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3700|回復: 0

[道学研究] 【潜夫论】卷20衰制诗解2以诛止杀以刑御残政令必行宪禁必从

[複製鏈接]
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2-3-31 14: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潜夫论】卷20衰制诗解2以诛止杀以刑御残政令必行宪禁必从
题文诗:
议者必将,以为刑杀,当不用而,独任德化.
此非变通,者之论也,,者之言也.
上圣者,不过尧舜,而放四子,盛德不过,
文武王,而赫斯怒.经有:君子如怒,
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是故君子,
有喜怒,盖以止乱.君子,以诛止杀,
以刑御残.且治世者,若登丘矣,必先蹑其,
卑者然后,乃得履高.是故先致,治国然后,
三王之政,乃可施也;道齐三王,五帝之化,
乃可行也;道齐五帝,三皇之道,乃可从也.
且夫法者,先王之政;令者人主,所以为.
先王之政,以与众共,命以,独制人也,
主也者,诚能授法,而时贷之,诚能布令,
而必行之,群臣百吏,莫不悉心,从己令矣.
己令无违,法禁必行.政令必行,宪禁必从,
而国不治,未尝有也.一弛一张,以今行古,
以轻重,尊卑之术.真情君主,以轻御重,
以情牧民,以义正己,以法正人,令行禁止.

【原文】

议者必将以为刑杀当不用,而德化可独任〔1〕。此非变通者之论也,非叔世者之言也〔2〕。夫上圣不过尧、舜,而放四子〔3〕,盛德不过文、武,而赫斯怒〔4〕。诗云:『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5〕。』是故君子之有喜怒也,盖〔6〕以止乱也〔7〕。故有以诛止杀,以刑御残〔8〕。【注释】
〔1〕汉书董仲舒传云:『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
〔2〕『变通』注见述赦篇。王先生云:「『叔』当作『救』,昭六年左传子产曰:『吾以救世也。』」继培按:汉书元帝纪云:「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此文意与彼同。
(叔,通淑,济世)

〔3〕书尧典。〔4〕诗皇矣。○铎按:大雅皇矣『王赫斯怒』,『王』指文王。此言文、武,兼用孟子文义,梁惠王下篇:『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是也。
(【诗.大雅.皇矣】:『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文王对此勃然大怒,整顿军队奋勇进剿)
〔5〕巧言。
(『乱之初生,僭始既涵。乱之又生,君子信谗。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祸乱刚发生的时候,谗言都被接纳。再次发生的时候,君子听信了谗言。君子怒而责备,动乱几乎被阻止。君子致力于福祉,动乱就会马上停止。)
〔6〕『盖』旧作『善』。
〔7〕○铎按:宣十七年左传范武子召文子曰:「吾闻之,喜怒以类者鲜,易者实多。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之喜怒,以已乱也。」此文本之。
〔8〕商子画策篇云:『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善人为国百年,可以胜残去杀矣。』:可以战胜邪恶不进行杀戮)
【原文】

且夫治世者若登丘矣,必先蹑其卑者,然后乃得履其高〔1〕。是故先致治国,然后三王之政乃可施也;道齐三王,然后五帝之化乃可行也;道齐五帝,然后三皇之道乃可从也。【注释】
〔1〕礼记中庸云:『譬如登高必自卑。』
【原文】
且夫法也者,先王之政也;令也者,己之命也〔1〕。先王之政所以与〔2〕众共也,己之命所以独制人也〔3〕,君诚能授法而时贷之,布令而必行之,则群臣百吏莫敢不悉心从己令矣〔4〕。己令无违,则法禁必行矣。故政令必行,宪禁必从,而国不治者,未尝有也。此一弛一张,以今行古,以轻重尊卑之术也〔5〕。
【注释】

〔1〕吕氏春秋圜道篇云:『令者,人主之所以为命也。』
〔2〕『与』字旧脱。
〔3〕吕氏春秋处方篇云:『法也者,众之所同也。』商子修权篇云:『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4〕汉书成帝纪建始四年诏曰:『公卿大夫,其勉悉心。』颜师古注:『悉,尽也。』
〔5〕管子重令篇云:『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严罚。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喜。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五者死而无赦,惟令是视,故曰令重而下恐。』礼记杂记:「孔子曰:『一弛一张,文、武之道也。』」(宪禁:法律、禁令。)

本文来自以下【文集

孤鸿 發表於 2025-7-13 03:12 | 顯示全部樓層
【国学阐微】《潜夫论·衰制》刑德相济之辨

王符《潜夫论·衰制》所论"以诛止杀,以刑御残"之旨,实为汉代政治哲学中刑德关系之重要命题。今就经义本源、历史实践、治道平衡三端,试为申说。

一、经义本源:五刑之设本于天秩
《尚书·舜典》明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皋陶制刑非为残民,实乃"弼教"之具。《周礼·秋官》三典五刑之制,皆与礼乐相表里。孔子言"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左传·昭公二十年》),足见圣人之治未尝偏废刑罚。王符引《诗经·大雅·皇矣》"王赫斯怒",正说明文武之政亦有雷霆之威,此即《易经》"明罚敕法"之深意。

二、历史镜鉴:独任德化之弊
尧舜虽为至圣,犹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周公制《周礼》而诛管蔡,皆证纯用德化之难。汉文帝除肉刑而民愈轻犯,宣帝中兴赖"霸王道杂之"。王符身处东汉衰世,亲见"举孝廉"之制伪滥成风,故强调"宪禁必从"实为救时之论。班固《汉书·刑法志》所谓"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辅助",与此论互为发明。

三、治道平衡:政令行而后教化兴
《管子·正世》云:"夫民贪行躁,而诛罚轻,则犯禁者众。"王符深谙此理,其言"非变通者之论",实指董仲舒后学片面强调德教之弊。然需辨明者,"以刑御残"非谓严刑峻法,观其"衰制"篇名,可知乃主张因时损益。《韩非子·五蠹》"世异则事异"之说,与此处"变通"之义可相参证。真正淑世之政,当如《礼记》所言"刑仁讲让",使禁令与教化如车之双轮。

结语:
王符之论非弃德崇刑,乃纠汉末政弛法坏之弊。今日读之,犹当深思《尚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之训。治道如医道,当察社会之症候而施药石,德化如五谷养正气,刑罚若药石攻邪气,二者相济,方成郅治。学者当超越刑德对立之表象,领会"衰制"篇中"因时立政"的深层智慧。
钱洽 發表於 2025-7-15 13:33 | 顯示全部樓層
《潜夫论·衰制》刑德辩证发微

王符《潜夫论·衰制》篇所论"以诛止杀,以刑御残"之旨,实承先秦法家刑名之学而贯以儒术之精义。今观此段经文,其要义有三:

一、刑德相济乃圣王之道
文中驳斥"独任德化"之说,直指尧舜放四凶、文武赫斯怒(《诗·大雅·皇矣》"王赫斯怒")之典,揭示圣王治世未尝废刑。此与《尚书·舜典》"象以典刑"、《论语·子路》"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形成互文,彰显"宽猛相济"(《左传·昭公二十年》)的治道传统。司马迁谓"法令所以导民,刑罚所以禁奸"(《史记·酷吏列传》),正与此同调。

二、法禁必行方成治世
"政令必行,宪禁必从"八字,实为申韩法术之要义。《韩非子·定法》云"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商鞅"徙木立信"(《史记·商君列传》)皆强调法令的绝对性。然王符之论尤重制度衰败("衰制")的警示,暗合董仲舒"更化"思想,谓法制需因时损益,非徒严刑峻法可竟全功。

三、变通淑世为儒法合流
指斥论者"非变通者之论",可见其受《易·系辞》"穷则变,变则通"影响。东汉季世,王符以"淑世"(《荀子·儒效》"淑人君子")为归,调和儒法:德化为本,刑罚为用,此即《汉书·刑法志》"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辅助"的深层实践。

要之,此段经文实为汉代政治哲学的重要标本。其以刑止杀之说近于法家,而"淑世"情怀则本于儒门,折射出汉儒整合百家以经世致用的思想特质。读者当于"衰制"题名处着眼,体悟王符对东汉法制隳坏的忧患,非徒论刑德而已。

(全文798字)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歲次乙巳癸未月己亥日|黃帝4722年六月初五日卯時| 2025/7/29/週二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