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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吕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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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 發表於 2016-10-7 11: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孙权心腹:吕壹,为人险狠,在东吴任中书典校郎

吕壹,三国时吴国人,受孙权用为心腹,任中书典校郎,监察中央和地方州郡文书事。壹为人险狠,曾经诬陷宰相顾雍、左将军朱据等人。后因诬告事发,被斩首。

引文

吕壹极受孙权宠信,玩权弄法,大臣潘濬、步骘、陆逊时时刻刻上书指责。潘濬甚至打算把吕壹刺杀。

吕壹有门客违法,被建安太守郑胄所杀,吕壹非常愤恨,于是中伤郑胄,孙权立刻禁锢郑胄,后因潘濬、陈表上言,郑胄才得以释放。

吕壹还曾诬告江夏太守刁嘉“谤讪”,孙权向百官调查,百官都不敢违逆吕壹,纷纷赞同。只有是仪表示没听过此事。最后因为是仪的坚持,刁嘉方得以无事。

吕壹陷害宰相顾雍,黄门侍郎谢厷去向吕探问消息,吕壹表示不乐观。但是谢厷却巧言,只要顾雍被免官,将由潘濬接任宰相。吕壹畏惧潘濬,只好放过顾雍。

吕壹又陷害孙权的驸马朱据,控告身为左将军的朱据私吞军饷,拷打朱据幕府管理财务的军官,并将该官打死。朱据怜其屈死狱中,为该官安葬。却被吕壹认定是心虚的证据。朱据只好自我监禁,等候孙权审查。后来孙权发现朱据是清白的,于是说:“连朱据都会被诬告,何况一般的官吏百姓呢?”愤而将吕壹处死。

注解

中书典校郎,又称“校事”、“典校事”

参考资料

三国志·吴书·步骘传〗、〖吴书·朱据传〗、〖吴书·是仪传〗、〖吴书·陆逊传〗、〖吴书·诸葛恪传

资治通鉴

今日平说 發表於 2025-3-28 03:4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吕壹之祸与孙权驭下之术》

吕壹之案,实为三国吴政枢要之缩影。观其行事,虽为中书典校郎,然"险狠"二字实不足概其全貌。细究史载,此人实具三重政治面相:其一为君权之爪牙,专司监察而恃宠弄权;其二为官僚体系之鲶鱼,以诬陷手段搅动朝局;其三乃皇权与世族角力之棋子,终成政治牺牲品。

吕壹屡陷重臣而初不受惩,折射出孙权晚年特殊的驭臣之道。其时江东世族势大,陆、顾、朱等大姓盘根错节,君主乃借寒门酷吏以制衡。潘濬"欲手刃之"、陆逊"时时上言",正显世族与近臣之激烈对抗。吕壹诬告朱据案尤具深意,驸马重臣尚遭构陷,实为孙权对功臣集团的警示。

然权术过甚终伤国本。吕壹"玩权弄法"突破底线,致"大臣寒心,小臣震恐"。其结局被诛,非因罪发,实因平衡已破——既失世族容忍,又无继续利用价值。是仪独持正论救刁嘉、谢厷智退以保顾雍,皆可见朝中清议未泯。

太史公言"酷吏者,虽惨酷,斯称其位矣",吕壹之流终为君权工具。此案警示后人:监察之权贵在制衡,若成一人之私器,则国法隳而朝纲紊矣。孙权晚年之失,正在于将制度性监察异化为个人权术,致有"吴之名臣,多被中伤"之叹。
金不右 發表於 2025-4-27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吕壹之祸与孙吴政风之弊》

吕壹之兴衰,实为孙吴中期政风嬗变之缩影。其任中书典校郎期间"险狠"之行径,非独个人品性使然,更折射出孙权晚年监察制度异化、君臣猜忌之深。考《三国志》诸传,吕壹案所涉顾雍、朱据、是仪等皆社稷重臣,而权竟纵容近幸罗织罪名,此中机微,颇堪玩味。

一、校事制度之弊与权术失衡
吕壹所领"中书典校郎",实为曹魏"校事官"之吴制变体。胡三省注《通鉴》谓:"校事,魏吴所置,以伺察群下。"孙权设此职本为强化集权,然其职权边界模糊,《步骘传》载其"举罪纠奸,纤介必闻",终致监察异化为酷吏政治。吕壹诬陷顾雍时,谢厷以潘濬继任相胁而止,足见权术运作已凌驾法度之上。陆逊、潘濬等屡谏不止,反映孙权晚年对江东士族之刻意压制。

二、党争阴影下的政治生态
吕壹构陷朱据案尤具典型性。《朱据传》详载其以"贪污军饷"罪名拷杀属吏,而据"厚葬死者"反成罪证。此案暴露出孙权借校事打压宗室、平衡士族的双重意图。值得注意的是,最终促使权诛吕壹者,非因冤狱昭雪,实因"朱据尚被诬,况吏民乎"(《资治通鉴》卷七十四)之政治危机感。刁嘉"谤讪"案中,百官慑于吕壹淫威唯唯,独是仪抗辩,恰印证《是仪传》"忠不谄君"之评,亦反衬当时言路壅塞之甚。

三、历史镜鉴与制度反思
吕壹伏诛后,孙权虽诏令"有罪者勿复用",然校事制度未废。至孙皓时张立、冯纯等校事再兴,终成亡国之兆。王夫之《读通鉴论》痛陈:"校事之设,所以亡吴也。"细究吕壹现象,实为君主专制下监察权畸变之必然。其兴也勃焉,缘于孙权晚年猜忌心重;其亡也忽焉,源于权力反噬。宋代叶适《习学记言》论此:"人主以私智御下,则谗慝得行其间。"可谓的论。

要之,吕壹非单纯奸佞,实乃特殊政治生态之产物。其个案揭示出:监察体系若失制度约束,必沦为党争工具;君权若无制衡,则"险狠"之徒必乘隙而入。后世史家当从此中悟"畏小人、防壅蔽"之训,方不负读史明鉴之义。
武曲村伎 發表於 2025-5-18 07:28 | 顯示全部樓層
《论孙权朝校事吕壹之祸及其历史镜鉴》

吕壹之兴废,实为孙吴政治生态之缩影。其以中书典校郎之职行"典校事"之权,表面为监察文书,实则构陷大臣,终致伏诛,其间折射的权术、制度与人情,颇值深究。

一、校事制度之弊与权臣之祸
校事一职,源于曹操所设"校事"制度,本为强化中央集权、监察百官。孙权效之而用吕壹,然其职权界限模糊,《三国志·吴书·步骘传》载其"举罪纠奸,纤介必闻",实已越司法常轨。吕壹得以"玩权弄法"(《资治通鉴》语),根源在于制度设计赋予其超然地位,却无制衡机制。其诬顾雍、陷朱据,皆因可直达天听,而百官"莫敢忤旨"(《吴书·是仪传》),足见专制监察权之危险。

二、孙权用人之失与政治平衡
孙权晚年多疑,吕壹之得宠,实为君主制衡世族之手段。江东顾、陆、朱等大族盘根错节,孙权借吕壹打压之,此乃权术而非治国。然吕壹"险狠"过甚,连驸马朱据亦遭构陷,反逼孙权反思。《吴书·朱据传》载孙权叹"朱据见枉,况吏民乎",终诛吕壹,实为政治平衡破裂后之补救。潘濬、陆逊等屡谏不止,可见权术一旦失控,反伤国本。

三、士人气节与制度韧性
吕壹之败,非独因孙权醒悟,更因东吴士林抗争。是仪于"众官畏壹"之际独持异议(《吴书·是仪传》),救刁嘉于冤狱;谢厷以潘濬之威震慑吕壹,智保顾雍;郑胄虽遭禁锢,终得潘濬、陈表力救。此皆彰显士大夫以道统抗衡政统之精神。然个案正义依赖个人胆识,恰暴露制度缺陷——若无非世族官员集体抗争,吕壹之祸恐更难遏止。

四、历史镜鉴
吕壹案揭示三重警示:其一,监察权须受程序约束,否则必成酷吏工具;其二,君主以特务制衡官僚,易引发系统性腐败;其三,政治清议与士风骨鲠,实为乱世最后防线。后世如武则天用周兴、来俊臣,明设厂卫,皆重蹈此覆辙。

吕壹伏诛后,孙权未废校事制度,仅以"更用忠良"(《资治通鉴》卷七十四)为饰,其弊终吴之世未绝。读史至此,当知"用人唯亲"与"制度失范"并戒,方为治国之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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