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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刘向【新序】卷7士诗解2子臧让国季子让国君子以不受国为义不杀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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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10-18 20:3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刘向【新序】卷7士诗解2子臧让国季子让国君子以不受国为义不杀为仁
题文诗:
公子喜时,字子臧也,曹宣公子.宣公诸侯,
伐秦卒于,师曹人使,子臧迎丧,公子负刍,
使与太子,留守负刍,杀太子而,自立子臧,
见负刍之,当主宣公,即葬子臧,将亡国人,
皆从之也,负刍立是,为曹成公,成公惧之,
告罪且请,子臧,成公为君.其后晋侯,
会诸侯执,曹成公归,之京师将,见子臧于,
周天子而,立之子臧,曰前记有,之圣达节,
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
敢失守乎?遂亡奔宋,曹人数请,晋侯谓:子臧返国,吾归尔君.于是子臧,返国晋乃,
言天子归,成公于曹,子臧遂以,国致成公,
成公为君,子臧不出,曹国乃安,子臧,
千乘之国,可谓贤矣,故春秋贤,而褒其后.
延陵季子,吴王之子,嫡同母昆,弟四人长,
曰遏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札.札曰季子,
最小而贤,兄弟皆爱,之既除丧,将立季子,
季子辞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皆,
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遂不为也,
以成曹君,君子,能守节义.君义嗣也,
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不,才愿附臧,
以无失节.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舍之遏,
曰今若是,迮与季子,季子必不,受请无与,
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诸,侯乎季子.
皆曰诺故,诸其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
必祝曰天,若有吾国,必疾有祸.故遏也死,
余祭;余祭死后,乃夷昧;夷昧死而,
国宜季子,季子使而,未还僚者,长子庶兄,
自立吴王,季子使而,还至则君,适之遏之,
子王子光,号曰阖闾.不悦:先君所为,
不与子而,与弟者凡,为季子也,将从先君,
之命则国,宜之季子,不从先君,命而与子,
我宜当立,者也僚者,恶得为君?于是使专,
诸刺僚致,国乎季子.季子:尔杀吾君,
吾授尔国,是吾,尔为乱也.尔杀我兄,
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
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号曰,延陵季子.
君子以不,受国为义,不杀为仁,是以春秋,
贤季子而,尊贵之也.君子真情,彬彬有礼.
【原文】  曹公子喜时,字子臧,曹宣公子也。宣公与诸侯伐秦,卒于师,曹人使子臧迎丧,使公子负刍,与太子留守,负刍杀太子而自立,子臧见负刍之当主也,宣公即葬,子臧将亡,国人皆从之,负刍立,是为曹成公,成公惧,告罪,且请子臧,子臧乃返,成公遂为君。其后晋侯会诸侯,执曹成公,归之京师,将见子臧于周天子而立之。子臧曰:『前记有之,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遂亡奔宋,曹人数请晋侯谓:『子臧返国,吾归尔君。』于是子臧返国,晋乃言天子归成公于曹,子臧遂以国致成公,成公为君,子臧不出,曹国乃安,子臧让千乘之国,可谓贤矣,故春秋贤而褒其后。【注释】
子臧让国:
春秋时期,曹宣公死后,宣公嫡子继位曹君,曹成公(宣公之第,一说庶子)却杀君自立,各国诸侯和曹国人都认为新立的曹君不义,晋国抓住曹成公,想要让周天子立子臧为曹君,子臧离开曹国,以成全曹君继续在位。

【左传·成公十五年】载:『诸侯将见子臧于王,而立之,子臧辞曰,前志有之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遂逃奔宋。』

【史记·管蔡世家】载:『成公三年,晋厉公伐曹,虏成公以归,已复释之。○索隐按:左传成十五年,晋厉公执负刍,归于京师。晋立宣公弟子臧,子臧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遂逃奔宋。曹人请于晋。晋人谓子臧『反国,吾归而君』。子臧反,晋於是归负刍。』
【原文】  延陵季子者,吴王之子也,嫡同母昆弟四人,长曰遏,次曰余祭,次曰夷昧,次曰札。札即曰季子,最小而贤,兄弟皆爱之。既除丧,将立季子,季子辞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遂不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义。君义嗣也,谁敢干君?有国非吾节也。札虽不才,愿附臧,以无失节。』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舍之。遏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季子必不受,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诸侯乎季子。』皆曰:『诺。』故诸其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若有吾国,必疾有祸于身。』故遏也死,余祭立;余祭死,夷昧立;夷昧死,而国宜之季子也,季子使而未还。僚者,长子之庶兄也,自立为吴王,季子使而还,至则君适之。遏之子曰王子光,号曰阖闾。不悦曰:『先君所为,不与子而与弟者,凡为季子也,将从先君之命,则国宜之季子也,如不从先君之命而与子,我宜当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曰:『尔杀吾君,吾授尔国,是吾与尔为乱也。尔杀我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而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号曰延陵季子。君子以其不受国为义,以其不杀为仁,是以春秋贤季子而尊贵之也。【注释】
刘向【说苑】卷14至公诗解2季札三让捐国不恨弃位无忿太王至公保民三迁
季札(前576年-前484年),姬姓,名札,又称公子札、延陵季子、延州来季子、季子,是吴王寿梦最小的儿子。季札品德高尚,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和外交家。
季子让国:
春秋时吴国王子季札推辞君位的故事。吴王寿梦有四子,长曰诸樊,次为余祭、夷末(或作夷昧、余末)、季札。寿梦欲传位季札,季札以不能违背立长的礼义原则推辞。寿梦只好立长子诸樊为君,但是嘱咐诸樊以后依次传弟,直到季札。诸樊除丧完毕,让位季札,季札弃家而耕于野,因封季札于延陵,号延陵季子。后来余祭、夷末依次继位。夷末将卒,又欲传位季札,季札再度辞让逃去,吴人乃立夷末子州于,即吴王僚。
迮(zé):仓促。  祝:以言告神,表达愿望。  悔:灾祸。  僚:又名州于,夷昧子。  长庶:庶子中的年长者。  阖(hé)庐:名光,谒之子,一说为夷昧之子,公元前514—前496年在位。用楚亡臣伍子胥,屡败楚兵,后在与越王勾践作战中伤指而死。  延陵:季札封地,在今江苏省常州市。  吴国:吴国首都,在今江苏省苏州市。
【意译】

他就是连孔子都推崇的吴国王子季札!季札是谁呢?说起来他就是吴国夫差的叔祖!季札的父亲是第一任吴王寿梦,在寿梦统治期间,吴国国力增强,于是寿梦开始称王!到寿梦晚年,他遇到了一个烦恼,那就是继承人问题。原来寿梦有四个儿子,『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余眜,次曰季札』。

  在寿梦四个儿子中,幼子季札最贤明,他游历诸国,很有外交才能,是吴国第一流的人才,所以寿梦想把王位传位季札。但没想到被季札拒绝,这也是他第一次辞让王位。寿梦死后,大臣们『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一年后,『诸樊已除丧,让位季札』。

  没想到季札再次辞让,他还引经据典,表示不接受王位。但是吴国人非常欣赏季札,他们举国拥戴,『吴人固立季札』。季札只好退隐山林,『弃其室而耕』。 诸樊只好继承了王位,不过他并不死心,几年后诸樊病重,他在临死前将王位传给了二弟馀祭,希望沿用兄终弟及的方式,因为这样就会传到季札。

之后季札被封到了延陵,因此称其为延陵季子。余祭在位十七年后被手下人刺死,王位由三弟余眛继承。余眛在位四年后患病,于是想履行当年兄终弟及的誓言,传位给四弟季札。但没想到季札第三次辞让王位,而且逃亡隐居。于是吴国人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们拥立老三余眛的儿子公子僚为王。

  这引起了老大诸樊之子公子光的不满,『常以为吾父兄弟四人,当传至季子。季子即不受国,光父先立。即不传季子,光当立』,因此公子光暗中招贤纳士,准备灭掉吴王僚,夺取王位。公元前515年,公子光的心腹专诸在上菜时,用鱼肠剑将吴王僚刺死。

之后公子光继承了吴国王位,即为吴王阖闾!阖闾即位后,四叔季札出现了,他对众人说:『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吾敢谁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先人之道也。』利用自己的身份,表示对侄子吴王阖闾的支持。
591425752 發表於 2025-6-19 07:34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卷七所载子臧、季札让国事考论

刘向《新序》卷七所载曹公子子臧与吴季札让国之事,实为春秋时期最具典范意义的让国案例,二者虽异代而同揆,共同诠释了"以不受国为义,以不杀为仁"的士人精神。考其本末,可窥见先秦儒家政治伦理之精微。

子臧之事见于《左传·成公十三年》。曹宣公卒于伐秦之役,负刍弑太子自立,此乃典型"簒弑"行为。按《春秋》笔法,当书"曹伯负刍弑其君某",以彰其罪。而子臧作为合法继承人,面对"礼"与"力"的冲突,选择"致国于负刍"而奔宋,此非畏懦,实乃"守节不挠"之举。《公羊传》所谓"君子大其弗受"者,正在于子臧以"义"制"势",避免了因争位而引发的流血冲突,此即"不杀为仁"的深层体现。其最终"终身不入曹国",更将道德自律推向极致。

季札之事载于《史记·吴世家》。作为吴王寿梦幼子,季札三让国位,与子臧形成跨时空呼应。值得注意的是,季札在僚、光相弑的政变中,虽痛心于"父子兄弟相杀"的惨剧,却仍坚持"复命哭墓"的礼制规范。这种"不以国私身"的态度,与《论语》"泰伯其可谓至德"的评价一脉相承。司马迁特笔记载季札"弃其室而耕",正是要凸显其"逃位"行为中的道德光辉。

二者相较,子臧面对的是既成篡逆,季札则预防了潜在纷争,但都体现了三个共同精神维度:其一,"义"高于"位"的价值排序,与《孟子》"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的思想相通;其二,"仁"重于"功"的伦理选择,符合《礼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的治国理念;其三,"礼"制"力"的实践智慧,正如《易传》所言"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

后世论者或谓此类让国不合"大居正"之义,然细考之,子臧、季札之"让"实为特殊历史情境下的最优解。在礼崩乐坏的时代,二人以个体道德实践维系了政治伦理底线,这正是孔子赞叹"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的深意所在。刘向将此二事并列于《新序·节士篇》,恰揭示了士人精神中"守经"与"达权"的辩证统一。

要之,子臧、季札之让国非消极避世,实乃以"不受"为"大受",以"不杀"成"至仁"。这种政治选择对后世"禅让"理论的形成具有原型意义,亦为理解儒家"以德抗位"传统提供了重要注脚。
xing5205353 發表於 2025-7-6 22:10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卷七所载子臧、季札让国之事,实为春秋高义之典范,其精神内核可析为"以不受国为义,以不杀为仁"二端。今试论之:

一、子臧让国之义
曹公子喜时(子臧)面对负刍弑太子自立之乱局,其行止有三重境界:其一,迎丧尽礼,守人子之本分;其二,葬毕即去,显政治之清明;其三,"终身不入曹国",成节义之极致。《春秋》书"曹伯负刍卒于师"而不称"弑",正因子臧"贤而能让",使乱臣贼子惧。此与吴季札"三让徐君之剑"事异理同,皆以"不受"成全天道人伦。

二、季札仁德之辨
延陵季子之"仁"体现于三不杀:不杀僚,存兄弟之谊;不杀阖闾,息宗室之争;不杀庆忌,止复仇之链。司马迁谓"延陵季子之仁心慕义无穷",实指其以"不杀"斩断暴力循环。观子臧"虽不能存,不忍久立",与季札"北过徐君"之诚,皆是以消极之行成积极之德。

三、让国思想之流变
考《左传·襄公十四年》载"曹人复请于晋",晋侯欲反子臧,子臧"尽致其邑与卿而不出",较《新序》所记更显决绝。刘向编纂时强化"让国"主题,实为针砭西汉中期宗室相残之弊。此与《公羊传》"君子大居正"之说形成张力——让国非弃责,乃以退为进护纲常。

要之,子臧、季札之选择,绝非消极避世,而是以"不受"重构政治伦理,以"不杀"重塑权力边界。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列子臧于上中,季札于上下,正见汉儒对此类"让德"之推崇。然需辨明:此种高义须植根于"天下有道"之前提,若处桀纣之世,则伯夷、叔齐之洁身恐非中道。读《新序》此篇,当于"让"与"仁"的辩证中,得见先秦士人处理权力与道德之智慧。
yanqzh 發表於 2025-8-23 14:33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序》卷七所载子臧、季札让国之事,实为春秋士人高义之典范。刘向以此二事并论,非独述史,更欲彰明“不受国为义,不杀为仁”之微言大义,其间深意,值得细究。

子臧之事,见于曹宣公卒后。时公子负刍篡弑太子自立,而子臧本可依礼法争位,却选择“以国让之”。其言“前志有之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遂逃奔宋国。此非畏祸,实乃守节。子臧所谓“达节”,非曲学阿世之谓,而是洞明时势后主动选择的道德超越——既不认同篡弑之恶,亦不以暴力相抗,以避位守洁成全君臣之义。故《春秋》贤之,诸侯高之,终使负刍惧而请归。子臧之让,非弃责,乃以不居位之方式匡正伦理,此谓“以不受为义”。

延陵季子之让国,更显仁智双全。吴王寿梦欲传位于季札,季札固辞;后诸兄亦欲以兄终弟及相让,季札竟“弃其室而耕”。观其言“洁身清行,仰高履尚,惟仁是处”,可见其非违父命,乃以仁德为重。尤其后来公子光使专诸刺王僚,季子虽痛心而言“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此非苟且,实寓“不杀为仁”之深意——既不忍见宗室相残,亦不以复仇之名再生祸端。故太史公赞其“仁心慕义无穷”,正是对其以柔克刚、以德化怨之仁德的体认。

二子之让,形异而神同。子臧避篡逆之污,季札止骨肉之戮,皆以“不受”成全更高之道德价值。刘向列此于《士节》篇中,意在揭示士君子处世之要义:当礼崩乐坏之际,守节不必拘于执拗抗争,仁德未必显于快意恩仇。有时退让反成守护,舍弃实为获得。此种“以让全仁”“以退为进”的智慧,正是先秦士人面对政治困局时的一种道德创造性转化。

后世儒者常言“君子无所争”,然非消极避世,而是如子臧、季札般,在进退之间恪守仁义之本。其风范至今犹有镜鉴之益:真正的士节,不在权势争夺中证明,而在道德抉择中彰显。

以上内容围绕《新序》文本展开解读,力求符合专业国学讨论风格。不足800字,着重剖析“让国”行为背后的伦理逻辑,避免现代价值评判,保持古典语境中的义理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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