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7 13:16
原文注釋
世間小學音韻訓詁之學者,不通古今,必依小篆是正校正書記書籍記載;凡【爾雅】【三蒼】【說文】,豈能悉得蒼頡本指哉?亦是隨代損益,互有同異。
譯文
世上許多研究文字學的人,不知道文字古今之變,只是一味地相信小篆,要用小篆來校訂所有的書籍,難道【爾雅】【三蒼】【說文】,都能知道造字者蒼頡在造字時的本旨呢?文字也是隨著時代的不同而有不同。
西晉已往字書,何可全非?但令體例成就,不爲專輒專斷,對文字亳無根據地進行訓詁耳。考校是非,特須消息勘酌。
譯文
西晉以來的字書怎麼能都完全否定呢?只要這些字書在分析文字時能有體例可循,而不是想當然地臆說就可以了。改訂文字的對錯,一定要進行斟酌。
至如『仲尼居』,三字之中,兩字非體,【三蒼】『尼』旁益『丘』,【說文】『屍』下施『幾』:如此之類,何由可從?古無二字,又多假借,以中爲仲,以說爲悅,以召爲邵,以間爲閒。如此之徒,亦不勞改。
譯文
至於象『仲尼居』,這三個字中就有兩個字不合正體,在【三蒼】中『尼』字邊有『丘』字,【說文】又將『屍』下加了『幾』字,這類例子怎能信從呢?古代沒有用兩個字表示同一個意思的,加上常用許多假借字,用『中』表示『仲』,用『說』表示『悅』,用『召』表示『邵』,用『間』表示『閒』,象這類字,也不必一一改正。
自有訛謬,過成鄙俗,『亂』旁爲『舌』,『揖』下無『耳』,『黿』『鼉』從『龜』,『奮』『奪』從『雚』,『席』中加『帶』,『惡』上安『西』,『鼓』外設『皮』,『𨯳』頭生『毀』,『離』則配『禹』,『壑』乃施『豁』,『巫』混『經』旁,『皋』分『澤』片,『獵』化爲『獦』,『寵』變成『竉』,『業』左益『片』,『靈』底著『器』,『率』字自有律音,強改爲別;『單』字自有善音,輒析成異;如此之類,不可不治。
譯文
而有一些字一經用錯,時間一長就成了約定俗成的字體。至於像『亂』字旁邊是『舌』,『揖』字下面沒有『耳』,『黿』、『鼉』從『龜』字,『奮』『奪』從『雚』字,『席』字中間加一『帶』字,『惡』字上面又安上一個『西』字,『鼓』字外面又加『皮』字,『𨯳』字頭上有『毀』字,『離』字再配上『禹』字,『壑』字上面加上『豁』字,『巫』字與『經』字的偏旁互相混用,『皋』字成了『澤』字的一半,『獵』字旁作『獦』,『寵』寫成『竉』,『業』的左邊加了『片』字,『靈』字的底下寫成了『器』字,『率』字本來就可以讀作律,但卻要改成別字,『單』字本來可讀作善,但卻寫成兩個不同的字,象以上這些,就不能不校正。
吾昔初看【說文】,蚩薄譏笑鄙薄世字,從正則懼人不識,隨俗則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筆也。所見漸廣,更知通變,救前之執固執,將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猶擇微相影響者行之,官曹文書,世間尺牘,幸不違俗也。
譯文
我當初看到【說文】時,很鄙薄世人所用的俗字,但若都以【說文】爲據加以校正,又怕人不認識。隨俗而寫,又覺得俗字是錯字,這樣一來就很難下筆了,後來,見識廣了,才知道需要變通,這樣才可以避免前者的過分拘泥,將從正體和從俗體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如果是寫文章,著作,還是最好要選擇那些與說文相似的字,至於官府文書,世間書信,還是最好要用俗體字。
正體原文
世間小學者,不通古今,必依小篆,是正書記;凡爾雅、三蒼、說文,豈能悉得蒼頡本指哉?亦是隨代損益,互有同異。西晉已往字書,何可全非?但令體例成就,不爲專輒耳。考校是非,特須消息。至如『仲尼居』,三字之中,兩字非體,三蒼『尼』旁益『丘』,說文『屍』下施『幾』:如此之類,何由可從?古無二字,又多假借,以中爲仲,以說爲悅,以召爲邵,以閒爲閒:如此之徒,亦不勞改,自有訛謬,過成鄙俗。『亂』旁爲『舌』,『揖』下無『耳』,『黿』、『鼉』從『龜』,『奮』、『奪』從『雚』,『席』中加『帶』,『惡』上安『西』,『鼓』外設『皮』,『鑿』頭生『毀』,『離』則配『禹』,『壑』乃施『豁』,『巫』混『經』旁,『皋』分『澤』片,『獵』化爲『獦』,『寵』變成『竉』,『業』左益『片』,『靈』底著『器』,『率』字自有律音,強改爲別;『單』字自有善音,輒析成異:如此之類,不可不治。吾昔初看說文,蚩薄世字,從正則懼人不識,隨俗則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筆也。所見漸廣,更知通變,救前之執,將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猶擇微相影響者行之,官曹文書,世間尺牘,幸不違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