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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24天志(中)詩解5天意譬猶規矩法度上度刑政下觀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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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9-15 10:2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24天志(中)詩解5譬猶規矩法度上度刑政下觀言行
題文詩:
聚斂天下,之醜名而,加之焉曰:此非仁也,
非義也.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
不止,而已又書,其事竹帛,鏤之金石,
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將何以為?
將以識夫,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罰者.
太誓曰紂,越厥夷居,不事上帝,棄厥,
神祗不祀,曰吾有命.無務天下,天亦縱棄,
紂而不葆.察天以縱,棄紂不葆,反天意.
故憎賊人,反天之意,得天罰者,可得而知.
是故墨子,之有天志,譬人無異,輪人有規,
匠人有矩.今夫輪人,操規將以,量度天下,
圜不圜曰:中吾規者,謂之圜不,中吾規者,
謂之不圜.是以圜與,不圜皆可,得而知也.
此其故何?圜法明也.匠人操矩,將以量度,
天下之方,與不方曰:中吾矩者,謂之方不,
中吾矩者,謂之不方.是以方與,不方皆可,
得而知之.此其故何?方法明也.故墨子之,
有天之意,上將以度,天下王公,大人刑政,
下將以量,天下萬民,之為文學,出言談也.
觀其行事,順天之意,謂善意行;反天意謂,
不善意行.觀其言談,順天之意,謂善言談;
反天意謂,不善言談.觀其刑政,順天之意,
謂善刑政;反天意謂,不善刑政.置此為法,
立此為儀,將以量度,王公大人,卿大夫之,
仁與不仁,譬之猶分,墨白也.故墨子曰:
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之,中實將欲,
遵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意,不可不順.
順天之意,義之法也.天志正義,公正非私.
【原文】5
聚斂天下之醜名而加之焉,曰:『此非仁也、非義也。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也。』不止此而已,又書其事於竹帛,鏤之金石,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曰將何以為?將以識夫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也。【太誓】之道之曰:『紂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棄厥先神祗不祀,乃曰:'吾有命。」無廖■務天下(15),天亦縱棄紂而不葆。』察天以縱棄紂而不葆者,反天之意也。故夫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既可得而知也。
是故子墨子之有天之16,辟人無以異乎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也。今夫輪人操其規,將以量度天下之圜與不圜也,曰:『中吾規者,謂之圜;不中吾規者,謂之不圜。』是以圜與不圜,皆可得而知也。此其故何?則圜法明也。匠人亦操其矩,將以量度天下之方與不方也,曰:『中吾矩者,謂之方,不中吾矩者,謂之不方。』是以方與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則方法明也。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觀其行,順天之意,謂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謂之不善意行。觀其言談,順天之意,謂之善言談;反天之意,謂之不善言談。觀其刑政,順天之意,謂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謂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為法,立此以為儀,將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與不仁,譬之猶分墨白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將欲遵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之意不可不順也。順天之意者,義之法也。』
注釋
(15)『無廖■務』當作『無戮其務』。
16天之天志即天的意志。墨子認為,天是有意志的。天喜歡義,憎惡不義;希望人們相互幫助、相互教導,反對人們相互攻擊、相互敵視。可見,所謂天志實即是子墨子之志。它是墨子用以和當時統治者進行鬥爭的一種武器。(
文】
人們聚集天下的醜名加到他們頭上,說:『這是不仁、不義,是憎人害人,違反天帝,得到上天懲罰的人。』不僅止此,又將這些事跡寫在簡帛上,刻在金石上,雕在盤盂上,傳給後世的子孫,為什麼這樣做呢?將使人們記住憎人害人,違反天意,從而得到上天懲罰的人。【尚書·泰誓】說道:『紂傲慢不恭,不肯奉事上帝,遺棄他的祖先與天地神祗不祭祀,竟說:'我有天命。」不努力從事政務,天帝也拋棄紂而不去保佑他。』觀察上天拋棄紂而不去保佑他的原因,是他違反了天意。所以憎人害人,違反天意,從而得到上天懲罰的人,已經可以知道了。
     所以墨子認為有天志,就象制輪的人有圓規,木匠有方尺一樣沒有區別。現在輪匠拿着他的圓規,將用以量度天下圓與不圓,說:『符合我圓規的,就是圓;不符合我圓規的,就是不圓。』因此圓和不圓,都是可得而知的。這其中的緣故是什麼呢?是因為確定圓的規則十分明確。木匠拿着他的方尺,將以量度天下的方與不方,說:『符合我方尺的就是方,不符合我方尺的,就是不方。』因此方與不方,都是可得知道的。這其中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確定方的規則十分明確。所以墨子認為天有意志,上用以量度天下的王公大人施行政事,下用以量度天下的民眾發佈文學與言談。觀察他們的行為,順從天意的,就叫作好的意識行為;違反天意的,就叫作不好的意識行為。觀察他們的言談,順從天意的,就叫作好的言談,違反天意的,就叫作不好的言談。觀察他們的刑政,順從天意的,就叫作好的刑政;違反天意的,就叫作不好的刑政。所以把天志設為法則,立為標準,拿它來量度天下王公大人、卿大夫的仁與不仁,就好象分別黑白一樣明白。

所以墨子說:『現在天下的王公大人士君子,如果心中確實想遵循天道,造福民眾,考察仁義的根本,對天意就不可不順從。順從天意,是義所要求的法則。』
鄧帛 發表於 2025-4-19 2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天志中】第五段闡明天意如規矩法度,誠為政教之樞機。今試析其要義:

一、天意之實質:規矩法度的雙重維度
墨子以"規矩法度"喻天意,實含上下二重維度:
1. 上度刑政:天意如圓規方矩,為政治提供客觀準則。"聚斂天下醜名"者,恰因背離天志仁義的絕對尺度。
2. 下觀言行:天意又如懸鏡,照見人間善惡。"憎人賊人"之非義行為,皆在"鏤之金石"的永恆審視中無所遁形。

二、名實相生的懲戒邏輯
文中"醜名-非仁-得罰"的遞進結構,展現墨家名實相副的懲戒觀:
1. 名之懲戒:"聚斂醜名"是社會性否定
2. 實之懲戒:"得天之罰"是超驗性報應
3. 永恆懲戒:"書其事於竹帛"形成歷史審判,與【墨子·明鬼】"鬼神之誅"說相呼應。

三、天志說的現代啟示
1. 規範層面:天志作為超越性法度,對當代法治建設具有"形而上校準"的啟示意義。
2. 監督層面:"下觀言行"的思想,可視為古代對權力監督機制的樸素構想。
3. 名實觀:將道德評價(名)與實質懲戒(實)結合的思路,仍具社會治理參考價值。

結語:
墨子在此段以凝練筆法,構建了"天意-人事-懲戒"的三維體系。其以規矩喻天的思維,既承周代"以德配天"的傳統,又開法家"釋情任法"之先聲,在先秦思想史中具有關鍵過渡意義。讀者當於此體會墨家"兼愛"與"天志"的內在統一性——天之規矩,終歸以仁為度。
金不右 發表於 2025-4-27 00:03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天志中】第五段詮解:天意如規矩法度,上衡刑政下察言行

【墨子·天志中】此章以天志為繩墨,申明"天意"乃人世善惡之終極法度。其文曰:"聚斂天下之醜名而加之焉,曰:此非仁也,非義也。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此段精義,可析為三重維度:

一、天志為規矩:刑政之形而上學依據
墨子以"規矩法度"喻天志,實建構一套超越性價值標準。"上度刑政"者,謂人君立法施政須以天志為圭臬。【法儀】篇云:"以天為法,動作有為必度於天",與此互文。天意非虛玄之談,而是具象為"兼相愛、交相利"的實踐準則。凡暴政苛法、聚斂民財者,皆因悖逆天志而獲"不仁不義"之惡諡,此乃墨子對春秋戰國"禮崩樂壞"之批判。

二、言行與天罰:因果報應的倫理機制
"下觀言行"強調天志的監察功能。【明鬼下】言"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與此處"得天之罰"呼應。墨子將道德律令神聖化,通過"書其事竹帛,鏤之金石"的銘刻傳統,形成雙重懲戒:現世之惡名與身後之天罰。這種"天-人"感應論,實為墨家"非命"說之補充——雖否定宿命論,卻以天道報應維繫倫理秩序。

三、名實之辨:醜名與天意的符號政治
"聚斂醜名"之論,暗合墨家名學思想。【經說上】謂"名,達、類、私",此處"醜名"屬達名(普遍概念),指涉一切違天之行。墨子將道德評判權歸於天志,使"仁-不仁""義-不義"成為絕對範疇。其批判策略尤重"名實耦合":暴君既行不義之事,則必受不義之名,此乃"以名舉實"(【小取】)的邏輯延伸。

要言之,此段彰顯墨家"天志"說的三重特質:
1. 法度性——為人類社會提供客觀價值尺度
2. 監察性——通過賞罰機制維繫倫理底線
3. 符號性——以名實關係構建話語權威

墨子的天志論絕非簡單宗教觀,而是糅合倫理學、政治學與名學的思想體系。其以天意規訓人世的努力,在戰國功利思潮中豎起道德理想主義旗幟,至今仍啟示我們:任何社會治理若失卻超越性價值參照,終將陷入相對主義的泥淖。
jsj9bczf 發表於 2025-5-17 12:18 | 顯示全部樓層
【墨子·天志中】天意法度詮解

【墨子·天志】篇以"天意"為最高法度,其言"天意譬猶規矩",實為墨家政治哲學之核心。此段經文以"聚斂天下醜名"為切入點,揭示"非仁非義"之行必遭天罰,更以金石竹帛為戒,彰顯天志之永恆性。今從三端析之:

一、天意如規矩:超越性法度的建立
墨子謂"天意"如匠者之規矩,此喻極具深意。【經上】云:"法,所若而然也",天志即"法儀"(【法儀】篇),為衡量人事之絕對標準。"上度刑政,下觀言行"的二元結構,表明天意既是形而上的宇宙法則("上度"),又是具體的行為準則("下觀")。這種"天-人"對應關係,與【尚同】篇"天子總天下之義以尚同於天"互為表裏,構成墨家"以天為法"的治理邏輯。

二、非仁非義:天罰的倫理依據
"憎人賊人"之所以"反天之意",因其違背"兼相愛,交相利"(【兼愛】)的天志本質。墨子將倫理問題提升至宇宙論高度:仁、義非僅人倫概念,實為天志的內在要求。【天志下】明言"天欲義而惡不義",此段"聚斂醜名"者,恰是"不義"的具體化——通過掠奪行為破壞天所規定的利益平衡,故招致"得天之罰"。這種將道德律與自然律合一的思路,近於西方自然法學派,而早於孟子"仁義內在"說。

三、金石竹帛:天志的時空永恆性
"書其事於竹帛,鏤之金石"非徒記事,實具神聖意義。【明鬼】篇言"古者聖王必以鬼神為有,故書之竹帛",可見此種行為是墨家"天-鬼-人"三重監督體系的物質載體。金石不朽的特性,使天罰成為超越時空的警示,與【詩經】"明明上天,照臨下土"(【小雅·小明】)的監督意識相通,而更具制度性。此即【非命】所斥"執有命者"的反面——天志論強調行為的現世報應,非宿命論。

結語
墨子天志說以規矩喻天意,實為戰國初期重建社會秩序之努力。其將道德、政治、宇宙論熔鑄一爐,形成"行為-天罰-永恆記錄"的完整鏈條。錢穆謂"墨家天志乃古代宗教精神之理性化",此段正見其理性與信仰的交織:既以"非仁非義"為理性判斷,又以金石銘刻為信仰實踐。後世"天理"觀念(如朱熹"天理流行")或可溯源於此,而墨家更重其法度性與可操作性,此先秦思想之獨特光芒也。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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