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文藝評論的話題又多了起來。最為關注的是上海為了加強文藝評論而增設的『文藝評論專項基金』,其核心是擴大文藝評論陣地、提高文藝評論的稿酬。在這之前,上海還曾因給【上海文學】、【收穫】雜誌增加稿酬而引起文壇的關注。之後,北京的【人民文學】和【十月】等文學刊物陸續緊跟其上,大幅度地提高了稿酬。一時間,『提高稿酬』成為寫作者和出版者的熱門話題。
關於提高文藝作品稿酬不是什麼新鮮話題,在十幾年前就被許多作家呼籲過,甚至在全國人大、政協會議上,還被很多代表、委員寫進了議案、提案,終因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而擱置。我們在此真的不能埋怨或批評具體的主管部門,可以想見,讓誰制定這個政策都是棘手的事。比如,新聞稿件的稿酬標準是多少,是按千字計算,還是按文章影響力大小計算?散文和雜文的稿酬怎麼計算,有人認為雜文難寫,應該多給稿酬,而有的作者就不同意,說散文容易寫,那為什麼名篇越來越少?新詩和舊體詩也是如此,很難分清伯仲。最難把握的是作詞作曲,還有編劇。請問一首歌詞多少錢,二十行一百元咋樣?好了,如果按這個計算,那為一首歌譜曲多少錢,五百元,還是一千元?當下,有好多作家都熱衷於寫電視劇。大家都明白,寫電視劇很賺錢。但問題是,誰來給電視劇劇本定稿酬?一集電視劇一萬五千字,若按千字五百元計算,則一集為七千五百元。實際上,金牌編劇一集一般都在八萬以上,即使差些的也要兩三萬。差距如此之大,你讓主管部門怎麼定標準? 多年前,針對散文寫作的如火如荼,我曾經撰文說『散文進入了商業化寫作時代』。現在,面對越來越盛的稿酬大戰,我們是否可以說文學進入了商業化寫作時代呢?其實,不光是在文學界,在學術界的商業化寫作也早已是眾人皆知的詬病。目前的學術期刊,還有幾家不是靠收取論文費過着腦滿腸肥的日子呢? 回到文藝評論這個話題。眾所周知,文藝評論是繁榮文藝創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可以說是最實用的利器。在春秋戰國時期,我國就湧現出了諸子百家爭鳴的良好學術氛圍。新中國成立後,黨中央提出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一直成為指導文藝工作的指導思想。應該說,除了『文革十年』,我們的文藝工作者總體上是自覺地執行和貫徹這一指導思想的。特別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我們的文藝評論得到了空前的繁榮和發展,不僅為推動文藝創作,而且對我們國家進一步的解放思想起到了巨大的催化作用。但令人遺憾的是,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特別是進入新世紀後,我們的文藝評論曾一度失語,甚至成為粉飾文藝創作的裝飾品。結果是,既不利於文藝創作,也失去了文藝評論該有的地位。我們過去不是總是說有作為才會有地位嗎?既然文藝評論沒有了批評與爭鳴,那它又何談自己的地位呢? 要搞好文藝評論,必須處理好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是對藝術規律的尊重問題。文藝評論,也是文藝創作。作為從事文藝評論的人,應該有自己獨立的文藝思想體系,同時還要有獨立的人格與職業操守。在藝術規律面前,人人平等,既不唯上,也不唯權,更不為利,只有這樣才能寫出公正的作品。同時,作為文藝評論的載體,報紙或刊物,以及新興的媒體,也應該有自己的職業操守,堅持發表那些有獨立見解的作品。我以為,作為一個職業的從事文藝評論的人,要堅持自己花錢買票買書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從本我出發,客觀地去看文藝作品。我相信,一個真正的文藝評論家,他在寫作時,其寫作初衷絕不是為了稿酬,而是因為他看了這個作品而有所感所想所思,於是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真實地寫出來,表明自己的態度,提供給社會去參考。 第二,是堅持什麼樣的道德問題。文藝評論,主要是藝術觀點的體現。藝術與道德,本來是兩個領域的問題。一個正直、獨立的文藝評論家不存在道德的虛偽問題。解放前,有很多小報記者,專門愛打聽名人的花邊新聞,以求譁眾取寵,被人關注,這就是不道德的行為。當下,也有一些文藝評論家,喜歡『酷評』――即不從藝術規律建設性的評論出發,專門挑一些邊邊角角的東西,恨不得將寫作對象一棍子打死,這種評論通常是只對人而不對作品。這就難免引起評論者與被評論者之間的矛盾。這種文藝的評論方式自然也屬於不道德。還有一種評論,評論者天生對被評論者就帶有一種偏見,不論其作品好壞,一味地加以否定,或者說是別有用心地加以否定。這種沒有客觀評判的做法從一開始就不道德。當然,被人指使,拉幫結派式的批評就更加的不道德。 第三,是如何看待市場經濟問題。文藝評論,作為文藝體裁的樣式,一旦發表,就具有了商品屬性。既然是商品之一種,自然就會有價格。價格的高低,取決於商品品質的優劣,以及市場的供需空間。如果按字數制定稿酬標準,這不難。但問題是,文藝評論具有特殊性。尤其是在當下,文藝評論直接影響作者和作品的榮譽、職稱、提升以及收視率、發行量,最終是作者的利潤。既然評論家明白了這一點,那他的評論就很難做到不與被批評者的作品捆綁在一起,同時被批評者也心甘情願地做風險投資,如果是政府出錢買單,那麼,不論是評論者還是被評論者都是零風險。而風險在哪裏呢?當然是讀者和觀眾。聰明的讀者和觀眾畢竟是少數,他們很容易被專家忽悠。圈裏人都知道,如今寫評論的人都是把寫作當成活兒來干。人們一般不問作品內容,而先問字數、集數,審讀者看文字是可以量化的。據我所知,文學作品通常是這樣的標準:二十萬字三千元,三十萬字五千元。而美術評論則是三五千元到三五萬元不等,主要看評論者的身份。這都是人所共知的潛規則。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來看政府主管部門給文藝評論提供鼓勵、扶持、獎勵基金的辦法,用以提高稿酬,顯然是杯水車薪,不過是表明對文藝評論的一個態度而已。 作為一個從事文藝評論的作者,我覺得政府主管部門能主動拿出一部分資金用以扶持、鼓勵文藝評論的出發點是積極的善良的,也是必要的。而要真正的改善和改進文藝評論,光靠物質刺激和經濟掛帥是不行的,它必須在尊重文藝評論家的勞動價值的同時,自覺的提倡和號召廣大的文藝評論家要尊重藝術規律,保持自己的道德底線和職業操守,用自己的學識與思想來贏得自身的地位。也只有這樣,文藝評論家才能真正地問心無愧地做到多勞多得,為社會所尊重和敬仰。 紅 孩 來源:中國文化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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