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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晏子春秋】內篇諫(上)詩解10景公敕五子之傅而失言晏子諫11景公欲廢適子陽生而立荼晏子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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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1-7 20:0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晏子春秋】內篇諫(上)詩解10景公敕五子之傅而失言晏子諫11景公欲廢適子陽生而立荼晏子諫
題文詩:
景公有,男子五人,所使傅之,者皆有車,
百乘者也,晏子為一.公召,傅曰勉之,
將以而所,傅為.及晏子曰:君命其臣,
據其肩以,盡其力臣,敢不勉乎!今有之家,
此一國之,權臣人人,以君命命,之曰將以,
所傅為子,離樹,別黨傾國,之道也嬰,
不敢受命,願君圖之!淳于人納,女於景公,
生孺子荼,景公愛之.諸臣謀廢,公子陽生,
立荼也,公告晏子.晏子曰否,以賤匹貴,
國之害也;置大立少,亂之本也.夫陽生者,
生而長也,國人戴之,君其勿易!服位有等,
賤不陵貴;立子有禮,孽不亂宗.願君教荼,
以禮而勿,陷於邪,導之以義,勿湛於利.
長少行道,宗孽得倫.夫陽生敢,毋使荼饜,
粱肉之味,玩金石聲,而有患乎?廢長立少,
不可教下;尊孽卑宗,不可以利,陛下所愛.
長少無等,宗孽無別,是設賊,樹奸之本.
君其圖之!古明君非,不知繁樂,而乃以為,
樂淫則哀,非不知立,其所愛也,以為義失,
則憂是故,制樂以節,立子以道.若恃讒諛,
以事君者,不足責信.今君,讒人之謀,
聽亂夫言,廢長立少;臣恐後人,有因君過,
以資其邪,廢少立長,以成其利.君其圖之!
公不聽.景公沒,田氏殺荼,立陽生;
殺陽生,立簡公;殺簡公,而取齊國.
【原文】
景公敕五子之傅而失言晏子諫第十景公有男子五人,所使傅之者,皆有車百乘者也,晏子為一焉。公召其傅曰:『勉之!將以而所傅為子。』及晏子,晏子辭曰:『君命其臣,據其肩以盡其力,臣敢不勉乎!今有之家,此一國之權臣也,人人以君命命之曰:'將以而所傅為子,」此離樹別黨,傾國之道也,嬰不敢受命,願君圖之!』【譯文】
   齊景公有五個兒子,派去教導他們的,都是擁有百乘兵車的大夫,晏子是其中之一。景公(分別)召見了這些老師,說:『努力吧,我會立你所教的兒子為太子的。』輪到晏子時,晏子辭謝說:『君王命令他的臣子,根據其所能承擔的能力使他發揮才力,臣子敢不勉力嗎?現在擁有兵車百輛的大夫,都是國中掌有實權的人,人人都以君王之令告訴別人說:'會將你教的兒子立為太子。」這一定會在五人之間離間樹黨,是傾覆國家的做法。我不敢從命,希望君王考慮這件事。』
【原文】景公欲廢適子陽生而立荼晏子諫第十一淳于人納女於景公,生孺子荼,景公愛之。諸臣謀欲廢公子陽生而立荼,公以告晏子。晏子曰:『不可。夫以賤匹貴,國之害也;置大立少,亂之本也。夫陽生,生而長,國人戴之,君其勿易!夫服位有等,故賤不陵貴;立子有禮,故孽不亂宗。願君教荼以禮而勿陷於邪,導之以義而勿湛於利。長少行其道,宗孽得其倫。夫陽生敢毋使荼饜粱肉之味,玩金石之聲,而有患乎?廢長立少,不可以教下;尊孽卑宗,不可以利所愛。長少無等,宗孽無別,是設賊樹奸之本也。君其圖之!古之明君,非不知繁樂也,以為樂淫則哀,非不知立愛也,以為義失則憂。是故制樂以節,立子以道。若夫恃讒諛以事君者,不足以責信。今君用讒人之謀,聽亂夫之言也,廢長立少;臣恐後人之有因君之過以資其邪,廢少而立長以成其利者。君其圖之! 』公不聽。景公沒,田氏殺君荼,立陽生;殺陽生,立簡公;殺簡公而取齊國。
【譯文】
淳干國獻女子給齊景公,生了孺子荼,景公很寵愛荼。有些大臣商議讓景公廢掉掉陽生而立荼為太子,景公將此事告訴了晏子。晏於說:『不可以。用低賤之人匹配高位,是國家的大害。廢長立幼,是禍亂的本源。陽生長於荼而且國人都擁戴他,君王不能改變(太子的人選)。人的職位有一定的等級,所以地位低的,不能凌駕於地位高的人之上;立太子有一定的禮法制度,所以庶子不能超過宗子的地位。希望君王能夠用禮來教導荼,使他不要陷干邪惡;用義來引導他,使他不要沉迷於私利。長的、少的的各循其道,宗子、庶予各得其倫序。陽生敢不讓荼飽食美味,盡情歌舞,而讓他遭受憂患嗎?廢長立幼,就不能夠教化國人;重視庶子輕視嫡子,並不能對您寵愛的人有什麼益處。長幼沒有等級,嫡子和庶子沒有高下區別,是禍亂的源頭。君王想想吧。古代的聖明之君,並非不知道制定浮靡的音樂,(而是)固為享受音樂過度就會生出悲哀的事情;並不是不知道立自己喜歡的人為太子,(而是)因為失去道義就會有憂患。所以,制定音樂要看節制,確立太子要遵從禮法,那些以讒言諂媚侍奉君王的人,您是不能夠信任的。現在您是在聽從讒諛之人的計謀,聽信欲謀反作亂之人的話呀。廢長立幼,我擔心後人有借昔君王的過錯而肆意邪僻之行,再度幼立長而達到他們的私利。君王要好好想想啊。』景公沒有聽從晏子之言。景公死後,田氏一族殺掉荼,立陽生為君;後來又殺掉陽生,立簡公;後又殺簡公取代齊國。
鄒至 發表於 2025-6-5 15:28 | 顯示全部樓層
【晏子春秋】諫上二章義疏
——論禮制與君德之要

一、【景公敕五子之傅而失言】章旨
景公使五子之傅皆備百乘,復召而敕之曰"將以所傅為太子",晏子聞而進諫。此章所涉,實關立嗣禮法與君言威信兩大要義。

考【周禮】"師保傅"之制,太子之傅秩同大夫,餘子之傅降等,此尊卑有序之體現。景公使諸傅同乘百乘,已淆嫡庶之分;更以"立太子"為餌激勵諸傅,尤悖"君無戲言"之訓。【尚書·說命】云"惟口起羞",晏子所謂"輕於言而惰於行"者,正指人主輕發詔令,致臣下惑於僥倖,此乃亂政之端。

晏子之諫,首在匡正名器不可假人之理。百乘之制當專屬儲君,今濫施於諸子,是器以僭禮;復以空言誘之,是政以失誠。其"嬰聞之"以下所言,皆引古制以證今非,所謂"禮之可以為國也久矣",實為儒家"正名"思想之先聲。

二、【景公欲廢適子陽生而立荼】章旨
景公寵芮子而欲廢長立幼,晏子以"廢長立少,亂之本也"力諫。此章直指宗法制度核心,可與【左傳】"宋宣公知人"事相參看。

【春秋公羊傳】明言"立適以長不以賢",晏子所持正是周代嫡長子繼承制精義。其諫言分三層次:
1. 天道不可逆:引"日以昱乎晝,月以昱乎夜"喻嫡庶各有其位
2. 民志不可亂:謂"夫服位有等,故賤不陵貴",立庶將致"少陵長"之禍
3. 歷史不可違:舉先王"立子以道"的傳統警示景公

值得注意的是,晏子特別強調"荼幼而賤"的雙重失禮:既違長幼之序,又悖貴賤之別(荼母賤)。此與【禮記·內則】"冢子未食而見,必執其右手"的禮制細節遙相呼應,足見晏子以禮匡君的深意。

三、二章通論
兩章皆聚焦君主決策的禮法約束:
前章戒"言輕",後章戒"行僭"
均以歷史經驗為據,體現晏子引經諫君的典型風格
共彰"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左傳】語)的執政理念

要之,晏子之諫非徒糾君過,實乃以禮經國之實踐。其將宗法制度提升為政治哲學,使具體諫言蘊含"正名定分→安邦定國"的深層邏輯,此即【晏子春秋】能列於子部而垂範後世之故。

(全文798字)

按:本文釋義主要參證鄭玄【三禮注】、劉寶楠【論語正義】、孫星衍【晏子春秋音義】,兼采竹簡本【晏子】異文考釋成果。
鳳傑 發表於 2025-7-23 19:53 | 顯示全部樓層
【晏子春秋】諫上二章義疏
景公敕傅失言與廢立之諫辨微

一、景公敕五子之傅失言章解
【內篇諫上】第十載景公使五子傅皆乘百駟,而敕曰"將以所傅為太子",晏子獨諫其非。此章深明"君無戲言"之要義。考【禮記·緇衣】"王言如絲,其出如綸",君命一出,即成法度。景公泛言立儲,使諸傅生覬覦之心,實啟"五公子爭立"之禍端(事見【史記·齊太公世家】)。晏子之諫,非止糾言語之失,更在防"名器濫施"之弊。【左傳·昭公十五年】載晉叔向語:"一言而善,諸侯皆宗",反觀景公輕諾,恰違"慎乃出令"(【尚書·周官】)之訓。

二、廢嫡立庶事辨
第十一章記景公欲廢嫡子陽生而立嬖妾鬻姒之子荼(【史記】作"晏孺子"),晏子以"畜子不改"力諫。按【春秋】之義,"立適以長不以賢"(【公羊傳·隱公元年】),此周禮宗法之核心。晏子引"宋宣公舍子與夷而立弟穆公,終致宋亂"(事詳【左傳·隱公三年】)為鑑,正合孔子"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左傳·成公二年】)之教。值得注意的是,晏子雖守禮法,然其諫語特重"民心":"百姓安子而後托子",此與【孟子·盡心下】"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遙相呼應,足見齊國"重民"思想之濫觴。

三、晏子諫術發微
二章諫法各異:前章以"君命有常"(【管子·法法】)為據,直言"嬰未聞有命而可以改者";後章則兼用歷史鏡鑒("昔宋之禍")與利害分析("廢長立少,亂之本也")。其術合於【鬼谷子·權篇】"說人主者,必言奇驗之史",而終歸於"正名"(【論語·子路】)之旨。景公終違諫立荼,果致陳乞弒君、田氏擅權之禍(【史記·田敬仲完世家】),恰證晏子"違禮則亂"之預見。

結語
此二章雖言立儲事,實關政道根本。晏子之諫,上承周公"明德慎罰"(【尚書·康誥】),下啟荀子"隆禮重法"(【荀子·強國】),其守禮而不泥古、重民而存遠慮之智,足為後世宰輔範式。太史公稱晏子"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史記·管晏列傳】),觀此諫章,信哉斯言!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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