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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研究] 刘向【说苑】卷19修文诗解10殡葬必时制丧三年报父母恩优者所屈劣者所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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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2-8-18 16: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刘向说苑卷19修文诗解10殡葬必时制丧三年报父母恩优者所屈劣者所勉
题文诗:
春秋曰庚,戌天王崩.传曰天王,何不书葬?
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诸侯也者,
记卒记葬,有天子在,不必其时.必其时何?
天子也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也者,
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也者,三日而殡,
三月而葬;士庶人也,二日而殡,二月而葬.
皆何以然?曰礼不豫,凶事死而,后治凶服,
衰饰,修棺椁作,穿窆宅兆,后丧文成,
外亲毕至,葬坟集也,孝子忠臣,恩厚备尽.
故天子也,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也者,
五月而葬,同会毕至;大夫也者,三月而葬,
同朝毕至;士庶人也,二月而葬,外姻毕至.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怀故,制丧三年,
所以报,父母之恩.期年之丧,通乎诸侯,
三年之丧,通乎天子,礼之经也.子夏三年,
之丧毕而,见于孔子,孔子与之,琴使之弦,
援琴而弦,衎衎而,乐作而曰:先生制礼,
不敢不及.子曰君子.闵子骞也,三年丧毕,
见于孔子,孔子之琴,使之弦也,援琴而弦,
切切而,悲作而曰:先生制礼,不敢过也.
子曰君子.子贡问曰:闵哀不尽,子曰君子;
夏哀已尽,子曰君子.赐也惑之,敢问何谓?
孔子:闵哀未尽,能断以礼,故曰君子;
夏哀已尽,能引致之,故曰君子.三年丧固,
优者所屈,劣者所勉.慎终追远,不忘所由.【原文】

  春秋曰:『庚戌天王崩。』传曰:『天王何以不书葬?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诸侯记卒记葬,有天子在,不必其时也。』必其时奈何?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士庶人二日而殡,二月而葬。皆何以然?曰,礼不豫凶事,死而后治凶服,衣衰饰,修棺椁,作穿窆宅兆,然后丧文成,外亲毕至,葬坟集,孝子忠臣之恩厚备尽矣。故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而葬,同会毕至;大夫三月而葬,同朝毕至;士庶人二月而葬,外姻毕至也。  延陵季子适齐,于其反也,其长子死于嬴博之间,因葬焉。孔子闻之,曰:『延陵季子 吴之习于礼者也。』使子贡往而观之,其穿,深不至泉;其敛,以时服;既葬,封圹坟掩 坎,其高可隐也;既封,左袒右旋,其封且号者三。言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 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孔子曰:『延陵季子于礼其合矣。』【注释】
1『殡葬』:殡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词。"殡"一作停柩解,如【礼记】:"夏后氏葬于东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两阶之上";一作葬解,如【荀子】:"三月之殡"。"葬"作藏解,如【礼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
【原文】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制丧三年,所以报父母之恩也。期年之丧通乎诸侯,三年之丧通乎天子,礼之经也。子夏三年之丧毕,见于孔子,孔子与之琴,使之弦,援琴而弦,衎衎而乐作,而曰:『先生制礼不敢不及也。』孔子曰:『君子也。』闵子骞三年之丧毕,见于孔子,孔子与之琴,使之弦,援琴而弦,切切而悲作,而曰:『先生制礼不敢过也。』孔子曰:『君子也。』子贡问曰:『闵子哀不尽,子曰君子也;子夏哀已尽,子曰君子也。赐也惑,敢问何谓?』孔子曰:『闵子哀未尽,能断之以礼,故曰君子也;子夏哀已尽,能引而致之,故曰君子也。夫三年之丧,固优者之所屈,劣者之所勉。』
【注释】2出自【孔子家语】卷15六本诗解(全版)3君子有礼至礼志诚情通万物
【原文繁体】
三年之喪畢,見於孔子.子曰:「與之琴,使之絃,侃侃而樂,作而曰:『先王制禮,弗敢過也.』」子曰:『君子也.』
闵子三年之丧毕,见于孔子。子曰:『与之琴,使之弦。』切切而悲,作而曰:『先王制礼,弗敢过也。』子曰:『君子也!
子貢曰:『閔子哀未盡.』夫子曰:『君子也.』子夏哀已盡,又曰:『君子也.』二者殊情而俱曰君 子,賜也或敢問之.」孔子曰:「閔子哀未忘,能斷之以禮;子夏哀已盡,能引之及禮.雖均之君子,不亦可乎.」
【译】
子夏守完三年的丧礼,前来拜见孔子。
       孔子说:『给他一把琴。』子夏边拉边唱,神情和乐得很,唱完站起来说:『先王制作的礼乐,我不敢不去完成它啊。』孔子说:『是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
       闵子骞守完三年丧礼,也来拜见孔子。
       孔子说:『给他一把琴。』闵子骞边拉边唱,悲伤得很,唱完站起来说:『先王制作的礼乐,我不敢超越它啊。』孔子亦称赞他说:『是一个有道德修养的人。』
子贡听了疑惑不解,向孔子请教说:『闵损(闵子骞)的哀思还没有完,先生您说他是有道德修养的人;卜商(子夏)的哀思已尽,您也说他是有道德修养的人。两人的感情不同,而您却都称赞他们有道德修养,学生疑惑,请问何故?』
      孔子说:『闵损没有忘记悲哀,可他能按照礼制来截断来压抑哀思;卜商(子夏)的哀思已尽,但他能够按照礼制的规定来延长孝思。即使把他俩都称之为有道德修养的人,不也可以吗?』

曹音步 發表於 2025-6-8 08:53 | 顯示全部樓層
《说苑·修文》殡葬礼制发微
——论三年之丧的伦理意蕴与教化功能

刘向《说苑·修文》篇所载"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之制,实为周代礼制精义所在。此段文字虽简,却深蕴儒家殡葬伦理之三重维度:时间秩序之严、等差制度之明、人伦教化之深,三者共同构成"殡葬必时"的完整礼学体系。

一、殡葬时序的礼制本原
《春秋》书"庚戌天王崩"而不载葬期,郑玄注《礼记·王制》云:"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此殡葬时序非徒具形式,实乃阴阳五行思想的具体实践。《白虎通义·崩薨》指出:"七月者,取法北斗七星,四时二十八宿,天道备焉。"天子殡期七月,既合天道运行之数,亦使臣民有充足时间准备丧仪。诸侯"不必其时"而书葬者,贾谊《新书》释为"待天子命而后葬",体现封建等级秩序中"事死如事生"的政治伦理。

二、三年之丧的伦理内核
"制丧三年报父母恩"之说,当溯源于《尚书·尧典》"百姓如丧考妣,三载"之记载。孔子在《论语·阳货》中强调:"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将三年丧期上升为自然情感的制度化表达。值得注意的是,《说苑》提出"优者所屈,劣者所勉"的辩证观点,与《礼记·檀弓》载子路"伤贫"之问形成呼应——贤者减情以就礼,不肖者勉力以企礼,这正是荀子"称情而立文"(《礼论》)原则的生动体现。

三、丧礼的教化功能新诠
"殡葬必时"制度超越简单的仪式规范,实为"慎终追远"的教化载体。董仲舒《春秋繁露》言:"丧制制度,所以章孝悌也。"天子七月之葬,使天下观礼而知序;士庶三月之丧,令百姓守制而思亲。这种"自上而下"的礼制推行模式,恰如《说苑》后文所述"修文"之旨——通过制度化的哀戚表达,实现"民德归厚"(《论语·学而》)的社会治理目标。

当代学者每疑三年之丧"久丧非致孝"(《墨子·节葬》),然观《说苑》所载,可知儒家丧礼本质乃"因人情而节文"(《礼记·坊记》)。在物质丰裕的今日,重温"殡葬必时"的礼义,对于重构现代生死观、培育家庭伦理仍具启示——慎终者必能追远,知丧者方能明生。此或即刘向编录此章之深意所在。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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