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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孔子家語】卷15 六本詩解(全版)5古禮有義真孝不陷父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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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9-1 11:25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孔子家語】卷15六本詩解(全版)5古禮有義真孝不陷父於不義
題文詩:
子路問曰:釋古道而,行由之意,其則可乎?
子曰不可,昔東夷子,慕諸夏禮,有女而寡,
爲內私婿,終身不嫁,其雖,則不嫁,
貞節義.蒼梧嬈者,娶妻而美,讓與其兄,
讓則讓矣,非禮之讓.不慎其初,而悔其後,
何嗟及矣.今汝,舍古之道,行子之意,
庸知意不,以是爲非,以非爲是?後雖欲悔,
矣也.曾子耘瓜,誤斬其根.曾皙也,
怒建大杖,以擊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
久頃乃蘇,欣然而起,進於曾皙,曰向也參,
得罪大人,大人力教,得無疾乎?退而就房,
援琴而歌,欲令,知其體康.孔子聞怒,
告弟子曰:參來勿內.曾參以爲,無罪使人,
請於孔子.:昔瞽瞍,有子曰舜,
舜事瞽瞍,使之未嘗,不在於側,索而殺之,
未嘗可得,小棰待過,大杖則逃,瞽瞍不犯,
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參事父,
身待暴怒,殪而不避,既死而陷,父於不義,
不孝孰大?汝天子民,殺天子民,其罪奚若?
曾參聞曰:參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謝過焉.
【原文】
子路問於孔子曰:「請釋古之道,而行由之意可乎?」子曰:「不可.昔東夷之子,慕諸夏之禮,有女而寡,爲內私婿.終身不嫁,嫁則不嫁矣,亦貞節之義也.蒼梧嬈娶妻而美,讓與其兄,讓則讓矣,然非禮之讓矣.不慎其初,而悔其後,何嗟及矣.(言事至而後悔吁嗟又何及矣)今汝欲舍古之道,行子之意,庸知子意不以是爲非,以非爲是乎?後雖欲悔,難哉.」
【注釋】
蒼梧嬈---與『壯古佬』發音一樣。因此『壯古佬』的正確解釋沒有貶義,而是指古代南方『蒼梧國』、『蒼梧郡』的土著和『珠江流域的主人【戰國策·楚策】曰:『楚南有洞庭、蒼梧。』【漢書音義】曰:『蒼梧越中王,自命爲秦王。嬈---嬈[ráo]:嬌媚:.柔弱: [rǎo]:煩憂,擾亂:~惱
【原文】
 子路問於孔子曰:『請釋古之道而行由之意,可乎?』
   子曰:『不可。昔東夷之子,慕諸夏之禮,有女而寡,爲內私婿。終身不嫁。不嫁則不嫁矣,亦非貞節之義也。蒼梧嬈娶妻而美。讓與其兄。讓則讓矣,然非禮之讓矣。不慎其初,而悔其後,何嗟及矣。今汝欲舍古之道,行子之意,庸知子意不以是爲非,以非爲是乎?後雖欲悔,難哉。』
【注釋】
釋:放棄,放下。
蒼梧嬈:據說是孔子同時代的人。
不慎其初,而悔其後,何嗟及矣:王肅注『言事至而後悔,吁嗟又何及矣。』
【譯文】
    子路請教孔子說:『讓我們把古代的禮制拋棄掉,而按我的意思辦,可以麼?』
         孔子說:『不可以的。從前(還沒有開化的)東夷的人,羨慕中國(華夏中原)的禮儀(倫理制度),也學著做。有一個女人死了丈夫,便給她招納一個非正式婚配的丈夫,終身沒有再嫁。嫁是沒有再嫁了,難道有貞節的意義嗎?南方蒼梧有一個人,娶了一個老婆,非常美麗,便讓給他的哥哥。讓是讓了,但那樣是不合禮的讓啊!辦什麼事,在開初的時候不謹慎,到了後來又想悔,再嘆息也來不及了。如今你想拋棄古代的禮制,照你的想法去干,怎麼知道你不是拿正確的當作錯誤的,拿錯誤的作爲正確的呢?到了後來即使想悔,也很困難啊。』
【原文繁體】
曾子耘瓜,誤斬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擊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頃,乃蘇,欣然而起,進於曾皙曰:「向也參得罪於大人,大人用力教,參得無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而聞之,知其體康也.孔子聞之而怒,告門弟子曰:「參來勿內.」曾參自以爲無罪,使人請於孔子.子曰:「汝不聞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嘗不在於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殪死)既身死而陷父於不義,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殺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參聞之曰:「參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謝過.
【注釋】
耘---[yún]:除草:~鋤(除草和鬆土用的鋤頭)。建--jiàn立,設置,成立:造,築:提出,倡議:~策(出謀獻策)。指中國福建省:~蘭。北斗的斗柄所指的方位。斗柄農曆每月所指的方位不同,因此『建』亦轉指月份(亦稱『月建』、『月盡』):大~(農曆有三十天的月份,亦稱『大盡』)。小~(農曆有二十九天的月份,亦稱『小盡』)。瞽瞍---[gǔ sǒu]亦作『瞽叟』。 人名。古帝虞舜之父。 指算命的瞎子。棰---chuí短木棍:『一尺之~,日取其半,萬世不竭』。用棍子打,杖刑:『笞~暴國,齊一天下』。鞭子,鞭打:『士以馬~擊亭長』。烝---zhēng眾多:~民。古代特指冬天的祭祀:『冬祭白~』。美。進獻。同『蒸』,熱氣上升。古代指與母輩淫亂。烝烝---zhēng zhēng 1、美盛貌;興盛貌。 2、謂孝德之厚美。 3、純一寬厚貌。殪---yì⑴死。⑵殺死。⑶跌倒。
【原文】
   曾子耘瓜,誤斬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擊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頃,乃蘇,欣然而起,進於曾皙曰:『向也,參得罪於大人,大人用力教參,得無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而聞之,知其體康也。孔子聞之而怒,告門弟子曰:『參來,勿內。』
    曾參自以爲無罪,使人請於孔子。子曰:『汝不聞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嘗不在於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蒸蒸之孝。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於不義,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殺天子之民,其罪奚若?』
   曾參聞之曰:『參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謝過。
【注釋】
曾子:曾參,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稱。
耘:除草。
曾皙:曾點(生卒年不詳),字晳,又稱曾皙、曾晰、曾蒧,中國春秋時期魯國南武城(今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人,『宗聖』曾參之父,孔子弟子,孔門七十二賢之一。比孔子小六歲,是孔子30多歲第一批授徒時收的弟子。
援:操、拿。
請:請問,請教。
瞽瞍:g su,亦作『瞽叟』, 虞舜之父。相傳他你愛舜同父異母的的弟弟,屢次欲害死舜。瞽、瞍均系眼瞎之義。,因而有種說法是,舜父不能分辨好惡,故稱之爲『瞽瞍』。
蒸蒸:通烝烝。厚美的意思。
殪:yì,死、殺。王肅註:『殪,死。』
【譯文】
曾子修整瓜地,不小心鋤斷了瓜苗。他父親曾皙大怒,舉起大木棍來擊打他的背,(打的)曾子倒地不醒人事。躺倒了一段時間,才醒過來。他高高興興地(從地上)爬起來,到曾皙跟前說:『剛才參得罪了父親大人,父親用盡力氣教訓了參,父親有沒有受傷呢?(我雖然挨了揍,身體沒有受傷呢)。』(曾子)退下來回到房裡,拉起琴弦唱起歌,想要讓曾皙聽到,知道他身體健康無恙。
        孔子聽說了這件事很生氣,告訴門下弟子:『曾參如果來了,不要讓他進來。』曾參自己認爲沒有過錯,托人去向孔子請教。
        孔子說:『你沒聽說嗎?從前瞽叟有一個兒子叫舜,舜是這樣侍候瞽叟的,(父母)想要使喚他,他沒有不在身邊的,(想要)找他而殺了他,就未嘗能夠找得到。(如果父親是)用小棰小棍子來打就等著被處罰、挨打;(如果是)拿大木棒來打就逃走。所以瞽叟沒有犯下不義父親的罪過,而舜也沒有失去淳厚的孝道。如今曾參侍候父親,把身體交給暴怒的父親來等著挨打,朝死里打也不躲一下,打死之後就會陷他父親於不義,相比較,哪一個不孝更大呢?你不是天子的百姓嗎?殺了天子的百姓,那樣的罪過是怎麼樣的呢?』
       曾參聽說了這些話,說:『參的罪過大啊。』於是去孔子哪兒請罪。
假魅小蟲 發表於 2025-7-18 11:03 | 顯示全部樓層
【孔子家語·六本】第五段釋讀:論古道之義與真孝之旨

【孔子家語·六本】第五段以子路問學爲引,闡發「古道」與「私意」之辨,進而揭示禮制內核與真孝大義。此章雖簡,然義理深邃,試析如下:

一、 「古道」與「私意」之辨
子路問:「釋古道而行由之意,可乎?」孔子斷然否定。此處「古道」非僅指舊制,實爲禮之根本——「義」。禮者,因時損益,然其核心在「義」(【禮記·禮器】:「禮,時爲大,順次之,體次之,宜次之」)。子路欲以己意代古道,恰如【論語·雍也】所誡「質勝文則野」,失禮之「文質彬彬」的中和之道。孔子之「不可」,實警示後人:禮之變革,當以「義」爲衡,非憑私心妄爲。

二、 東夷女之例:禮的實質與形式之辨
孔子舉東夷之例:有女寡居,慕華夏禮義而「內私婿,終身不嫁」。此女表面守「不嫁」之禮,實則悖禮——因其行乃「私婿」(非禮結合),雖終身不嫁,卻陷於「名實相違」。此恰如【論語·陽貨】「鄉原,德之賊也」,批判徒具形式而無實質之偽禮。孔子藉此說明:禮之價值,在於導人向善(義),非拘泥外在規範。若僅機械效仿,反失其真。

三、 真孝不陷親於不義
此段雖未直言孝道,然其理通於【孝經·諫諍章】「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儒家之孝,絕非盲從。【孔子家語·六本】前文曾言「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是死父也」,正與此呼應:子女若一味順父之過,反使親陷不義,是爲「不孝」。東夷女之誤,在「慕禮」而「失義」;真孝之要,在「以義正親」,此即「大孝尊親」之真諦。

四、 當代啟示:禮義與權變
孔子言「東夷慕諸夏禮」,暗喻文化交融中常有的「形式模仿」之弊。今人若只重傳統外殼(如跪拜祭祀),卻忽略「仁」「義」內核,則與東夷女無異。儒家之禮,貴在「時中」——如【孟子·離婁】言「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權也」。守禮需明「經權之變」,此即子路之問的深層答案。

結語
本章以「禮義」破「私意」,以「名實」辨真偽,最終歸於「孝以義成」的倫理高度。讀【家語】者,當如孔子所言「擇其善者而從之」,非徒誦文辭,而貴在體認其「義」——此方爲「詩解」之真意。

(全文798字)

按:本文依【家語】文本,參以【論語】【孝經】互證,力求義理貫通。若需進一步考據或延伸討論,可另文詳述。
林陶奔 發表於 2025-7-21 15:58 | 顯示全部樓層
【孔子家語·六本】第五段析義:論古禮之真諦與孝道本真

【孔子家語·六本】第五段載子路問孔子:『釋古道而行由之意,可乎?』孔子斷然否定,並引東夷之女守寡不嫁爲例,闡發禮制與孝道之精微。此段雖簡,然深蘊儒家倫理之要義,今試析之。

一、禮之本:合義而制,非徒形式
子路所問,實關『禮』能否因時變通。孔子以『東夷之女慕諸夏禮,終身不嫁』爲喻,點明禮之核心非在外在形式,而在內在義理。東夷女雖仿華夏守貞之禮,然『爲內私婿』,其行雖似合禮,實則悖義。蓋古禮之設,本爲『因人情而節文』(【禮記·坊記】),若徒具其表而失其義,則如孔子所譏『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論語·陽貨】)。

二、孝之真:不陷親於不義
此段未明言孝,然其理可推。儒家論孝,首重『幾諫』。【孝經】云:『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若子女一味順從父過,反使親德有虧,此非真孝。東夷女之例,恰如【論語】『葉公語孔子曰』章(【子路】)所諷:直躬者『證父攘羊』,看似守直,實則害仁。真孝當以義爲衡,如曾子『小杖則受,大杖則走』(【說苑·建本】),避父之過而全其德。

三、古今之辨:變與不變之道
子路欲『釋古道』,孔子言『不可』,非泥古不化,乃強調禮義之不可易。程子釋此:『禮,時爲大。然必當先斟酌得古今之宜。』(【二程遺書】)東夷女之誤,在昧於禮之『時中』精神——守貞固善,然『內私婿』則失夫婦之倫。故儒家之『權變』,必本於仁義,若離經叛道,則如無舵之舟。

結語:禮以載道,孝以成仁
此段雖短,足見孔子『攝禮歸義』之思。後世若王弼注【易】言『得意忘象』,朱子論禮主『天理節文』,皆承此脈。今人讀之,當悟:真孝非盲從,而在以智輔仁;古禮非教條,而在以義制儀。斯爲儒學之真精神也。

(全文約780字)

按:本文依經解經,參以【禮記】【孝經】互證,力求義理貫通。若需進一步疏證細節,可補鄭玄【論語注】或劉寶楠【正義】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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