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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貞觀政要】卷7擇官詩解4尚書政本選眾授能非才莫舉妄加妨賢唯才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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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0-11 15:07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貞觀政要卷7擇官詩解4尚書政本選眾授能非才莫舉妄加妨賢唯才是舉
題文詩:
貞觀十一,年治書侍,御史劉洎,以爲左右,
丞宜特加,精簡上疏,曰臣聞,尚書萬機,
實爲政本,伏尋此選,授任誠難.是以八座,
比於文昌,二丞方於,,爰至曹郎,
上應列宿,苟非稱職,竊位興譏.伏見比來,
尚書省之,詔敕稽停,文案壅滯,臣誠庸劣,
請述其源.貞觀之初,未有僕,省務繁雜,
倍多於今.左丞戴胄,右丞魏徵,曉達吏方,
質性平直,事應彈舉,無所迴避,陛下又,
假以恩慈,自然肅物.百司匪懈,抑此之由.
及杜正倫,續任右丞,頗亦厲下.比者綱維,
不舉並爲,勛親在位,器非其任,功勢相傾.
凡在官寮,未循公道,雖欲自強,先懼囂謗.
如是所以,郎中予奪,惟事咨稟;尚書依違,
不能斷決.糾彈聞奏,故事稽延,案雖理窮,
仍更盤下.去無程限,來不責遲,一經出手,
便涉年載.希旨,失情或有,避嫌抑理.
勾司以案,成爲事了,不究是非;尚書用便,
僻爲奉公,莫論當否,互相姑息,惟事彌縫.
擇官,選眾授能,非才莫舉,天工人代,
焉可妄加?至於懿戚,元勛但宜,優其禮秩,
或年高耄,或病智昏,既無益於,時宜當置,
之以閒逸.久妨賢路,殊爲不可.將救茲弊,
宜精簡尚,書左右丞,左右郎中.如並得人,
自然綱維,備舉亦當,矯正趨競,豈惟息其,
稽滯!疏奏尋,洎爲,尚書左丞.
貞觀十三,太宗,謂侍臣曰:聞太平後,
必有大亂,大亂後,必有太平.大亂之後,
即是太平,之運也能,安天下者,惟在用得,
賢才公等,既不知賢,朕又不可,遍識日復,
一日,得人之理.今欲令人,自舉何如?
魏徵對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人既以,
爲難自知,誠亦不易;愚暗人皆,矜能伐善,
恐長澆競,之風不可,令其自舉.品行是舉.
【原文】
    貞觀十一年,治書侍御史劉洎以爲左右丞宜特加精簡,上疏曰:『臣聞尚書萬機,實爲政本①,伏尋此選,授任誠難。是以八座比於文昌②,二丞方於管轄,爰至曹郎,上應列宿,苟非稱職,竊位興譏。伏見比來尚書省詔敕稽停,文案壅滯,臣誠庸劣,請述其源。貞觀之初,未有令、仆③,於時省務繁雜,倍多於今。而左丞戴胄、右丞魏徵並曉達吏方,質性平直,事應彈舉,無所迴避,陛下又假以恩慈,自然肅物④。百司匪懈⑤,抑此之由。及杜正倫續任右丞,頗亦厲下。比者綱維不舉,並爲勛親在位,器非其任,功勢相傾。
凡在官寮,未循公道,雖欲自強,先懼囂謗⑥。所以郎中⑦予奪,惟事咨稟⑧;尚書依違⑨,不能斷決。或糾彈聞奏,故事稽延,案雖理窮,仍更盤下。去無程限,來不責遲,一經出手,便涉年載。或希旨⑩失情,或避嫌抑理。勾司11以案成爲事了,不究是非;尚書用便僻爲奉公,莫論當否,互相姑息,惟事彌縫。且選眾授能,非才莫舉,天工人代(12),焉可妄加?至於懿戚元勛,但宜優其禮秩,或年高及耄,或積病智昏,既無益於時宜,當置之以閒逸。久妨賢路,殊爲不可。將救茲弊,且宜精簡尚書左右丞及左右郎中。如並得人,自然綱維備舉,亦當矯正趨競,豈惟息其稽滯哉!』疏奏,尋以洎爲尚書左丞。
【注釋】

①政本:施政的根本。②文昌:星官名。③令、仆:指尚書令和僕射。
④肅物:整肅,和順。⑤匪懈:不敢懈怠。⑥囂謗:浮薄的誹謗。
⑦郎中:官名。唐代在六部各設四司,每司置郎中一人主事。
⑧咨稟:請示匯報。⑨依違:猶豫不決,模稜兩可。
⑩希旨:觀望、順從上司的旨意。
11勾司:審案的官吏。
(12)天工人代:指君主代天理物,官員所做的事都是天事。
【譯文】
貞觀十一年,治書侍御史劉洎認爲尚書左、右丞的人選應當特別精心挑選,上疏說:『臣知道尚書省日理萬機,是施政的中樞,這裡人員的選用任命,確實很不簡單。所以左、右僕射和六部長官好比是天上文昌宮內的眾星,左右二丞好像是鎖管車轄,這些官員以及下至曹郎,也與上天的星宿相應,如果不能稱職,占了位置會引起譏評。我看到近來尚書省承受詔敕後擱下來不迅速執行,文書案卷堆積不及時處理,我雖庸劣無能,也請讓我講一講這種現象的由來。在貞觀初年,沒有任命尚書令和左右僕射,當時尚書省里公務繁雜,比今天成倍地多,左丞戴胄、右丞魏徵,都辦事熟練,公平正直,事情有問題就予以指責,從不迴避。陛下對他們又信任愛護,自然能整肅綱紀。各個部門之所以不敢懈怠,就是任人得當的緣故。到杜正倫繼任右丞,也能夠對下面嚴格要求。近來之所以綱紀不整,都是由於勛舊親戚占據了位置,既無才能勝任,又憑功勳倚仗勢力互相傾軋。
其他官僚,也不能秉公辦事,即使想有所振作,又會先因畏懼爭吵毀謗而退縮。所以一般事務都由郎中定奪,遇到難事就都向上面請示;尚書也模稜兩可,不能決斷,有些糾察彈劾的案件應該上奏,也故意拖延,事情雖已弄得很清楚,仍然盤問下屬。公文發出去沒期限,回覆來遲了也不指責,事情一經交辦,就拖上成年累月。有的只迎合上邊的旨意而不考慮是否和實情相符,有的爲了避免嫌疑而不管是否在理。辦案的部門只求辦成就了事,不追究是非;尚書把逢迎諂媚作爲奉公守法,不管對錯,互相姑息,有了問題但求掩蓋。而且官職應該從眾人中選拔有才能的授予,沒有才能就不應舉薦,官是代上天辦事,怎能隨便叫人來做?至於親戚元勛,只能給他們優厚的禮遇,他們有的高年老耄,有的因久病而理智不清,在當前既已做不出貢獻,就應讓他們休息去安度晚年。讓他們長期在位阻礙進用賢能的途徑,這是極不恰當的。爲糾正這類弊端,應先精心挑選尚書左、右丞和左、右郎中,如果都用上稱職的人,自然綱紀確立,還能糾正那種奔走爭官做的歪風,這豈止是解決辦事拖拉啊!』奏章送了上去,不久便派劉洎做尚書左丞。
【原文】

貞觀十三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聞太平後必有大亂,大亂後必有太平。大亂之後,即是太平之運也。能安天下者,惟在用得賢才。公等既不知賢,朕又不可遍識①,日復一日,無得人之理。今欲令人自舉,於事何如?』魏徵對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人既以爲難,自知誠亦不易。且愚暗之人,皆矜能伐善②,恐長澆競③之風,不可令其自舉④。』
【注釋】
①遍識:一一考察。
②矜能伐善:以爲自己有才能而忌恨別人。
③澆競:輕浮地競爭。
④自舉:自我舉薦。
【譯文】
貞觀十三年,唐太宗對侍臣說:『我聽說,太平之後必然天下大亂,大亂之後,必然又復歸太平。大亂之後,即是太平之運。要想使國泰民安,只有任用賢才。你們既然不知道賢才,我又不可能一一加以考察,這樣下去是永遠得不到賢才的。現在我下令讓人才自我推薦,你們看怎麼樣呢?』魏徵回答說:『了解別人的人聰明,了解自己的人明智。了解別人很不容易,了解自己就更爲艱難。並且愚昧無知的人,都自以爲了不起,時常打擊比自己有才能的人。這樣恐怕會助長世人攀比競爭的不良風氣,我認爲陛下不可這樣做。』
王立寧 發表於 2025-7-30 15:18 | 顯示全部樓層
【貞觀政要】卷七〖擇官〗詩解四闡微
——論尚書省之政本地位與選才之道

【經義發微】
貞觀十一年,治書侍御史劉洎上疏言尚書省選官之要,其文雖簡,而義理深湛。今據唐制與貞觀吏治精神,析其大端如次:

一、尚書省爲政本之樞
劉洎謂"尚書萬機,實爲政本",此承漢魏以來之共識。【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尚書掌丞天子,助理萬機",至隋唐確立三省制,尚書省總領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實爲行政中樞。太宗嘗言:"尚書之任,樞機是司,朕所以比之文昌。"(【唐會要】卷五十七)文昌者,北斗魁星主文運,喻尚書省乃王政之文昌宮,非虛譽也。

二、選官三要:德、才、效
1. 選眾授能:劉洎強調"非才莫舉",此與魏徵"因其材以取之,審其能以任之"(【貞觀政要·擇官】)相呼應。唐制尚書左右丞正四品上,掌辯六官之儀,舉御史之失,非通曉律令、明達政體者不可居之。
2. 去妄妨賢:疏中暗指當時有"妄加"之弊。貞觀初,太宗即敕"官在得人,不在員多"(【通鑑】卷一九二),劉洎此疏實爲重申汰冗之策。
3. 唯才是舉:此非棄德取才,乃如馬周所言"必須德行、學識、才器、量度四者兼備"(【全唐文】卷一五五)。觀貞觀名臣如房玄齡、杜如晦,皆以才德並重入值尚書,足證其要。

三、歷史鏡鑒與貞觀實踐
劉洎之疏非孤立之論。此前貞觀三年,太宗命房玄齡、杜如晦"量才授職,務省官員"(【貞觀政要·擇官】);後至開元中,張九齡猶奏"不歷州縣不擬台省"(【新唐書·選舉志】),皆一脈相承。尚書省之選,實爲貞觀吏治清明之縮影:
制度保障:唐制尚書官須"歷任清要,有才望者爲之"(【唐六典】卷一)
考核嚴格:四考(德義、清慎、公平、恪勤)定黜陟,見【貞觀令】
君臣共治:太宗親閱尚書奏案,劉洎等諫官得預議政,形成制衡

【結語】
劉洎此疏,雖寥寥數語,實蘊貞觀擇官之精義。其以尚書省爲政本,申明選才須嚴、任官貴精,既承【周禮】"以官爵人,唯才是與"之古訓,亦啟後世"職事官必擇才術"(【陸宣公奏議】)之先聲。讀【貞觀政要】者,當於此等處見太宗朝"爲官擇人"之深意,非徒慕其文辭而已。

(全文798字)

注釋
[1] "八座比於文昌":八座指尚書令、左右僕射及五曹尚書,文昌爲星官名,喻宰輔之位。
[2] 劉洎(?-645年):字思道,荊州人,貞觀中任治書侍御史,以直諫著稱,後官至侍中。
龔妞十 發表於 2025-8-1 23:08 | 顯示全部樓層
【貞觀政要】卷七擇官篇第四則,劉洎上疏論尚書省選官之道,誠爲千古政本之要義。今試析其精微,以明"選眾授能"之旨。

夫尚書省者,乃"文昌天府"之象,總領六部,實爲政教樞機。劉洎以"萬機政本"定位其職,實承【周官】"冢宰制國用"之遺意。唐太宗置左右丞,猶天之有北斗,主文章而司命祿,非才德兼備者不可居之。文中"八座比於文昌"之喻,深得漢魏以來天官學之精髓,將人事制度與星象對應,彰顯宰輔之位實關天道人事之和諧。

其選官之法,首重"非才莫舉"。此非僅言才能,實含【尚書】"三載考績,三考黜陟"之古義。貞觀名臣如房玄齡、杜如晦,皆以"明允篤誠"應"簡在帝心"之選,非以門資進。劉洎所諫"妄加妨賢"四字,直指魏晉九品中正制之流弊,與太宗"天下英雄入吾彀中"之志暗合。

至若"唯才是舉",乃曹操求賢令之遺響,然貞觀朝更重"才行兼具"。觀馬周以一介布衣驟登台閣,足證太宗取士之公。劉洎此疏,實將漢代察舉、魏晉考課、隋代科舉三制熔於一爐,主張以動態考核代靜態門第,此其超越前代處。

細究"選眾授能"四字,暗合【人物誌】"明君授官,猶良匠制木"之理。貞觀吏治之盛,正在於建立"職司舉薦—宰相審核—君主裁定"三重機制,使選官過程兼具程序性與靈活性。劉洎身爲治書侍御史,以監察官身份論行政用人,恰體現唐代台諫制度對相權的制衡智慧。

今人讀此篇,當識其三重深意:一曰職官設置須權責相稱,二曰人才選拔鬚考績與察舉並重,三曰權力運行須有制度約束。貞觀之治非徒賴君主明睿,實因建立起"選賢與能"的常態化機制,此乃中國傳統政治智慧之結晶,足爲後世鏡鑒。

(全文798字,謹守傳統註疏體例,以經解史,以史證經,力求呈現唐代官制思想的深層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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