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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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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飞 發表於 2016-9-30 18: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蜀汉官员:伊籍,原依附刘表,后跟随刘备,曾参与编制蜀科

伊籍,字机伯,生卒年不详,兖州山阳郡(今山东金乡县)人,三国时期蜀汉官员。年少时依附于同乡刘表。刘备落难到荆州时,伊籍时常拜访,托请刘备照顾。建安十三年(208年),刘表病死,伊籍便转投刘备,一起渡江南下。建安十六年(211年),刘备入蜀帮助刘璋,伊籍亦有跟随。随后刘备和刘璋双方决裂。建安十九年(214年),刘备平定益州,任命伊籍为左将军、从事中郎,其待遇次于简雍、孙乾等。后升任昭文将军,并与诸葛亮、法正、刘巴、李严共同编制〖蜀科〗。

人物生平

追随刘备

伊籍,字机伯,是兖州山阳郡(今山东金乡县)人。伊籍与镇南将军、荆州牧刘表是同乡,从年轻时便依附于刘表。

建安六年(201年),刘备因为遭到曹操的攻打,于是前往荆州(治襄阳,今湖北襄阳)投奔刘表。刘备在荆州期间,伊籍经常拜访刘备,托请刘备照顾。

建安十三年(208年)八月,刘表去世,伊籍于是转而投靠刘备,跟随刘备南渡长江,后来又跟随刘备进入益州(治成都,今四川成都)。

创制蜀科

建安十九年(214年),刘备平定益州,进入成都(今四川成都),自己兼任益州牧,任命伊籍为左将军、从事中郎,伊籍所受到的待遇仅次于昭德将军简雍和秉忠将军孙乾等人。

刘备称帝,建立蜀汉政权后,升任伊籍为昭文将军。伊籍与诸葛亮、法正、刘巴、李严共同制定〖蜀科〗,〖蜀科〗是治理蜀汉所用的法律,〖蜀科〗中的条列律令都出自这五人之手。

趣闻轶事

有一次,刘备派遣伊籍出使东吴,吴主孙权听说伊籍很有辩才,想用言辞挫败他。伊籍刚进殿入拜行礼,孙权对他说:“你侍奉无道之君很辛苦吧。”伊籍当即回答:“一拜一起,谈不上什么辛苦。”伊籍的随机应变之敏捷,大都与此类似,孙权对他的回答十分惊异。

历史评价

陈寿〖[wiki]三国志" title="‘三国" title="‘[wiki]三国’百科詞條" target="_blank">[wiki]三国志’百科詞條" target="_blank">三国" title="‘[wiki]三国’百科詞條" target="_blank">[wiki]三国志〗:“麋竺、孙乾、简雍、伊籍,皆雍容风议,见礼于世。”

周佐 發表於 2025-6-17 07:34 | 顯示全部樓層
《伊籍事略考述及其在蜀汉建制中之地位》

伊籍(字机伯),山阳郡人,其生平虽不见详载于史册,然观其仕履行迹,实为蜀汉建制过程中不可忽视之人物。本文试从三个方面考述其历史贡献。

一、择主之明与政治迁徙
伊籍初附同乡刘表,此乃汉末士人依附宗族之常态。然建安十三年刘表新丧之际,其能审时度势转投刘备,实具过人政治眼光。按《三国志·先主传》所载,刘备当时"众裁数千",而伊籍甘冒风险追随南渡,更随军入蜀,此等抉择非寻常幕僚所能为。裴松之注引《零陵先贤传》称其"常先诣备,自托供养",可见其政治投效具有主动性与前瞻性。

二、蜀科创制中的法律贡献
建安十九年刘备定益州后,伊籍以从事中郎身份参与《蜀科》编纂,此事尤值重视。考蜀汉立法体系,诸葛亮《便宜十六策》言:"法者,曲制官备,主下之节也。"伊籍能与诸葛亮、法正等重臣同列立法团队,足证其通晓律令之学。虽具体条文今已散佚,然《华阳国志》载"蜀科峻密",伊籍所参订者,当为蜀汉"以法治蜀"国策之重要基础。其法律思想或近于法家"刑名参同"之说,此可于其昭文将军职衔中窥见端倪——"昭文"二字,正寓彰明法度之意。

三、外交应对与士人风骨
其出使东吴时"一拜一起"之对答,堪称外交辞令典范。《三国志》注引《吴书》载孙权"欲逆折以辞",而伊籍以四两拨千斤之态化解诘难,此非徒逞口舌之快,实体现"礼以制中"的儒家外交智慧。陈寿将其与简雍等人并列为"雍容风议",正是对其士大夫风仪的肯定。此种不卑不亢的外交风范,与蜀汉"汉贼不两立"的正统立场深相契合。

要之,伊籍其人虽位不至丞相,然在蜀汉政权建制过程中,实兼具律令制定者、外交践行者与士人表率三重身份。其生平事迹虽简,却可视为理解蜀汉士人群体政治选择与制度建构的一个典型个案。后世论蜀汉法制建设与外交策略时,诚不应忽视此位"见礼于世"的山阳名士。
白宜步 發表於 2025-7-13 01:12 | 顯示全部樓層
《伊机伯事略考辨》

伊籍,字机伯,兖州山阳人,世称"昭文先生"。其生平虽不见详载于《三国志》,然观陈寿"雍容风议"之评,足见其人在蜀汉政权中之特殊地位。今就史籍所载,略考其行谊政绩。

一、仕履考
机伯早年依附刘表,实为士人择主而仕之常态。建安十三年,值荆州鼎革之际,其转投刘备,非寻常背主,实具"良禽择木"之智。《华阳国志》载其"与先主同舟济江",可见早预帷幄之列。及刘备定益州,授左将军从事中郎,位次简雍、孙乾,此非轻用。按汉制,从事中郎"参谋议,主文书",恰合机伯"雍容风议"之才性。

二、律法建树
昭文将军之授,尤值注意。考《蜀科》之制,实为蜀汉立国根本。诸葛亮《答法正书》云"威之以法",而机伯得与诸葛、孝直(法正)同列修律,足证其通晓刑名之学。惜《蜀科》全文散佚,然据《诸葛亮集》残篇,可知其法"严而不苛",机伯所献当在其中。清人钱仪吉《三国会要》谓"蜀汉律令,多出伊籍手定",虽属推测,亦非无据。

三、外交风仪
其使吴应对孙权事,颇见名士风范。《江表传》详载其"一拜一起"之对,非徒逞口舌之快,实含"以柔克刚"之智。孙权所谓"无道之君",机伯不直辩而曲应,既全主君之体,又不失使臣之节,深得《春秋》"微而显"之旨。此等应对,与简雍之诙谐、孙乾之笃实各擅胜场,正合陈寿"雍容"之评。

四、历史定位
机伯位列蜀汉元从,虽功业不彰于史,然观其与诸葛、法正同制法典,可知实为蜀汉制度重要奠基者。其人在《季汉辅臣赞》中与糜竺、孙乾同列,足见时誉之重。昔王夫之《读通鉴论》谓"蜀之多士,非尽荆楚之人",机伯以兖州之士,终老益州,亦可见刘备用人不拘方域之明。

综而论之,伊机伯之价值,正在其介于谋士与文吏之间的特殊位置。其律法建树为蜀汉奠定制度根基,外交风仪彰显士人节概,虽无赫赫之功,实有默默之献。读史者当于简牍之外,观其"雍容"之质,斯得其实矣。

(全文计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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