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誠信問題,表面上是一個單純的社會學問題,其實它更是一個經濟學問題。社會誠信的缺失,不僅影響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轉,而且嚴重干擾社會的經濟秩序,阻礙社會經濟生活的健康、有序發展。社會誠信的重塑,不僅僅是一個道德與制度建設的問題,也是一個關於『成本與收益』的經濟學問題。。因此,重塑社會誠信,除了繼續加強全社會的道德建設與制度建設外,當前主要應從經濟學的角度着手,建立起完善的考量社會誠信的經濟學制度體系,從而規範社會經濟生活和人們的日常經濟行為,推動整個社會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
一、誠信缺失的經濟學探因 關於社會誠信缺失的原因分析,主要有」「道德說』和『制度說』兩種。 『道德說』認為,社會誠信的缺失,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整個社會道德建設的滯後及人們道德水準的下降。人們常感嘆『人心不古』、『世風日下』,正是這一說法的最好佐證。 依據『道德說』,社會誠信的缺失與處在轉型期的中國社會的道德缺失有關。我國正處在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轉型期,在社會經濟轉軌時期,新舊思想的更替,觀念的錯綜複雜,道德約束的缺失等均為信用失衡提供了滋長的空間;同時,體制上的原因和人們思想認識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個人信用、企業信用乃至政府信用的缺失,從而使社會誠信缺失問題成為我國當前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以證券市場為例,道德約束的缺失已成為我國股市發展的重大缺陷。一個明顯的現象是,儘管中國證監會每年都會查處一批案件,但在業內並沒有形成操縱股市可恥的觀念,相反,在業內卻經常流傳着一些令人羨慕的操縱成功的事例。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今社會部分人思想道德水準的普遍下降及道德約束的普遍缺失。 『制度說』認為,社會誠信的缺失,主要原因在於現行制度存在缺陷。在制度經濟學家和遵從制度經濟學的人看來,任何制度安排下的普遍違規現象的存在都意味着制度設計本身或者是為維持這一制度權威而制定的制度(制度的執行環節)存在缺陷。 關於中國市場誠信缺失原因的許多觀點,比如政府過多干預下的市場畸形發展、信譽機制沒有建立起來、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監管不力以及廣為流行的產權不清說等等,實際上都是從制度角度尋找答案。 社會誠信缺失的『道德說』和『制度說』,就各自的視角而言,是成立的。但它們兩者都沒有說明造成誠信缺失的原因―道德約束缺失和制度約束缺失背後隱藏的深層的經濟學上的原因。 從經濟學的視角來看,社會誠信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與經濟學上的成本與收益失衡有關。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是經濟人假設,拋開這一基本假設的任何研究方法都不是經濟學的研究方法,任何結論都不是經濟學的結論。在這一假設前提下,任何理性經濟人行為決策的標準只有兩個:成本與收益。其實,從經濟學的視角看誠信的缺失,問題很簡單。在理性經濟人假設條件下,經濟人個體是否守信既非因為其道德品質突然發生了什麼變化,亦非簡單的由於某種制度安排與其不協調,而是取決於其在既有制度框架下對自己的成本收益的理性判斷。無論道德缺失還是制度缺陷,都僅僅是覆蓋在『成本―收益』這一根本內核外的『面紗』。 從歷史文化的層面上來看,中國長期處在封建社會,受儒家文化的影響很深,是一個以人情事理為紐帶的禮義社會。受古訓『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的約束,社會成員普遍重情講義,誰不守信用,誰就在交往中被宣佈為『不受歡迎的人』,這就等於剝奪了其生存權。在這裏失信的成本是相當巨大的,信用的嚴肅性由此得到維護。而且,在封建宗法社會,其信用大多是建立在宗法血緣的基礎上的,這種信用是封閉式的,背後隱藏着封建倫理觀念,僅靠道德和輿論的約束就能夠對違信者進行足夠嚴厲的懲罰。而現代社會是一個開放式的、平等的社會,舊有的道德約束機制不再能夠對違信者進行足夠嚴厲的懲罰。因此,目前我國經濟生活中的誠信缺失包括證券市場上欺詐成風現象的出現,決非像某些極端的觀點所表述的是『道德淪喪』。道德依然存在,理性人依然理性,只不過歷史變遷過程中道德約束給違約者帶來的潛在成本(風險)在下降。至於導致誠信缺失的各種制度缺陷之所以成為缺陷,其根本原因在於經濟個體發現,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違信的收益遠遠大於其成本。換句話說,這樣的制度安排客觀上給予經濟個體違信的衝動。 可見,無論道德缺失還是制度缺陷都源於違信成本的弱化;無論道德約束還是制度約束都是違信成本的約束。重塑誠信的關鍵在於在經濟個體對成本收益的權衡中,使其認識到違信的成本大於其收益。 二、重塑誠信的經濟學視角 要推動社會經濟生活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重塑社會誠信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重塑社會誠信,在經濟學的視角看來,應解決以下兩個核心問題: (一)違信如何懲罰―選擇最可置信的威脅 前文中提出重塑社會誠信的關鍵在於加大違信成本,給予違信者足夠嚴厲的懲罰。接下來的問題是如何加大違信成本,如何給予違信者足夠嚴厲的處罰。 中國自古就有『亂世重典』的說法。於是,面對誠信嚴重缺失的社會現象,嚴懲失信行為便成為社會的最高呼聲,也很自然成為管理當局的首選策略。很顯然,嚴懲失信行為本身並沒有錯,問題在於,嚴懲呼聲背後所反映的理念與現代文明是格格不人的。在早已走出封建文化侄桔的現代社會仍然強調高壓政策不僅是極其可悲的,而且與解決問題的初衷背道而馳。一個突出的例子就是,在股市建立後一個相對較短的時期內,我國頒佈實施了一系列反證券欺詐的法律、法規。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現實是,隨着反證券欺詐懲戒措施的逐步嚴厲,證券欺詐行為不僅沒有收斂,反而愈發向多元化、專業化、隱蔽化的方向發展。 來源:國學論壇 |
歲次乙巳壬午月己亥日|黃帝4722年五月初四日午時| 2025/5/30/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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