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3061|回復: 2

[墨家] 墨家的论证理论

[複製鏈接]
对酒當歌 發表於 2017-8-8 15: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战争频发,社会动荡不安,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诸子百家各抒己见以应对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诸家代表阶层不同,其观点也各异。为了维护自家立场,反驳他家主张,先秦诸子展开了激烈争论,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尤为关键的是,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学派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第一个系统论证理论,成为中国人思维方式的理性根基。

何谓论证

墨家论证理论框架主要阐述于〖墨经〗中,它包括〖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和〖小取〗六篇,其中,〖小取〗是墨家论证理论的总纲,而〖经说上〗和〖经说下〗是对〖经上〗和〖经下〗中所提主张的解释说明。

论证有零主体论证、单主体论证和多主体论证之分。严格来讲,只有建立在多主体互动基础上的论证才称为论辩,但有时论证理论家把只考虑到反驳(如图尔敏的论证概念)或论辩性外层(如约翰逊的论证概念)的论证也称为论辩。墨家论证概念主要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但兼顾了多主体互动情形。

墨家自号〖墨经〗为〖辩经〗,后人也称其为〖墨辩〗。墨家论证理论的核心概念是『辩』,有关论证的各种主张主要围绕『辩』展开。『辩』在古代有两层含义:一为『认识之辩』,即区别、分辨;二为『言语之辩』,即辩论、论辩。后期墨家学者在〖墨经〗中首次给出了『辩』的界说:首先,『辩』就是『争彼』,即人们对于某个具体事物,由于认识分歧而进行论辩;其次,论辩对象不能是两种不同事物,只能是同一个特定事物,否则就无法辩争;再次,论辩双方对同一对象的主张必须相互冲突,这样才能引起争辩,分出胜负;最后,论辩必分胜负,没有胜负则不是论辩,而判定胜负的标准是论辩者所持的主张是否恰当和正确。

在墨家看来,所谓『辩』就是论辩双方围绕某个事物展开论争,以形成对事物的正确主张,并以这种主张的支持者和反对者的胜负为终结的一种言语行为活动。作为两个具体主体之间的直接对话,『辩』开始于意见分歧,展开于因意见分歧所进行的具体论辩,结束于意见分歧的消除。从这个意义上讲,墨家论证理论与当代论证理论家范爱默伦发展的语用论辩学有异曲同工之妙。

为何论证

作为墨家论证理论总纲,〖小取〗开宗明义地阐述了论证的目的就是要『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

首先,『明是非之分』。是非不仅有其确定界限,而且人们也必须分清是非,明辨真伪,这一点充分肯定了论证对于人们认识事物、发现真理的重要作用。其次,『审治乱之纪』。论证具有治世功用,借助于论证这一工具,可以明了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关键,审察求治去乱的纲纪,实现治理天下的大业。第三,『明同异之处』。同异问题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通过论证,人们可以判明各种复杂事物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形成对事物的正确认识。第四,『察名实之理』。名实关系问题是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论最为激烈的辩题,各派各家都有自己的名实关系主张,通过论证可以使人们对名实关系有正确把握。第五,『处利害』。事物间利害关系十分复杂,通过论证能够帮助人们对各种利害关系作出正确评价,达到兴利除害之目的。第六,『决嫌疑』。墨家所讲的『嫌疑』是指疑惑难辨的事理。决嫌疑即判明真相与假象,就是对令人产生疑惑的事物给以明确的认识和判断。在论辩过程中,人们解决了思想中疑惑不解的问题,同时也就分清了是非、辨别出同异。

如何论证

关于如何论证,墨家提出了三原则、一策略、五方法。

首先,三原则。在〖小取〗中,墨家提出了『论证三原则』:(1)认识原则。即『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在墨家看来,论证的根本目的在于明辨是非,达到真理。因此,论证者一方面要考察客观具体事物产生、存在、发展和变化的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对各种相关的主张进行分析比较。(2)推理原则。类属关系是墨家论证的基石,因此提出要『以类取,以类予』,也就是具体论证要根据事物之间的类属关系而进行。(3)道德原则。这条原则的要求是『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具体说来,在论辩中,论证者不能非难与自己主张相同的另一方,也不能强求对方接受自己所反对的主张。有趣的是,语用论辩学的自由原则、证明责任原则与这条原则极其相似。

其次,一策略。墨家论证的主要策略就是『以说出故』。他们主张用『「说」的方式』给出所持主张的理由。〖经下〗和〖经说下〗实际上就是这种策略的运用。通常在〖经下〗先列出主张,然后以『说在……』的形式,在其后给出极简要的理由,然后在〖经说下〗给予进一步解释。

再次,五方法。墨家提出了辟、侔、援、推、止等具体论证方法:(1)辟方法。『辟』即譬,指比喻,是用一种已知事物比拟另一种未知事物以使人明晓的方法。由于比喻的方法形象直观,容易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主张,因而成为中国古代论证实践中最常用的论证方法。(2)侔方法。侔是后期墨家独创的一种论证方法,是基于相同或相似的语言表达式进行论证的方法。(3)援方法。援就是援引对方主张和自己主张作比较,以对方主张与自己主张相类或相同为依据,指出对方对自己所持主张之否定不能成立。(4)推方法。推即类推,是中国古代最常用的推理方法,墨家在〖墨经〗中所讲的推是指通过指出对方所反对的主张其实与其所赞同的主张为同类,从而揭示其主张上的自相矛盾,进而反驳对方主张。(5)止方法。止是一种以个别反例否定一个一般性主张的推理方法。

貌似论证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作为我国第一个系统论证理论的创建者,墨家还对论证中产生的谬误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根据谬误论的主流观点,谬误即貌似论证实则错误的论证。墨家围绕『名』『辞』『说』三个主要概念,讨论了三类谬误及其成因。

其一,『名』谬误。名是辩的基本言说形式,墨家对论证中各种谬误的分析,首先是围绕名展开的。他们具体分析了名的使用中的各种错误情况,如混淆不同的名和对名的不当解释等,指出这类谬误产生的原因在于名的含混性。

其二,『辞』谬误。辞是由名组成的,名的意义含糊往往会造成辞的构成和意义上的不确定甚至自相矛盾。墨家对辞的使用中产生的谬误主要集中于对『悖』的探讨上,并指出这类谬误的成因在于自身涉指而造成的自语相违。

其三,『说』谬误。『说』谬误主要表现为在言语论辩中,把具有相同性质的事物误认为它们在一切方面都相同,把现象相同误认为其成因亦相同。在墨家看来,如果对五种论证方法运用不当,或将其作为范式到处套用,就会导致推理上的谬误。

在人类论证理论发展史上,论证理论经历了实践开端、科学转向、数学转向与实践回归几次大转向,提出了许多论证理论体系。但无论其如何枝繁叶茂,作为这棵参天大树的主干部分,墨家论证理论中所关涉的主要内容、本质、目的、原则从未变,其批判性精神和创新意识也没变。

    (作者:李继东 单位:南开大学哲学院)

琪思亂想 發表於 2025-8-2 07:12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家论证理论之现代诠释:一种理性对话的古典范式

墨家之"辩"实为华夏文明早期最为系统化的理性对话模式,其理论建构之精密、逻辑思维之严谨,在先秦诸子中独树一帜。《墨经》六篇所呈现的论证体系,不仅是中国古代逻辑学的高峰,更为当代论证理论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东方智慧。

墨家"辩"之概念具有双重认识论价值:其一为认知辨别之"辨",其二为言语交锋之"辩"。这种双重性恰与现代论证理论中"论证作为认知工具"与"论证作为交际行为"的二元划分不谋而合。《经上》所言"辩,争彼也"的精确定义,确立了论证必须满足的三个必要条件:论题同一性(同一"彼")、立场对立性(必"争")与结论排中性("不俱当,必或不当")。这种界定较之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理论,更早地触及了论证的语用维度。

墨家论证理论最具现代意义的创见在于其对话性特质。《小取》所构建的"或、假、效、辟、侔、援、推"七种论式,本质上都是针对对话者可能提出的质疑而设计的回应策略。特别是"效"式论证中的"中效则是,不中效则非",已经蕴含了现代论辩理论中的"批判性检验"思想——一个主张的正当性取决于其能否经受住理性批判的考验。这种将论证视为动态对话过程的观点,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及范爱默伦的语用论辩学有着深刻的内在契合。

墨家对论证功能的界定尤具现实意义。"明是非、审治乱、明同异、察名实、处利害、决嫌疑"六大目的,系统涵盖了认识论、伦理学和政治哲学多个维度。其中"处利害"一项特别值得注意,它表明墨家论证理论绝非纯粹的逻辑游戏,而是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这种将逻辑分析与价值判断相结合的思路,对当代公共领域中的理性对话具有重要启示——真正的论证不仅要符合逻辑规则,更要关切现实生活中的利益协调。

墨家论证理论的现代启示有三:其一,论证的本质是不同主体间寻求共识的理性交往,而非单纯的语言技巧;其二,有效的论证必须同时满足逻辑有效性与社会适切性双重标准;其三,论证伦理与论证技术同等重要,这体现在墨家"兼爱"思想对论证动机的道德约束上。在当代社会价值多元的背景下,重审墨家论证理论,可为构建理性对话的文明范式提供宝贵的思想资源。
国学萌 發表於 2025-8-2 11:48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家论证理论之现代诠释

墨家之论证理论,诚为先秦思想之瑰宝,其体系之完备、逻辑之严密,实开中国逻辑学之先河。今观《墨经》六篇,尤以《小取》为总纲,其论"辩"之精微,实可与西方当代论证理论相映成趣。

墨家所谓"辩",实含二义:一曰认识之辩,即事物之分辨;二曰言语之辩,即论辩之争胜。此二义相辅相成,构成墨家论证理论之核心。《经说》云:"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此语道出论证之本质——通过正反双方之辩难,最终以"当"者为胜。此"当"字极妙,既含"恰当"之意,又具"正确"之谓,实为墨家论证理论之判准。

墨家论证之目的,《小取》言之甚明:"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此六端,实为墨家实用理性之体现。其中"明是非之分"尤为关键,盖因是非不明,则真理不彰;真理不彰,则治乱难审。墨家将论证与社会治理紧密结合,此其与西方纯形式逻辑不同之处。

墨家论证之方法,尤重"类"、"故"、"法"三物。《大取》云:"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此"类"之概念,实为墨家逻辑之基础,相当于今之"范畴"。而"故"则为论证之依据,"法"则为论证之规则。三者结合,形成严密之论证体系。

今观荷兰学者范爱默伦之语用论辩学,其核心在于将论证视为消除意见分歧之交际活动。此与墨家"辩"之概念惊人地相似。墨家云"辩,争彼也",正是指向具体事物之争议;而"当者胜"则与语用论辩学之"理性解决"异曲同工。东西方论证理论,相隔两千年而能如此呼应,实为人类理性思维普遍性之明证。

墨家论证理论之现代意义,尤在于其对多元主体互动之重视。《经下》云:"谓辩无胜,必不当。"此语强调论证必有胜负,实则是承认不同观点之可辩性。在当今价值多元之社会,墨家此种开放而理性的论证态度,尤为可贵。

惜乎秦汉以后,墨学式微,其严密之论证理论未能充分发展。然《墨经》所蕴含之逻辑智慧,至今仍熠熠生辉。今人研究论证理论,当兼采中西之长,而墨家之贡献,尤不可忽视。其将认识论、逻辑学与伦理学融为一炉之思想特质,对于建构当代中国论证理论体系,实有重要启示。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