内廷侍从之职。然自秦汉以降,宦官渐涉朝政,至唐代神策军设监军使,已开恶例。明代特设"镇守中官"制度,《大明会典》载其"凡有征伐,则命内臣监军",实将临时差遣变为常设官职。成祖虽以"内臣不得干预外事"训诫子孙,然其本人屡遣郑和等出使,已坏祖制。

二、军政失衡之害
观宣德间交阯之役,太监马骐擅夺兵权致冯贵战殁,恰如《孙子兵法》所诫"将能而君不御者胜"之反例。正统十四年阳和口之败,更暴露监军制度三大弊:
1. 权责倒置:太监"口衔天宪"却不知兵,《纪效新书》载"兵家之事,非阉竖所能知";
2. 指挥紊乱:郭敬监军时"诸将进退失据",印证《吴子》"专任则不乱"之训;
3. 赏罚失公:《明实录》载战后"罚不及中官",挫将士锐气。

三、历史比较视野
金哀宗时"监战"制度之败,与明末情状如出一辙。刘祁《归潜志》指"近侍监军"为金亡三大弊政之一,此正王夫之《读通鉴论》所谓"以宦者制将帅,犹使阉人司农工"之谬。唐末鱼朝恩、程元振之祸,恰为明季前车之鉴。

四、制度异化进程
洪熙至正德百年间,宦官职权呈"五步扩张":
1. 由守备而镇守(洪熙)
2. 由随征而专征(正统)
3. 由监军而统军(景泰)
4. 由协理而提督(正德)
5. 由治事而立祠(天启)
此即顾炎武《日知录》所言"权阉之祸,积渐使然"的典型例证。

结语:
监军制度之弊,本质是君主专制下"不信外臣"心理的制度投射。黄宗羲《明夷待访访录》痛陈"阉宦之祸,人主之多欲也",可谓的论。然历史吊诡处在于,越是强化中央集权,越需依赖非常规监控手段,终致制度反噬。明末之鉴,非独在慎用宦官,更在反思权力制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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