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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理論] 關於正確理解陰陽的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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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飛 發表於 2016-12-2 10: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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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陰陽學說是中醫理論的基礎。正確、全面地理解闡釋陰陽有助於對中醫理論的學習和理解。本文就如何正確理解陰陽的幾個問題略談己見,希望有助於中醫同仁全面理解陰陽或引發討論。

【陰陽是抽象的,還是具體的】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欲該醫易,理只陰陽』(張介賓·【類經附翼·醫易義】)。由於陰陽是『道』,陰陽是『理』,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陰陽是抽象的。而『水為陰,火為陽』(【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水寒涼,火炎熱,故水為陰,火為陽。水如何寒涼?火如何炎熱?人體可以由『體驗』而得知。水涼到什麼程度?火熱到什麼程度?可以用溫度計測量並能精確到攝氏多少度。 『水為陰,火為陽』之陰陽是具體的。再如,『東南方,陽也』,『西北方,陰也』(【素問·五常政大論】)。東南方,常年溫暖的日子較多,西北方,常年寒冷的日子較多,故東南方為陽,西北方為陰。溫暖與寒冷,人體可以由『體驗』而得知。『東南方,陽也』『西北方,陰也』之陰陽是具體的。由此可見,陰陽又是具體的。

    因此說,陰陽既是抽象的概念,又可以是具體事物屬性。

【陰陽是對立關係,還是矛盾關係】

    對立與矛盾,這是兩個哲學概念,最早是由[德]喬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1770~1831)提出的。他說:『對立是本質的差異,在對立中,互相區別的不是任一它物,而是與自己正相反對的它物;矛盾則是對立的同一,達到同一關係的對立』(龐朴著,【淺說一分為三·矛盾三疑】,新華出版社,第314~315頁)。即達到同一關係的對立,才是矛盾;沒達到同一關係的對立,僅僅是對立,不是矛盾。

    如何理解陰陽的對立與矛盾呢?筆者認為,沒有達到同一關係的陰陽,僅僅是陰陽對立,不是陰陽矛盾;達到同一關係的陰陽,才是陰陽矛盾。例如,『水為陰,火為陽』之陰陽。當水火沒共處一起,沒達到同一關係的時候,水火是正相反對的兩種物質。此時的水火僅僅是對立關係;水為陰之陰與火為陽之陽自然也僅僅是對立關係。當水滅火時,則水火共處一起,達到了同一關係,此時的水火是矛盾關係。大學統編教材認為,『陰陽互根,是指一切事物或現象中相互對立着的陰陽兩個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為根本的關係。即陰和陽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存在,每一方都以相對立的另一方的存在作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條件』(【中醫基礎理論】)。沒有水,火就不能單獨存在?沒有水為陰之陰,火為陽之陽就不能單獨存在?事實上,當水火是對立關係時,沒有水,火仍然可以單獨存在。沒有水為陰之陰,火為陽之陽自然也可以單獨存在。因為此時的水火沒有『互根』關係。不難發現,『陰和陽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存在』的觀點,有失片面。把陰陽對立與陰陽矛盾混為一談是這個片面觀點產生的根本原因,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和研究。

【陰陽本意的三個特點】

    所謂『陰陽本意』,指的是陰陽兩個語詞在具體句子中的具體語境即語言環境制約下,作者所表達的本來意義。

    筆者認為,陰陽本意有三個特點:第一,由於陰陽本意受陰陽語境的制約,所以,陰陽語境決定陰陽本意。例如,『水為陰,火為陽』。由於水寒涼,火炎熱,故水為陰,火為陽。寒涼、炎熱是水火兩種物質的物理學屬性,所以,【內經】本意表達的是水火陰陽的物理學意義。再如,『日為陽,月為陰』(【素問·陰陽離合論】)。日發熱,月不發熱,故日為陽,月為陰。發熱與不發熱是日月兩個星體的天文學屬性,所以,【內經】本意表達的是日月陰陽的天文學意義。這就是語境決定了陰陽的本意。第二,陰陽語境變則陰陽本意也隨之而變。例如,陰陽語境由『水為,火為』變作『日為,月為』,陰陽本意就由水火陰陽的物理學本意變作了日月陰陽的天文學本意。教材正是利用陰陽語境變則陰陽本意變的這個特點,改變了【內經】陰陽語境,片面解釋了【內經】陰陽本意。如,教材說:『陰陽學說認為,無論世界上有形的物體或無形的太虛,無論宇宙中的天體或大地上的萬物品類,都有普遍的聯繫,處在無休止的運動之中。而一切事物的發展變化都是在陰陽的相互作用下發生的。諸如天與地,日與月,水與火,晝與夜,明與暗,寒與熱,上與下,生與死等等,無不是相互關聯而又相互矛盾的事物和現象,此中皆可分陰陽』(【中醫基礎理論】)。正是由於把【內經】『日為陽,月為陰』『水為陰,火為陽』改作了『日與月,水與火』,所以才把『日為陽,月為陰』『水為陰,火為陽』的天文學、物理學本意,曲解成日為陽與月為陰,使水為陰與火為陽之陰陽成為同一體中的『對立統一』即矛盾。由此可見,教材用改變【內經】陰陽語境的方法,使之成為哲學意義的陰陽。第三,陰陽的『小語境』本意受陰陽『大語境』的制約。例如,『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四時陰陽,即『春夏為陽,秋冬為陰』。四時陰陽,是萬物生存的根本,也是人體生存的根本。由此可見,【內經】明確肯定了四時陰陽才是人體生存的根本。儘管人體陰陽本身也很重要,如『陰平陽秘,精神乃治』之陰陽,指的就是人體陰陽。然而,人體陰陽與四時陰陽比較,則四時陰陽是人體生存的根本,人體陰陽須順從於四時陰陽。所以,聖人在春夏要培養人體適應春夏氣象環境之陽的生理機能,在秋冬要培養人體適應秋冬氣象環境之陰的生理機能。只要我們能考慮到『大語境』制約『小語境』這層關係,『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之陰陽兩個語詞的理解,就不會出現歧義。

【陰陽的本義】

    陰陽本義與本意的區別。第一,傳統語言學即形、音、義、訓詁之『語文學』(參見王力著【中國語言學史】,山西人民出版社)的陰陽本義與現代語言學的陰陽本意有別。前者指的是陰陽二詞最原始的意義,後者指的則是陰陽二詞在句子語境制約下的作者本意。本義與本意不可混為一談。【說文解字】的解釋,不是陰陽的本義。大學教材認為【說文解字】的解釋是陰陽的本義。其實,【新編甲骨文字典】(劉興隆著,國際文化出版公司,第932頁)與【甲骨文字典】(徐中舒主編,四川辭書出版社,第1044頁)的解釋,才是陰陽的本義:陰釋陰晴之陰。甲骨卜辭:『戊寅陰不』?陽釋日在柯上,象日初升之形。

【陰陽的稱謂】

    第一,從傳統語言學角度理解陰陽,陰陽是兩個字。第二,從哲學一個學科角度,並且是只從哲學之矛盾即對立統一一個概念角度理解陰陽,陰陽是『概念』。第三,從現代語言學科角度理解陰陽,陰陽是兩個語詞。根據陰陽在句子中的不同語境,醫家應從醫學、天文、地理、氣象、物理學、哲學等多個不同學科角度理解陰陽兩個語詞的本意。

唯東所望 發表於 2025-5-31 15:3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陰陽學說中抽象與具體的辯證關係及對立矛盾之辨】

陰陽學說作為中醫理論之根基,其內涵深邃廣博。今就陰陽之抽象性與具體性、對立與矛盾關係二題,試作學理辨析。

一、陰陽之抽象與具體:道器相即的辯證統一
【素問】言"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此謂陰陽乃統攝萬物的根本規律,其抽象性體現在三個方面:其一,陰陽非指特定實體,而是事物屬性的歸類法則;其二,陰陽關係具有普適性,如張介賓所言"理只陰陽";其三,陰陽動態平衡構成宇宙運行的總綱。

然【內經】同時載"水為陰,火為陽",此處陰陽具象化為可感知的物質屬性:水之寒涼可觸,火之溫熱可測,乃至東南西北方位陰陽,皆可通過氣候體驗實證。此具體性表現為:陰陽屬性依附於具體物質載體;陰陽程度可量化(如溫度計測量);陰陽表徵具有時空相對性(如地域陰陽差異)。

故陰陽實乃"抽象規律"與"具體屬性"之統一。猶如【周易】"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陰陽既為形而上的哲學範疇,又通過形而下的物質現象顯現。王冰注【素問】所謂"陰陽雖不可見,推之可萬",正是此理。

二、陰陽對立與矛盾:從黑格爾哲學視角的再審視
黑格爾哲學將"對立"與"矛盾"作出嚴格區分:對立指本質差異物的並存(如水火不相容),矛盾則需達成同一性關係(如水火相激)。此說為理解陰陽關係提供新維度。

在陰陽學說中:
1. 初級對立階段:如晝夜、寒暑等自然現象,陰陽雙方僅呈現此消彼長的對立關係,尚未形成相互作用。此即【類經】所言"陰陽對峙而未交"的狀態。
2. 高級矛盾階段:當陰陽在特定系統中形成動態平衡時,則升華為矛盾關係。如人體"陰平陽秘"狀態,陰陽既相互制約(對立),又互根互用(同一),恰如朱熹所言"陰陽雖是兩個字,然卻是一氣之消息"。

需特別指出,中醫理論中的"陰陽互根"超越簡單對立,體現矛盾同一性:【景岳全書】強調"陽根於陰,陰根於陽",正說明陰陽矛盾關係的特殊性——對立雙方不僅共存,更以對方為存在前提。此與黑格爾"正反合"辯證法暗合,卻早於西方哲學數千年。

結語
陰陽學說的精妙,正在於其兼具哲學高度與臨床實用性。抽象與具體的統一,使其既能指導理論構建,又可落實到辨證論治;對立與矛盾的辯證,則揭示了事物發展的根本規律。今人研習陰陽,當避免機械二分,而應把握其"執兩用中"的辯證思維,如此方能真正領悟【內經】"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的深意。

(全文798字)
cl15816 發表於 2025-6-3 16:4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陰陽學說中抽象與具體的辯證關係及對立矛盾之辨】

陰陽學說作為中醫理論之根基,其內涵深邃廣博。今就陰陽之抽象性與具體性、對立與矛盾關係二題,參酌經旨,申論如下:

一、陰陽之抽象與具體:道器相即的辯證統一
【素問】以"陰陽者,天地之道也"立論,張介賓更言"理只陰陽",此乃陰陽作為哲學範疇的抽象性表達。陰陽在此層面實為統攝萬物的根本法則,其抽象性體現在三方面:
1. 超越具象的普遍性:如【周易】"一陰一陽之謂道",不囿於特定事物
2. 關係屬性的概括性:凡寒熱、動靜、升降等對立統一關係皆可歸入
3. 思維模型的工具性:成為分析事物變化的認知框架

然【內經】同時強調"水為陰,火為陽"的具體指代,此處陰陽呈現為可感知的物質屬性:
水之寒涼可觸(體感溫度低於體溫)
火之炎熱可測(如燃燒時達數百攝氏度)
方位陰陽更可通過氣候數據實證(東南年均溫顯著高於西北)

此二者非矛盾,實為"道器合一"的體現。王夫之【周易外傳】云"道寓於器",陰陽之理必通過具體現象顯現,而具體現象必承載陰陽法則。猶如數學中"數"的概念既抽象(自然數原理)又具體(三個蘋果),陰陽學說正是抽象思維與具象認知的完美結合。

二、陰陽對立與矛盾:動態轉化的層次差異
黑格爾哲學中的對立(Opposition)與矛盾(Contradiction)之分野,恰可藉以釐清陰陽關係的不同狀態:

(一)初級對立階段
如未混合之水火:
水潤下、火炎上各守其性
二者僅存"本質差異"(如【類經】"水火不相射")
此時陰陽呈靜態對立,如經脈之手足三陰三陽的配屬關係

(二)高級矛盾階段
當陰陽進入"互根""交感"狀態:
1. 動態平衡:如心腎相交,水升火降形成既濟卦象
2. 相互轉化:如【內經】"重陰必陽,重陽必陰"的物極必反規律
3. 同一性顯現:如營衛二氣雖分陰陽,卻共構人體防禦系統

需特別指出:教材所謂"陰陽互根"實已超越簡單對立,進入矛盾範疇。【醫貫砭】云"陰陽互藏其宅",正是矛盾同一性的典型表現。此階段陰陽雙方在鬥爭中維持統一,在統一中包含鬥爭,恰如氣血關係——氣為陽,血為陰,然"氣為血之帥,血為氣之母",二者在循環中達成動態平衡。

結語
陰陽學說的精妙,正在於其兼具哲學高度與臨床實用性。抽象與具體如車之兩輪,對立與矛盾似病之標本,學者當"知常達變"(【素問·舉痛論】),既不可執抽象而廢具體,亦不可囿對立而昧矛盾。明乎此,則【內經】"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的奧義,庶幾可得其要旨矣。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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