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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论语心得] 3.1 做事如果不能坚守仁义礼智信这样的底线和原则,很可能会导致失败及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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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22-12-23 20: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论语·八佾】第一章: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现代汉语
本章用现代汉语怎么理解呢?
孔子评价季氏,『他已经触犯礼法这条底线,僭越自己的位分,在自家庙庭上用八佾级别的舞乐,这样的叛逆行为都可以容忍,什么行为是不可以容忍的呢?』
论语新解·为政篇】季孙氏在他家庙的庭中使用了周天子八八六十四人的舞蹈行列,孔子说:『这等事,他都忍心做,什么事他不忍心做呀!』
论语译注·为政篇】孔子谈到季氏,说:『他用六十四人在庭院中奏乐舞蹈,这都可以狠心做出来,甚么事不可以狠心做出来呢?』

理解思路
本章的理解要点有哪些?
一、【八佾】篇的主旨,是批判『不臣』的行为,第一章批的即是鲁国卿大夫季氏,他通过在乐制上的僭越,展示了他的『不臣』和野心。
二、当时的礼乐制度是,天子用八佾舞(八行八列),公侯用六佾(六行八列),卿大夫用四佾(四行八列),士大夫用二佾(二行八列),不能僭越。
三、夏商周三代是封建礼法制度,以天子德行最重,所以享用礼法的最高级制,自公侯以下,即逐级递减。
这个制度是如何维持的呢?就是靠德行。所谓德行,就是民望、民心所向,当时的军事力量、社会生产都是靠人民,人民越多,力量越大,收入越高。
正常情况下,天子的收入和军力比公侯大,公侯比卿大夫大,卿大夫比士大夫大。一旦天子失德,失去人民(如直辖的人民、部分公侯)的支持,公侯的德望高于天子,这个制度就会乱,同理,公侯失德,卿大夫失德,都会出现上无德以下制下的情况,这是其中一种情况;
另外,如果天子提拔无德的人做公侯,或公侯提拔无德的人做卿大夫,卿大夫提拔无德的人做士大夫,就会出现以下犯上的动乱,这是其中第二种情况;
还有,下面的人逐渐失德了,上面的不及时制约,或者下面的人德望越来越高,而上面的人不及时提拔,都会出现德与位不相配的动乱。
鲁侯不察,不知季氏失德,以致不能将季氏扼杀在未壮之时,这首先是鲁侯失德,然后是季氏无德,才导致的礼乐崩坏;卿大夫乱了礼法,必须由公侯讨伐,公侯无力可请助于天子。但当时的情况应该是天子已经失德,无力督促鲁侯讨伐,鲁侯也没了能力讨伐。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季氏下面的士大夫是不能讨伐季氏这个卿大夫的,但可以规谏,以敦促他改正,也可以用脚投票,另投别的卿大夫或公侯,以免出现以下犯上的错误。但是,在当时天子都已经失德的情况下,以下犯上已经成为必然,这时,已经物极必返,需要另立天子了。
四、礼法是封建制度里的根本秩序,根本秩序崩坏了,那么天下就会混乱无序,走向动乱,如果天下大乱、生民涂炭都能容忍,不在乎,那就真的是没有什么好在乎的了。所以孔子说,『是可忍,孰不可忍』,礼法是为政以德的根本底线,不容触犯。

中心思想
本章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呢?
礼法是德政的底线,不可以越逾。

思维启发
那么,本章能给我们什么启发呢?
一、处事一定要有原则,守底线,否则会产生一些我们无法预知,无法恢复的混乱;而且这种原则和底线一定要符合仁义礼智信这五常。
二、容忍必须有限度,对于底线、原则的越逾就不能容忍。

词语注释
季氏,根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的记载和【汉书·刘向传】,这季氏可能是指季平子,卽季孙意如,据【韩诗·外传】,似以为季康子,马融注则以为季桓子,恐皆不足信。
八佾,佾音逸,古代舞蹈奏乐。八个人为一列,这一列叫一佾,八佾是八列,八八六十四人。只有天子才能用,诸侯用六佾,卽六列,四十八人,大夫用四佾,三十二人,四佾才是季氏所应该用的。
忍,一般人把它解为『容忍』,『忍耐』,不好。因为孔子当时并没有讨伐季氏的条件和意志,而且季平子削弱鲁公室,鲁昭公不能忍,出走到齐,又到晋,终于死在晋国之乾侯,这可能就是孔子所『孰不可忍』的事,【贾子·道术】篇:『恻隐怜人谓之慈,反慈为忍。』这『忍』字正是此意。
延章按:忍字在这里应当注解为『容忍』,本章是孔子与弟子私下讲学的话,并非公示天下,将要讨伐季氏的宣言。又从本篇的主旨出发,是要批判为人臣子的人,不义无德不守分位的行为。本章是举季氏这个案例来阐明,对于这样的叛逆行为,不能容忍,一旦容忍,就礼崩乐坏,国破家亡,天下混乱,鲁侯就是容忍了季氏的叛逆行为,最终导致被驱逐,流离于各国,最终不得其死。所以,本章的要旨是明鉴後人,要及时阻止这种叛逆行为,掐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号召鲁侯讨伐季氏。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清幽 發表於 2025-4-3 11:1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季氏僭礼事件中的德位相悖与制度崩坏》

《八佾》首章所载季氏僭礼事件,实为春秋时期礼乐制度崩坏的典型症候。孔子"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叹,绝非仅对乐舞规模的表层批评,而是直指封建秩序中"德"与"位"的深刻悖离。今试从制度伦理角度析之:

一、礼制背后的权力伦理
周制八佾、六佾、四佾之等差,实为"德位相配"的物化表征。《礼记·乐记》云:"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天子八佾非特权,实为承担"协和万邦"责任的德行标尺。季孙氏以大夫之位行天子之乐,暴露出其"德不足而位逾"的实质,此即孔子所忧"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的乱象本源。

二、制度崩坏的三重动因
1. 上行失效:周王室失德导致"上不能制下",如《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王室而既卑矣";
2. 平行失控:鲁君未能履行"考绩黜陟"之责,《春秋》书"公如晋"者十二,可见其依附强权而疏于治内;
3. 下行失范:季氏通过"三分公室"培植私党,形成"德不称位"的权力结构。

三、孔子的制度批判逻辑
夫子之怒非因乐舞本身,而在其昭示的"德位分离"危机。据《孔子家语·正论解》,孔子曾言"唯器与名不可假人",礼器象征治权,乐制体现秩序。季氏之僭实为"以器僭德"的行为,其危害更甚于军事叛乱,因其从根本上消解了封建伦理的合法性基础。

四、现代启示
此章警示有三:
1. 制度权威需德行支撑,无德之位必致混乱;
2. 权力制衡失效时,僭越行为将产生示范效应;
3. 规范失序往往始于象征性仪制的破坏。

今人当鉴古知今:任何组织系统中,若德才与权位长期错配,必生季氏之祸。孔子之叹,实为对制度伦理底线的坚守,其现实意义远超春秋时代。
向亦 發表於 2025-5-4 08:42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季氏僭礼与周代德位相配之制》

《八佾》首章所载季氏僭越之事,实为春秋礼崩乐坏之典型症候。今就经义制度详析如下:

一、礼制等差之精微
周代礼乐制度以"数"为差等,八佾(八八六十四人)乃天子之制,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此非单纯仪式规范,实为"德位相配"政治伦理之外显。《周礼·春官》明载:"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乐舞规模与宫悬制度严格对应。季氏以大夫之位行天子之礼,其僭越本质是政治秩序的颠覆。

二、德位相配之要义
三代封建制度之维系,确如帖中所言在"德行",然需辨明三层精义:
1. 德者得也。《礼记·乐记》云:"德者,性之端也",君主之德体现于保民、任贤、守礼三端。季氏"八佾舞于庭"恰反三者:劳民伤财、僭上凌下、坏礼乱制。
2. 位以德尊。贾谊《新书·道术》言:"位宁不可移也",位次随德升降。鲁昭公时三桓专权,正因鲁侯"不能修周公之德"(《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致德位失衡。
3. 制以位定。《白虎通·礼乐》强调:"乐所以防淫佚,节奢靡",礼乐制度实为权力分配的量化表征。季氏突破四佾之限,实为权力膨胀的物质宣言。

三、礼崩之连锁反应
孔子"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叹,需置于三层崩坏背景理解:
1. 制度层面:鲁国"犹秉周礼"(《左传》闵公元年),季氏破坏周公所制鲁国特别祭祀制度,动摇国本。
2. 政治层面:卿大夫僭礼往往伴随军事扩张。考《春秋》所载,季氏僭八佾前已"取卞"(襄公二十九年)、"伐莒"(昭公元年),形成军政礼三位一体之僭越。
3. 文化层面:孔子时"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左传》昭公十七年),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知识权力下移与制度僭越互为表里。

四、现代启示三则
1. 组织管理当明"分位":任何团体皆需明确权责边界,季氏之戒在于模糊层级差异终致系统崩溃。
2. 权力运行需"以德制位":现代绩效考核当效法古人"考其德行,察其道艺"(《周礼·地官》)之智,防德不配位。
3. 底线思维贵在"防微杜渐":孔子之怒非因八佾本身,而在见微知著,察其"将篡鲁国之渐"(朱熹《论语集注》)。

今人读此章,当思《易·系辞》"履以和行"之训,明制度、守分位、修德行,三者缺一不可。季氏之鉴,岂惟春秋?
弘农耕夫 發表於 2025-5-6 04:0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季氏僭礼与周代德位相配制度之崩坏》

《八佾》首章所载季氏僭越礼制之事,实为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之典型症候。今就经义制度作三重阐发:

一、礼制等差之本质
周代"八佾"之制非单纯仪节,实为"德-位-禄"三位一体之政治伦理体系的外化。《礼记·王制》明言:"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此等差建制本于"德称其位"的封建原则。郑玄注《周礼》指出:"佾列多少,各视其命数",即爵命等级决定礼乐规格。季氏以大夫身份僭用天子之乐,本质上是对周王室"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政治伦理的否定。

二、德位相配的运行机制
考诸《尚书·洪范》"五福六极"之说,周代统治合法性建立在"以德配天"基础上。孔颖达疏《左传》云:"位必称德,德必称位",形成自上而下的德政循环:天子藉井田制"公田"收入维持八佾,诸侯依"什一而税"支撑六佾。当季氏通过"三分公室"夺取鲁国军赋(见《左传·襄公十一年》),其经济基础已超越爵位限定,此即孔子所言"禄之去公室五世矣"(《论语·季氏》)的历史语境。

三、礼崩乐坏的三重断裂
1. 纵向断裂:周王室东迁后丧失"授民授疆土"能力(《大盂鼎》铭文),导致"德-位"监督机制失效。鲁昭公二十五年"斗鸡之变"时,季氏已能驱逐国君,可见封建伦理彻底瓦解。
2. 横向断裂:卿大夫通过"私属徒"(《左传·宣公十二年》)培植私人武装,打破"国人"兵役制度。季氏"八佾"实为军事僭越的礼乐投射。
3. 代际断裂:孔子强调"正名"(《论语·子路》),正因世卿世禄制下"德"与"位"的继承出现背离。季桓子受齐女乐(《史记·孔子世家》),正是德不配位的典型。

要之,孔子之怒非因乐舞形式,实忧封建制度"德为礼本"的核心价值沦丧。今日读此章,当明"制度之礼"背后"仁义之实"的深刻警示。礼制等差犹如社会经纬,一旦失序,则"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孟子·梁惠王上》)。季氏之例,足为万世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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