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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反思] 國士還是國賊·張居正死後為何遭萬曆皇帝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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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端 發表於 2016-12-17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國士還是國賊·張居正死後為何遭萬曆皇帝清算?

國士還是國賊·張居正死後為何遭萬曆皇帝清算?

冷眼看中國歷史,一部治國理政史,說白了就是一部政治精英政治舞台表演史。其中,固然不乏生前輝煌身後榮耀、人生完美收官的優秀人物,如戰國的范蠡、漢代的張良、唐代的郭子儀、清代的曾國藩等等。但也有不少生前大紅大紫,身後淒悽慘慘的悲劇人物,最典型的如大明內閣首輔張居正。

張居正是明代最偉大的政治家、改革家,也是歷史上優秀的內閣首輔。他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整飭朝綱,鞏固國防,推行一條鞭法,改變稅賦制度,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獲得生機。萬曆十年(1582年),他在內閣首輔、太師、太傅、中極殿大學士的煌煌高位上病故,被追贈上柱國,諡號文忠,備極哀榮。然而,就在他卒後的第四天,屍骨未寒,朝廷七名言官一同上書彈劾其得意干將潘晟,潘被明神宗下令致仕,之後言官們又劍指張居正本人,從誣陷遼王到以權謀私、貪污受賄、奢侈腐化,萬炮齊轟,終被神宗定為誣衊親藩,鉗制言官,蔽塞朕聰,專權亂政,罔上負恩,謀國不忠等罪名,下令抄家,削盡其宮秩,剝奪生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滿門查抄,從八十歲老母到幼稚孫兒,一家人餓死的餓死、流放的流放,悽慘不堪。來之不易的新政成果也付諸東流,歷史出現了大倒退。

對此,歷代學者議論多多,各有見地。如皇帝的出爾反爾、保守派的惡意攻訐、政敵的陷害暗算、既得利益階層的硬頂軟抗等,這是張居正人亡政息的客觀因素。而其自身的主觀原因,與張居正同朝為官的著名清官海瑞有個一針見血的說法:工於謀國,拙於謀身。這實際上是一個雙關語。一是指張居正對政事井井有條,而對自己卻忽略了,不善於保護自己,以致授人以柄;二是指張居正治國理政手腕很鐵,自身要求卻不檢點,尤其是自己領導制定的規矩,自己帶頭破壞和逾越,以致毀譽獲罪殃及家門。拙於謀身,可謂一語中的。

大明一朝,張居正以整飭吏治、雷厲風行着稱,其鐵腕改革的一個重頭戲就是制定考成法,整肅官場吃喝玩樂腐敗風。他為此領導制定了一條明確規定:無故到驛站免費吃喝的官員,一律摘去烏紗帽;而隨便招待官員的驛站官吏,同樣要受到相應處罰。此招一出,全國驛站的經費銳減,節省了大筆開支,官員吃喝風也得到遏制。然而,這規定落到他自己頭上就不靈了:為了省親,他不惜斥巨資定做了32人抬大轎,有客廳,有臥室,有廚房,中間設有走廊,還有金童玉女搖扇、焚香。萬曆六年春他回鄉葬父,一路上的排場、鋪張,幾乎參照皇帝出巡的樣子。不但有千名皇家禁軍隨從,還配置了豪華儀仗和樂隊,總兵戚繼光又派出一隊鳥銃手開道護衛。途中所經之地都要清道警戒、貢奉美食。地方官員不僅要迎來送往,還得送上一份奠金。路過河北真定,知府錢普特意找來南方名廚,為張居正一行烹調美味佳餚。自己制定的規矩,自己卻帶頭藐視和破壞,所謂的反腐敗,充其量是稻草人!

國士還是國賊·張居正死後為何遭萬曆皇帝清算?

國士還是國賊·張居正死後為何遭萬曆皇帝清算?

再看一下張居正推行的教育改革。他上疏提出,禮部所屬官員要品德端正,學生要專心讀書,杜絕開後門、權錢交易等歪風。並專門制定了嚴密的條例,以規範禮部所屬的太學、國子監及各府、縣、鄉學。明神宗立即下旨頒行,要求嚴格執行,對不遵守者立刻罷黷、不徇私情。可是到了張居正身上,又成了手電筒:萬曆二年,長子敬修科考落第,他一怒之下,竟下令停止本次館選,不惜致一批舉子喪失做官的機會;三年後,次子嗣修科考,他讓親信張思維擔任主考,又在太后、皇帝的袒護下擠掉才子湯顯祖,讓嗣修做了榜眼;更可恥的是,三子懋修參加萬曆八年科考,張居正作為廷試出題人,竟將策題告訴了兒子,使之奪得廷試第一,當了頭名狀元。在他的所作所為裏,什麼規矩、什麼條例,統統都是廢紙一張,活脫脫一個造廟又作拆廟人的形象!

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此乃一條被古今政治家反覆驗證了的至理名言。作為國家公器的執掌者,治國理政好比打鐵,自身首先必須過硬。而這個硬,要義又在嚴於律己、率先垂範上。拙於謀身,從大處講壞事業,從小處看更壞自身,不僅毀形象損操守,還會成為致命的阿喀琉斯之踵,殃及家門,禍害子孫。張居正如此,今日落馬的大小老虎們何嘗不是如此?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拙於謀身為每一個從政者敲響了警鐘。

張居正的拙於謀身

長弓射太陽 發表於 2025-7-11 06:4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張居正身後禍患之源——兼論權臣政治的歷史悖論】

張居正之歷史評價,實為明代政治史上一大公案。其生前"太岳執政"之煊赫與身後"江陵毀室"之悽慘,恰構成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權臣困境"的典型標本。本文試從制度倫理、權力結構與個人修為三重維度解析此案。

一、制度性悖論:權臣政治的先天缺陷
明代內閣制度本為"備顧問"而設,然張居正以首輔行宰相之實,已突破祖制框架。其考成法、一條鞭法等改革雖裨益社稷,然"考成法"本身即暗含專制邏輯——以一人之威權推行新政,必致制度生命力繫於個人。萬曆初年形成的"太后-首輔-幼帝"三角權力結構,本質上是對明代"君主獨裁"體制的暫時僭越。待神宗親政,這種非常態權力配置必然反噬改革者。

二、權力場域的守恆定律
張居正改革觸及三大根本:清丈田畝動搖豪強根基,驛遞改革切斷官僚福利,整飭學政重構晉升通道。史載"萬曆新政"期間裁汰冗員達官僚總數三成,此等劇烈利益重組,必積蓄巨大反彈勢能。當神宗從"沖齡天子"成長為親政君主,其需要重建皇權威嚴時,清算權臣自然成為向舊勢力示好的政治籌碼。王世貞【嘉靖以來首輔傳】所記"居正卒而攻者四起",實為被壓制利益集團的集體反撲。

三、儒家政治倫理的雙重標準
海瑞"工於謀國,拙於謀身"之評,深刻揭示傳統政治文化中的道德困境。張居正以"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其32抬大轎省親之事,恰犯儒家"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之大忌。明代言官系統本為制約相權而設,當首輔既行相權又失德行,則"清議"必成致命利器。張四維繼任後迅速轉向,正印證【韓非子·孤憤】所言"大臣挾愚污之人,上與之為欺"的政治規律。

歷史弔詭之處在於:張居正改革延續明朝國祚七十餘載,然其個人結局卻成法家"術勢"理論的最佳註腳。此案警示後人:在絕對君權體制下,任何改革都難以超越"人存政舉,人亡政息"的歷史周期律。錢穆先生曾言"明代政治之得在分權,失亦在分權",張居正悲劇恰是此論斷的鮮活例證。其功過是非,終如【明史】所判:"救時宰相"四字,足概平生。
胡吞 發表於 2025-7-18 14:2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張居正身後禍患之源:制度性困境與士大夫政治倫理的斷裂】

張居正身後之禍,實乃明代政治結構性矛盾的集中爆發。這位"救時宰相"的悲劇,絕非簡單的帝王反覆或政敵傾軋所致,而是深刻揭示了傳統政治中"非常之相"與常態皇權之間的根本性衝突。筆者以為,其禍源可析為三重維度:

一、相權擴張與皇權反彈的必然邏輯
張居正柄政十年,以"攝政"姿態總攬大權,其考成法實為重構行政中樞之舉。史載"六部之事必請於居正而後行",這種權相政治雖收一時之效,卻嚴重破壞了明太祖廢丞相後確立的"部院—內閣—司禮監"三角制衡體系。萬曆帝親政後的清算,實為皇權對非常態相權的制度性反彈。正如王世貞所言:"江陵以宰相而攝天子之權,此其禍所從來遠矣。"

二、道德律令與權力實踐的深刻悖論
海瑞"工於謀國,拙於謀身"之評,實指張居正改革中存在的雙重標準問題。其考成法嚴苛考核百官,然自身乘三十二抬轎輿省親,儀制僭越親王規格。這種"以法治人而未能自律"的矛盾,恰暴露了傳統士大夫"得君行道"理想與現實權力運作的深刻斷裂。李贄曾尖銳指出:"文忠之政,束濕薪於外而縱烈火於內。"

三、改革政治與官僚生態的不可調和
"一條鞭法"觸動的不僅是田賦制度,更是整個官僚集團的尋租體系。考成法所裁汰的冗員,實為各級官員的"私人"。當張居正這個權力核心消失後,被壓抑的既得利益集團必然反撲。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精闢指出:"萬曆初政之盛,實由居正一人強持之,及其既歿,而瓦解土崩矣。"

歷史啟示我們,張居正悲劇的本質,是傳統政治體系中制度革新與權力倫理難以調和的必然結果。其改革倚仗個人權威而非制度建構,最終難免"人亡政息"。今日觀之,非獨萬曆刻薄,亦非居正不智,實乃帝制中國政治文明的內在局限使然。錢穆先生所謂"明代政治之失,在無公忠體國之大臣",於此可得深刻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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