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9日下發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國各衛視頻道每天每小時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不得超過1次,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每天播出同一內容的不得超過3次。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30日在北京通報,這份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衛視頻道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還要求,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要在屏幕右上角明確標註『廣告』字樣,並禁止使用『矯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傳或變相宣傳豐胸、減肥產品;同時重申,不得使用新聞採訪、主持人主持以及『叫賣式』誇張配音、語調、動作等形式進行宣傳,並且在每天18點至24點時段內不得播出電視購物短片廣告。 來源:深圳商報 |
歲次乙巳壬午月己亥日|黃帝4722年五月初四日申時| 2025/5/30/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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